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你為大家做了什麼?我仔細想了,有人拜託過我做什麼?雖然私人聯絡方式沒有,但不管是微博,還是知乎,公開的社交媒體也沒有人問過我一句好咩?

從我第一次發言,到最近發言,我的觀點始終如一,修改合同纔是對作者權益最好的保障。(不管是,霸王合同,還是免費閱讀,其實都可以歸入合同,免費也就是加一條,不願意上免費渠道唄。)

我也相信很多認真寫書的作者,跟我的利益一致,都只是想要一份安心寫書的合同,平臺不要拿自己的書去做免費,保障養家餬口的訂閱錢!

有些人利益不一樣,我支持你們去追求,但我就不站一起了,就如你們說的,大家利益不一樣。

兩會咱去不了,修改著作權法案我從沒任何形式反對,我能的做的也不多,制式合同(這玩意好多法律人科普過了,又叫做示範樣本,從來都是非強制性的玩意,就算通過了,網站用不用也是自選),我從不覺得可以根本改變什麼,但也不會阻止任何人去爭取,畢竟這是對作者有益的事兒……

我就說我能做的,我能帶大家來談合同。

我不敢說老合同能修改,只能保證談新的。

我也不保證最後一定成功,但我可以保證一點,如果新合同談下來,我的合同一定跟願意跟我一起談合同的兄弟一模一樣。

當然,我相信那些叫囂要跟網站一九分成,版權全歸作者,還要白金待遇的人,肯定會覺得跟我同樣合同太low,那真沒辦法,我就這點能耐。

僅限跟閱文有過簽約的作者,外站和沒有過簽約作者,抱歉,臣蛤做不到。

來,想要逆天改命的,私信我。

不就是做個南海聖蛤嗎?

我做。


首先,自我介紹一下,我也是一名網文作者,名下也有一本精品作品(均訂3000+),應該算勉強算個網文作者代表。

這兩個月來,在龍空,在作者維權羣,在微薄,在知乎,我一直都在關注這次的閱文事件,這讓我不得不感慨,蛤蟆大大是目前為止,出來發聲的大神級作者中,最活躍的一個,也是心腸最好的一個,也是真心想改變什麼的一個。

可即便如此,他還是遭到很多不理解,反對,甚至謾罵的聲音。

為什麼呢?

因為他的發言,以及一部分觀點,有些激烈,略微極端,而就網文作者本身,其實整個階層都是有很大分化的,各個級別的作者利益訴求是有區別的,這就讓蛤蟆大大的一部分發言不太討一部分人喜歡。

那網文作者有哪些階層呢?就我看來,有這麼幾個。

1,全職的,寫作收入較高的,有一定地位的大神,白金作者階層。

2,全職的,寫作收入普通的,但足夠養家餬口,中高層作者階層。

3,全職的,寫作收入較低的,勉強足夠生活用度的,中層作者階層。

4,全職的,寫作收入很低的,並不足夠生活用度的,底層作者階層。

5,兼職的,有現實工作,有工作收入,寫作收入較高的,中高層作者階層。

6,兼職的,有現實工作,有工作收入,寫作收入普通,只能算收入補充的,中層作者階層。(本人就在這一層,現實收入在6千到7千之間,作品在連載期間,大約1萬每月。)

7,兼職的,有現實工作,有工作收入,寫作收入極低,由於生活用度有保障,任然堅持寫作的底層作者階層。

8,不知道有沒有工作,但是自身寫作能力有限,作品無法達到簽約標準,基本沒有寫作收入的,準網文作者階層。

很顯然,那些全職的,一家老小都要靠網文寫作收入喫飯的作家們,他們基本上是不希望閱聞方面有什麼大的動蕩的,因為這直接會影響到他們的生活。

像是「不寫了,出去找工作,我就不信我一個大活人,有手有腳的還能給餓死了?」這樣的想法,單身漢作者還好,對於這些作者中拖家帶口的那一部分而言,是極難贊同的。

所以,像是蛤蟆大大這樣,明明屬於這些階層,還願意跳出來胡搞瞎搞,大聲說話的,是極為難能可貴的。

而對於兼職的那些,網文寫作收入只是生活補充的,他們的訴求也未必是閱聞倒閉,他們大多數希望的,還是能夠有一份基本公平的合同,能夠讓他們在網文寫作中能獲得更多的利益。

最後是那些在網文寫作中備受打擊,作品閱者寥寥,收入基本沒有的人,他們或許確實有一個網文夢,或者將「寫網文,賺大錢」作為逃避現實艱難的理想鄉,他們想要的,則混亂很多。

