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總覺得這種問題還是嚴肅一些回答的好。

其實百度釋義里,愛是喜歡。

喜歡我知道怎麼形容,就是看山是你,看雲是你,看海也是你。覺得世界上所有可愛的地方,人,都像你。你像世界上所有可愛的地方,人。

但是我覺得愛可能要比喜歡多。

《霍亂時期的愛情》里阿里薩對菲爾米娜跨越半個世紀的追逐,大概可以看的清楚吧。中間阿里薩放浪形骸,卻始終忘不了菲爾米娜,最後七十多歲的阿里薩又開始追求菲爾米娜,那種發自內心的開心,才是愛情。

而烏爾比諾,同菲爾米娜結婚,給了她物質,給了她起居照顧。這是全部了,但是這樣的愛情,沒有讓參與這段愛情的任何一個人情緒波動,開心也好,惱怒也好,只是不溫不癢的。

愛是什麼?我不確定誰說的就一定是對的。

但是照我來說,愛一個人,徹底愛一個人。就不會對其他人有感覺,也許走過九百九十九次錯路,在第一千次選擇是,一定會回到你心裡那個人身邊。

愛一個人,時間從來治不好。現在愛,也許時間枯老了你的身體,你的臉,你的嘴巴和牙齒。但是你想起來某個人,仍然會覺得自己還是年輕。還有不顧一切的熱忱。

愛一個人,感覺很重要。單單靠感動贏得一個人,絕對不算作愛情。首先要覺得我願意被一個人感動,這之後的感動,才有了意義。好人,不代表是你的愛情。

木心先生從前慢里說,一生只夠愛一個人。這倒不是假話,一生也許會喜歡很多人,但是愛從來只能一個人。

我們語文老師常常笑魯迅先生,說他不檢點,說他多情,但是我覺得魯迅先生倒是挺痴情的。他寫給許廣平說,女生共五人。我決定目不斜視,而且將來永遠如此,直到離開廈門。

愛大概就是這個樣子吧,無論多麼嚴肅的人,在愛的人那裡就像個小孩子,而且願意永遠幼稚。

沈從文寫給張兆和的情書,就很寵溺。把自己貶進泥土裡,阿諛奉承,而且奉承的很可愛。

愛一個人,大概會覺得自己不好,無論怎樣都不好。會覺得對方好,無論怎樣都好。即使像沈從文這樣的人,也逃不過。

最後我覺得,愛一個人。大概會在時時刻刻想到對方。看山是你,看雲是你,看海也是你。這又回到了喜歡。哈哈哈,愛,大概就是會一直這樣喜歡。等到七十歲,看到你,仍然是二十歲的模樣,撒著三歲的嬌。


就是很清楚的知道ta的缺點

甚至是和自己價值觀相悖的地方

但是

在心裡會為ta找理由


喜歡一個人,剛開始,特別特別的喜歡他,無論在何時何地,都會想起他,都想有跟他發消息,說話的衝動。把他當做是全世界,唯一,什麼話都跟他說,跟他講。跟他相處時,腦子總慢著一排。然後,心小鹿亂撞。臉會紅。不是每個人都會遇見那個能讓自己臉紅,小鹿亂撞的人。只有遇到了,才是值得自己珍惜你。等成熟了之後,回過頭來想想,又會覺得那時的自己好笨,好蠢,好可笑。這大概就是喜歡吧。我知道,有些人有心意的對象,但不一定都會臉紅,小鹿亂撞。所以,可以肯定,那不是你最愛的。

而愛,是已經有了自己的想法,不在會圍著他打轉。更多的會為他著想,為以後奮鬥。總之,愛是從喜歡而轉化來的。多的我也說不上來了,還是自己多去體會吧。


瀉藥,對我來說喜歡就是一種心動的感覺。愛,對於我來說我已經沒有愛了,愛沒有感覺


喜歡-----佔有慾

愛--------想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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