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相互喜歡,卻不能在一起,是不是就是有緣無分?
不是!
我個人覺得:緣是天註定,分是人爭取。
有緣無份這句話,可以有好多種解讀方式。有緣,當然指老天爺幫你們見面。無分的話就複雜了。
比如拼盡一切努力終究散場,那就是真的無分了。你爭取過,沒能在一起。不是你們的錯,畢竟你努力過了。
比如你們都沒有為在一起付諸行動,都等著天降奇蹟讓你們能在一起。那TM就不是無分,而是無能無用了。什麼都等老天爺照顧不行的,他很忙。
你確定是互相喜歡嗎?
互相喜歡,不能在一起,難道你們是失散多年的兄妹?
或者就是什麼不能說的原因。
人一生會遇到很多喜歡的人,只要你打開自己的心胸。
人一生也會被很多喜歡,只要你不斷拋灑荷爾蒙。
這兩類人遇到,互相喜歡的幾率就比較大了。
你喜歡他,所以不能在一起,就覺得可能是有緣無分。
能不能在一起重要嗎?重要的是要為祖國四化做建設,成為一個有價值有追求的人吶!
其實就是不夠愛,不夠為對方努力奮鬥,不夠為對方犧牲,說是互相喜歡也就只是喜歡而已,到這而已,不要說什麼有緣無份這種安慰人場面話了,其實就是權衡利弊後覺得大家不合適了,覺得麻煩了,分開比較好,也是自己的一種選擇罷了
覺得我說的極端的話,那你有拚命愛過誰的經歷嗎
奔赴是雙向的才有意義,這是兩個人的事,一個人是不行的。
喜歡算不了什麼。相愛會低過一切,但是希望是男生為了女生去抵擋一切,而不是女生,一般女生為了男生抵擋一切困難的時候,最後都被丟棄
盡人事,聽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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