他們中很大一部分,年齡不高,受教育程度不高,對於網文行業也並不非常瞭解,片面的覺得閱聞就是大魔王,覺得閱聞倒了,就會有一個更好的網站取代它,自己的作品就會得到成功。

所以片面的攻擊一切說閱聞好話的人,一切看上去站在閱聞方面的人,一切看上去妥協了,要和閱聞談判的人……

但現實不是這樣的,現實不是非黑即白的,閱聞倒掉絕不是什麼好事情,其實它也未必倒得掉。

我們最終追求的還是談判,藉助國家的力量,輿論的力量,儘可能的約束資本無止境的貪婪,尋求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結果。

而蛤蟆大大帶領一小部分作者前往談判,行為其實也並不妥當,目前為止,我們最需要的,還是團結,無論身處哪一個階層,作為網文作者,必須團結一切有可能的力量,來爭取權益,而不是一小部分人先去談,這樣容易被對方逐步分化瓦解。

最終,我們還是要為最廣大的作者爭取一份基本公平的簽約合同!

那麼問題來了,我們追求的,究竟是一份什麼樣的合同呢?

首先我們得知道,目前的霸王合同是怎麼來的,其實在14年之前,閱聞方面的合同還算公平,作者們基本滿意,15年要求全版權代理後,在遭到了小規模的反對,導致了神機,烽火他們的出走,然後隨著合同的愈加苛刻,其他網文站點便如雨後春筍般冒了出來。

合同為什麼變苛刻呢?原因很簡單,還是資本的貪婪,是閱聞管理層的貪婪,正是這些貪婪,將很大一部分原本在「買斷合同」中的條款,寫入了「分成合同」。

對於網文不瞭解的讀者,這裡先解釋一下,什麼是「買斷」與「分成」。

先說分成,很簡單,就是收益與網站對半分,舉個例子:

假如我是一名分成合同的簽約作者,我的書寫滿了30萬字的免費內容,上架開始收費了,我今天寫了兩章,每章2000字,按照5分錢一千字,一名讀者付費閱讀了我寫的這兩章,向網站支付了2毛錢,那按照五五分成的合同,其中有1毛錢就是屬於我的,假如有1000個讀者選擇付費閱讀,那就等於我這一天賺了100塊錢,網站也賺了100塊錢。

再說買斷,就是網站出錢,買斷一本書的所有可以交易的著作財產權,一次性付清,後續產生的利益和作者本人沒有任何關係,舉個例子:

我是一名普通的新手網文作者,我寫了一個3萬字的開頭,分成5天陸陸續續傳到了網站上,負責審核的編輯看到了,覺得寫的還行,有一定潛力,但是之後寫的怎麼樣,還不知道,想了想,編輯聯繫了我,願意給我25元每千字,簽買斷合同,作為新人,我對自己的作品沒有足夠的信心,為了有一份穩定的收入,所以同意了。

買斷文從第一個字開始算錢,假設我一共寫了200萬字,那麼網站一共就得支付我5萬元,之後這本書就和我無關了,我只有本書的著作人身權,這本書的作者是我,但是後續網站把這本書賣給讀者多少錢,賣給影視公司版權多少錢,賣給遊戲公司版權多少錢,都和我無關,這些錢全都歸屬網站所有,我所有的錢就是這5萬元。

當然,這是對於新手而言,對於一部分成名的,有作品品質保證的大神而言,他們當然不可能只有25元每千字這麼低,可能250每千字也有可能,同樣的200萬字,人家就可能得到50萬元。

瞭解了這兩種模式的不同點,我們就知道了閱聞新合同為什麼會遭到這麼大規模的反對聲了。他們等於是不付一分錢,就想從分成合同的作者手中奪取原本需要花錢購買的,買斷作者的著作財產權益!

這很明顯是極其不公平的!

作為一名網文作者,我們決不能認可這樣一份敲骨吸髓的合同!我們必須要一份能夠保證基本公平的合同!

問題在於,作者中的大部分只是粗略的知道自己要什麼樣的合同,而沒有具體的一個目標。

就我個人的觀點,一份基本公平的分成合同應該是這樣的:

1,著作財產權方面。

我們作者只授權給網站這一部網路文學作品的網路電子版權,其他諸如影視改編權,遊戲改編權等等其他著作財產權,還是由作者本人擁有。

而且,相關電子版權必須有年限限制,最高不得超過20年。

當然,我們可以退一步,網站可以代理其餘的這些著作權,但作者必須有知情權,決定權,網站也只能收取最高不超過10%的版權代理費用,而不是什麼代價都不支付,白白拿走這些版權。

