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和心理完全不在一個層面,比如我想共同探討一個話題的時候,他就要吵架置氣,非常幼稚,讓我覺得和他聊天都很生氣。我無數次提出要分手,他都不同意,各種耍賴在我家門口等我,扒門而入,在我家賴著不走,我說那你不走我走,他就把我推倒也不讓我走 。我父母也出面叫他不要再找我,可是他還纏著我,即使我去外地生活他就跟著到外地來找我,可是我真的不想跟一個心靈不契合的人在一起!!!!每天都是折磨,真是夠了


快刀斬亂麻


call 110


報警唄,其實警察小姐姐和警察小哥哥聲音很溫柔很好聽的,首先撥打「110」,然後會有一位溫溫柔柔的警察詢問你情況,報警沒有風險哦,而且警察哥哥/姐姐還會給你回電話,告訴你解決情況哦。親,當我們自己解決不了的時候,要相信國家的力量哦!


感覺哪一方面讓你噁心呢?潔癖方面的話,你可以果斷點。婚前你忍受不了的話,婚後更不用說。為什麼會分不了手呀?是他不和你分還是就是一直糾纏你?在男女方面的話,你這一點一定要有自己的主見,因為在這個兩個人的事情的話別人確確實實的是幫不了你的,只有你自己下定決心去和他一直過下去,或者是依然決然的去分手,後不再來往,這樣纔可以解決相對應的問題。如果他一直纏著你的話,你要把事情去和他理清楚。可能你現在猶豫,給他的心裡感覺是你捨不得他,或者是說你自己也對這段感情有不放手的感覺。所以如果分手的話,就一定要決然一點狠心一點拒絕他。一點的希望都不要給他。姑娘你可以的,愛情裡面沒有誰對誰錯,只有合適或不合適。對吧!


噁心是指他的習慣還是?當你對一個人噁心的時候,就說明你們不適合了,與其痛苦一段時間不如早早分手,免得今後要面對一輩子。


簡單,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但並不是他噁心你,你就要噁心回他。如果你提出想分手並不是要經過他的同意,儘管他不依不饒的跟著你,你完全就可以把他當做一個陌生人或者神經病。

儘管他還把你當做女朋友,但你沒有必要把他當做男朋友。沒必要把自己約束在潛意識裡面,當你朋友提到他時,你也完全可以說他已經和你沒有關係了。你也可以跟你的男朋友說:不。

當然如果可以的話,最好是進行協商,列出對他的不滿意,並對他說出來。同時也可以依靠法律的保護,把你男朋友沒臉沒皮的舉動說出來。

不過我更傾向於最後一種,畢竟對無賴需要用絕對的手段。


父母,個人都不喜歡他,直接斷了,實在沒辦法就報警告他騷擾


聯繫斷不了嗎?


慢慢來,等他對你的傷害足夠多,足夠深,等你對他的厭惡和恨積攢到足夠多的時候你就會分手了。別急,慢慢積攢。不過,要提防成為那個什麼提姆來著。保護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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