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下事故吧,上月4月28日開車去成都。由於我是雅安那邊的,對路況不熟悉,所以開車開啟手機導航。在某個交叉路口導航和實際路線有含糊的地方,我在開車過程中手動操作了一下手機確認路線。然而這一不留神將一名開電瓶車經過人行行道的婦女的電瓶車撞到了(有踩剎車但是還是沒剎住,我的小車車頭剛好抵到她的電瓶車。電瓶車倒了過去,孕婦從車上一屁股坐到地上,也不存在把她人或者車撞飛的情況,就是她車倒了,人摔下來)。然後我趕緊下車撥打120,再撥打交警電話和保險公司電話。隨後保險公司交警都來了,事故認定我沒有觀察通行,禮讓人行行道行人,負全部責任,對此我也簽字無異議。然後匆匆去醫院墊付醫藥費了。4月29日凌晨兩點出彩超等各項報告顯示胎兒無任何損傷。孕婦稱屁股痛。醫生判斷是軟組織挫傷或者骨折(之所以沒判斷出屁股問題是孕婦不同意照ct稱對胎兒有影響),建議先住院觀察。第二天我早上七點我買了水果牛奶去醫院探望(自知有愧不敢怠慢)。孕婦已經坐在牀上耍手機了,我當時也鬆了一口氣因為我覺得她應該問題不大了。我也跟她聊了幾句,她說沒昨晚上痛了,但是也不敢確定是不是骨折,我說那就多住幾天觀察下吧(主要是孕婦不同意檢查,即便是我提議去更好的醫院做核磁共振她也不肯)。醫生也說她這個也不用用藥不輸液不打針就是醫院躺著觀察。然後我又去交了兩千住院費,就離開了醫院。隔天孕婦老公說有複查報告(彩超),我又去了醫院。這邊的醫院說彩超顯示胎兒沒什麼問題也就是普通的檢查而已,孕婦老公非得說有問題。我也理解老公的擔憂就又一次建議轉院去好一點的醫院,他們(孕婦和他老公)又說不方便又說受傷了不方便轉院。我只好自己去市區好的醫院掛了一個專家號,把最近幾天拍的彩超照片拿過去,讓那邊的專家看。後來那邊的專家也說胎兒沒得任何問題,要是孕婦本人覺得自己確實骨折了可以照個核磁共振,胎兒不大(四個月)基本沒得影響。我也很高興把這個消息告訴了孕婦和他老公。他們堅持說對胎兒有影響不去照,讓我最好補償一下。我想了想讓他們列一個賠償方案我看保險公司或者我能辦到不。他們也同意了,說想好了方案微信發給我。然後我讓她好好靜養就離開了醫院。後來孕婦老公還叫住了我,問我要了500元生活費.我也給了。(五月2號)晚上我越想越心慌,加上白天去大醫院辦了一個就診卡我想拿去給他們順便再商量一下。結果去病房他們已經不在了,問護士護士說她們覺得醫院不安逸,回去了。(我也覺得該孕婦大姐平時都坐在牀上耍手機了,上廁所也沒得問題)。我確實也覺得孕婦大姐基本沒得啥子問題了。然後時間線就到了今天。孕婦老公給我發了一條賠償明細的清單如下:

1、由於受害人受傷致康復期間,受害人是個體經營戶,受傷後無法經營,門面租金3000元/月,需要賠付租金損失9000元,經營盈利損失費50000元。需貴公司賠付受害人的誤工損失共計59000元。2、受害人受傷後行動不便,生活上無法自理,需要別人照顧,家裡還有一個上二年級小孩,需要發專人接送上學,考慮到請人幫忙照理不便,受害人的老公請假回來家照顧傷者及接送小孩上學,需貴公司賠付照顧傷者誤工損失費60528元(參照公司1月至3月份工資流水計算)。二、車馬費及招待費:受害人受傷後,受害人親戚朋友前來看望,親戚朋友看望所發生的停車費、送親戚朋友回家所發生的油費、招待費等約5300元。三、受害人是一名孕婦,通過平常飲食的攝入尚不能滿足受損害身體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作為對身體補充而支出的費用5000元。四、受害人出事前是一個非常開朗的人,自出事以來精神萎靡不振,患得患失。由於事發時處於晚上,再加上傷者是一名孕婦,心裡造成嚴重的影響,擔心對肚子裡面未出世的胎兒造成影響。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無法正常生活,這種精神狀態對整個家庭的健康生活以及胎兒的發育也會造成嚴重。一次性賠付60000元。五、由於目前處於孕中期,很多檢查項目不能實施,隨著胎兒的發育和身體的修養,出院後康復期間需要療養費20000元。六、因受撞擊對胎兒的發育有不可預測的影響,一次性賠付140000元。七、事發後,家中有一個8歲的小孩無人照顧,請人照顧費用5000元。以上合計:354828元。!!