例如:有家影視公司看中了一名作者的作品,準備改編拍攝電視劇,那麼在影視公司和網站接洽的第一時間,網站就得告知作者,並且在作者全程參與的情況下,達成版權購買協議,作者有議價權,如價格不滿意,必須依照作者意願提高價格談判,作者有決定權,可以決定是否出售,如對方出一個億作者也不願意,那就不得出售版權,如果最終達成了交易,價格為100萬,那網站方面最高不得分成超過10萬。

最後,哪怕再退一步,網站方面有在同等價格下的優先權,例如網站自有影視公司和外來影視公司都出100萬,作者也同意賣,那網站自有影視公司則可以獲得優先權。

2,電子版權分成問題。

(1)分成。

目前大部分的分成比例是五五分成,這沒什麼問題,問題是,分成標準、

作者們要的,是銷售額的50%,而網站給的,是扣除運營費用後的凈利潤的50%。

這一條必須修改,作者們付給網站的50%的分成中,就已近包括了網站的運營,推廣費用,這些錢不能事先扣除,必須按照銷售額來,當然,相關稅費可以雙方共同承擔。

(2)渠道。

電子版權銷售分成不僅僅針對本站,還有各個網文渠道,各個渠道收益必須透明化,必須寫明各個渠道的訂閱,收入情況。

而對於免費渠道,如微新閱讀,扣扣閱讀,扣扣瀏覽器之類的免費活動,作者必須有名下作品是否參與的決定權。

對於其他能夠直接影響作者收益的活動,作者必須有知情權,有決定權。

(3)運營活動。

網站相關運營活動,如簽到贈幣,看廣告得贈幣,做活動得贈幣,充值得贈幣等活動,相關運營費用當由網站方面承擔。

贈幣必須算錢!

用過七點app的都知道,每日簽到都有觀看廣告翻倍活動,看15秒活動,獲得抽獎機會,很大概率抽得贈幣。

相關廣告收益,對作者收益的損害必須得到補償!

(4)互動閱讀體驗開發。

相關開發必須徵得作者同意,產生的收益必須給與作者分成!

3,對於作者的其他權益侵害問題。

(1),作品連載期間,其他文字作品版權問題。

新合同中條款規定,全部歸網站所有,這是妥妥的霸王條款,難道我寫的畢業論文,給公司寫的商業策劃案,給老婆寫的情書……版權也全都歸網站?

這一條必須廢止!

(2),作品連載期間,網站對作者各個社交軟體的控制權。

新合同中條款規定,控制權歸網站所有,這是妥妥的霸王條款,嚴重妨礙作者言論自由!

這一條也必須廢止!

(3),作品連載結束後,下部作品的相關權益。

新合同中條款規定,網站有優先權,必須事先通知網站,徵的網站同意。這也是妥妥的霸王條款,必須廢止!

必須解除作者對於網站的依附關係!除非簽訂長約,並給與作者相應利益補償。

(4),網站與作者的關係。

新合同中相關條款為「聘請」,且「不屬於勞務僱傭關係,不用繳納五險一金」,這也是妥妥的霸王條款。

網站與作者關係必須明確,為合作關係,為相互平等的兩個個體!

(5),法律維權。

作者簽約作品受到法律侵害,網站有義務在法律層面上予以支持,並承擔相應訴訟費用,獲得的相關賠償,必須給予作者以分成。

……

本人不是法律出生,暫時只總結到這麼多。其餘的,歡迎大家多多補充。


流浪的蛤蟆:不就是做個南海聖蛤嗎?

有人問,你為大家做了什麼?我仔細想了,有人拜託過我做什麼?雖然私人聯絡方式沒有,但不管是微博,還是知乎,公開的社交媒體也沒有人問過我一句好咩?

從我第一次發言,到最近發言,我的觀點始終如一,修改合同纔是對作者權益最好的保障。(不管是,霸王合同,還是免費閱讀,其實都可以歸入合同,免費也就是加一條,不願意上免費渠道唄。)

我也相信很多認真寫書的作者,跟我的利益一致,都只是想要一份安心寫書的合同,平臺不要拿自己的書去做免費,保障養家餬口的訂閱錢!

有些人利益不一樣,我支持你們去追求,但我就不站一起了,就如你們說的,大家利益不一樣。

兩會咱去不了,修改著作權法案我從沒任何形式反對,我能的做的也不多,制式合同(這玩意好多法律人科普過了,又叫做示範樣本,從來都是非強制性的玩意,就算通過了,網站用不用也是自選),我從不覺得可以根本改變什麼,但也不會阻止任何人去爭取,畢竟這是對作者有益的事兒……

我就說我能做的,我能帶大家來談合同。

我不敢說老合同能修改,只能保證談新的。

我也不保證最後一定成功,但我可以保證一點,如果新合同談下來,我的合同一定跟願意跟我一起談合同的兄弟一模一樣。

當然,我相信那些叫囂要跟網站一九分成,版權全歸作者,還要白金待遇的人,肯定會覺得跟我同樣合同太low,那真沒辦法,我就這點能耐。

僅限跟閱文有過簽約的作者,外站和沒有過簽約作者,抱歉,臣蛤做不到。

來,想要逆天改命的,私信我。

不就是做個南海聖蛤嗎?

