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行為的權力,同樣,也有評價他人行為的權力。只要你認為是合理並且不會妨礙到他人的事情,你都沒有義務去為了別人的評價而改變。

孟非老師說過,所有的優越感都來自缺見識和缺憐憫。通常來說,喜歡在無關緊要之處指責他人的人,自身境界都不太高。沒必要因為網路和現實中的杠精而消耗精神。

當然,以直報怨,以德報德。如果他人的言辭的確帶有強烈的攻擊性並讓你感到不適,也需要第一時間勇敢回應。


這麼說吧,手長你身上,嘴長她臉上,你愛做,她愛說,誰也管不著誰。

你有權利做,她也有權利說。

有兩條路選,

一,不再做,但這不代表對方不再說你。

二,繼續做,就算她說,誰在乎~

人與人之間默認的有條界限叫做「互不干涉」

如果說,你做了,對方只是私下議論交談,沒有跨過那條界限去干涉你,那就罷了。

如果她越過了界線指著你說「你個作b」那你就可以反擊了,因為最先越界的是她。

當然了,你也要考慮到戰鬥力的問題,如果你懟得過她或者打得過她,亦或是承擔得起打人所要承擔的後果例如,叫家長,學校的處分,再重些什麼故意傷人的刑事責任什麼的那你就可以放手去幹了。

當然了物質界的干很容易被人發現或者被告嘛,我們建議玩物質界不會被發現的,例如詛咒什麼的。有效嗎?有效。小白人能自己做嗎?不能,會被反噬。

反正就是一句話,想做就做,看不慣就干,乾的方法有很多不要用最蠢的。


噫,酸,就硬酸。自己做不出來或者不好意思做就看不慣別人做,典型的沒能力又聚集在一起排除異己的廢物行為。都 2020了,什麼時候才能讓這種人滅絕。

咳咳,跑題了。喜歡做什麼,又不是影響他人行動或者改變他人意志的行為,為什麼要理別人怎麼說。所謂的作,就是那種故意去表現一些連自己都會意識到不合適但是又因為某些原因而有需要的動作。比較強行的那種。


你自己開心就好,不用太在意別人的評價。活的年頭多了,你就會發現,那些對你評頭論足的人,對你的人生沒有半毛錢貢獻。只要不做違法亂紀的事,任何人都沒有資格干涉你。記住你不是人民幣,不可能每個人都喜歡你,做自己就好,不用為誰改變,更不用為不相干的人改變。


我也覺得他們說的沒錯。畢竟在我們一般人看來,是挺做的,公共空間。你搞這個事情,我們又跟你不熟的,不大理解你幹嘛做舉止那麼奇怪的動作。可能你自己覺得是可愛,可是我們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蟲,我們覺得你這個動作奇奇怪怪的,不像正常人,非常噁心。看的很不舒服,所以就說你作。


就比較文靜吧,閨蜜覺得我也就是文靜還有點呆,平時因為參加興趣活動,就喜歡搞一些可愛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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