天哪35萬!!這是我萬萬沒想到的。孕婦不肯檢查屁股問題(聲稱就是骨折了,但是照樣坐在牀上耍手機),胎兒的彩超檢查也沒得問題。為啥要這麼多。我也認識到我的錯了我該受懲罰,但是不至於你一個沒事兒人樣,我就得死不足惜吧。(我買了保險100萬三者險)。現在還沒撕破臉,但是我覺得他這樣要求,撕破臉是遲早的……我建議他去告我。沒有哪個保險公司會答應你不檢查,沒有任何檢查或者傷情鑒定的情況就答應賠你這麼多。更何況他們都能自己就回去住了…………這才發生了5天不到的時間,你就不住院不檢查自己跑回去了要求35萬賠償………希望大家客觀幫我分析,要罵我的我也認識錯了,希望還是以問題為主,罵我為輔………


沒經驗,不過如果按貼吧的尿性,肯定會讓你找保險公司說明情況,讓他們出面解決,畢竟如果真的要賠35萬也是保險公司拿錢,保險公司應該不會蠢到這樣賠錢吧。


找保險公司吧,保險公司應該有經驗處理


別助長這種訛人的習氣,正常賠償是應當的,最多再多賠點營養費,別扯什麼誤工費、什麼親友的車費,去她大爺的,她還孕期精神問題,我估計她在偷笑呢,媽呀,這下可以多賺點錢了,比上班還賺得多些,看來是欺負你好說話,退一步講,醫生都說了沒有什麼問題了,而且專家號的醫生也說了哪有什麼大問題,有的話就流產了,差不多就得了,還去為難人家真的是


這也太過分了,霸著自己是孕婦就為所欲為了?窮瘋了吧這是,差不多就得了唄,不為自己肚裡的孩子積點德?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吧,啥人啊這是。


全部交給保險公司,自己別出面


我建議你找保險公司吧


交給保險公司,如果他們不滿賠償只能提出訴訟,法官又不是傻子,律師也不是傻子


壓根不用你出面去探望她,也不需要賠禮道歉,一切都交給保險公司和出險員去解決,也不需要你墊付任何錢,正常都是她愛住院就住去,費用是她自己墊付,她墊得起多少就住多久,最後保險公司去理賠。至於那些無理要求,也交給保險公司,他們有團隊為車主服務,不用你操心。買保險不就是圖省心省錢麼。


告訴他你會跟保險公司說明他們的要求 保險公司會走流程 讓他們等保險公司的調查結果就是了

你什麼也不用管就讓保險公司處理就可以了


頂多賠償營養費 誤工費也有標準的你撞了馬雲 你能陪多少誤工費。


因為禮讓行人的問題,讓我知道騎在車上過斑馬線的不算行人,換句話說在斑馬線上撞推車走的人和騎車的人,結果應該是不一樣的,記住,斑馬線是給人「走」的。我不相信對方完全沒有責任,不知道對方騎的什麼車,如果是那種長的和踏板摩托一樣的,你可以申請機動車鑒定,肯定超標,這樣就是無證駕駛機動車,如果電瓶車又沒牌照。。。。。既然事已如此,說什麼都沒用。

和保險公司談談吧,這種事見得多了,他應該知道怎麼處理,記得買兩包好煙塞一下。


幹嘛要罵你呢,你做的很對了,而且你在前期已經墊付了醫療費用,而且還在積極的探視,這對於事故責任人來說你做的很好的,他們的要求肯定不合理,你也不用問的,像這樣的情況,你就讓他們起訴好了,但是他們也得先告保險公司,再起訴你,而且,他們的無理要求也不是想怎麼樣就怎麼樣的,起碼國家有規定的,那就讓法律來判決

現在你該做的就是保持心態,不再給對方一分錢,讓他們去告你吧,事後他們會知道自己的所作所為都是徒勞的,你也不和他們吵,凡事都去法院,你只需要把你前期墊付的醫療費用等等相關證據留好就可以了,

所以呢,別太糟心,和他們法庭見吧!


我怎麼覺得這孕婦一家只要35萬對你還是很客氣了,按他們這思緒都計算了精神影響,咋就沒考慮到壓力導致以後不敢騎車出門,要求你養她一輩子......

甭理她們,交給保險公司、交管部門或者去法院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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