我做。


大氣,算我一個,本人本職就是律師,閑裏寫了個撲街的文,跟閱文簽過約,那小說完結了,應該算簽約作者吧。

估計就幫看看合同條文啥的,能幫上忙。


如果不出意外的話,流浪的蛤蟆是我能接觸到寫網文最高級的一個人了。是,流浪的蛤蟆特別火的我不知道,但是他曾經有段輝煌。是,流浪的蛤蟆沒有啥大火的lP,不能想鬥羅大陸一樣,一直喫個不停。是,流浪的蛤蟆喜歡指點小白,各種勸退,說話不好聽,可唐三會搭理你們吧?看那些問題,我有個新小說,求蛤蟆大神看看,怎麼不求唐三?

知乎這個平臺,比蛤蟆活躍的作者,沒有他寫小說好。比他寫小說好的,人玩知乎幹嘛?辛辛苦苦碼半天字,就為了你幾個贊同,幾個喜歡?哪怕蛤蟆寫的過分,語氣不好,但是他明明白白告訴你,這麼寫不可以,不能這麼寫。所以,那些說他指點小白作者,其實是炫耀。說他勸退作者,是打壓新人的人可以歇歇了,我不認同。

對於閱文這件事,有句話叫槍打出頭鳥,你為啥要出頭,有什麼好處?你完全可以像一部分人,躲在後面偷偷摸摸,反正成功了免不了油水。你也完全可以像另一部分人,比如唐三,比如號稱喫十年靈劍山那個,你可以掙錢的啊。你為啥要蹦出來,會傷到你的利益嗎?不會的,你有合約的。

就像兩個人見面,蛤蟆一亮鞋,左邊寫著合約,右邊寫大神。對面的人指責,你為什麼不敢魚死網破,然後發現對面不僅沒鞋穿,而且連魚都不是。你說你蹦噠個什麼勁,安安心心過自己日子不可以嗎?

我記得沒錯的話,55斷更節的時候,蛤蟆就說過,自己有合約,不怕傷自己利益,自己也不好說什麼。但是還是蹦噠出來了,有啥用呢?等時間過了,稍微操作一番。勸退作者成了打壓新人,品鑒文章成了炫耀自己。

希望你長個記性,永遠別為羣體利益出頭,羣眾的眼睛是瞎的。而且斷更節本身不就是亮亮肌肉嗎?作者自願斷更一天,但是可以23點以後補發。什麼時候可以用這個打擊別人了。蛤蟆做過什麼?他寫過好多回答,告訴別人,小說不能這麼寫。寫過回答,給人分析合約是什麼?蛤蟆想做的就是,保護好網文這個生態圈。畢竟很多人靠這個喫飯。

我贊成蛤蟆的觀點,不管怎麼樣,合同纔是最把穩的。靠幾個人的保證,沒用的,隨時可以撕毀。只有把他定為紙面合同,才能長期有效,才能真正的保護自己利益。


作為讀者,最大的支持就是付費閱讀,支持正版。

慚愧的講,我幾年前就是盜版讀者,轉折點是我的一個朋友。

我看見他給一個喜歡的寫手打賞了幾百塊錢。

幾百塊對於當時的我們,也算一筆「小鉅款」了。

他解釋到,

「我追的這本書,作者成績不太好,但是我覺得他寫的是真的好,我很擔心他哪天堅持不下去了,所以一定要鼓勵他堅持,不然我不是沒故事看了?」

後來他告訴我,那個作者感動得無以復加,表示無論如何一定會寫完本!幾百塊錢並不多,但是這表示有讀者超級喜愛他的作品!這種精神鼓勵是巨大的。

2000個人支持正版,去訂閱,一天幾毛錢,就能養活一個作者。

這樣才會百花齊放,有各種各樣的作品湧現出來,有作者願意堅持自己的理想,不忘初心。

和閱文具體抗爭,是作者的主戰場,我們能做的,就是給作者貢獻一點糧草,讓他們不必殺向免費戰場。

如果不想以後只能看「兵王歸來」,「王妃被吊了三天」,「丈母孃有眼無珠為難百億身家女婿」。。。

那麼,請從支持正版開始,如果有餘力,還能偶爾打賞,就更好了。

從盜版網站規模看,估計盜版讀者有千萬級別,如果都能支持正版付費閱讀,作者談判起來,腰桿子也會硬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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