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22女20的法定允許結婚的年齡本來就是為了降低生育率而出的組合政策,現在到了提高生育率的階段,還留著降低生育率的組合政策纔是滑稽。

另外補充一下。

現在很多人都覺得,國家又是提高產假,又是降低男女結婚年齡,這是壓榨百姓,割韭菜。

自由一點又一點的被鎖死,於是痛罵鄭腐毒菜。

可是想過沒有,現在出的這些政策並沒有真正限制你的自由。

恰恰相反,這些政策只是在鼓勵那些想多生的人,你們加油生,少生的人嘛,繼續少生好了,不支持不反對。

社會在多生和少生之間終會打成一個平衡,也就是一個穩定適宜的生育率水平。

可是現在那些獨身丁克教派,吵嚷著這些政策是在打壓女性,打壓人權。

宣揚著自己那套獨身觀點。

多少人被蠱惑,進而讓社會生育率下探。

那個時候國家會允許生育率無止境的下降嗎?我就想問?

到了那天生育率下降到養老金、勞動力、創新能力、消費都會因此折損,甚至影響到社會正常運轉。

國家為了拉抬生育率,也只有使出強迫這一招了,今天你覺得下調結婚年齡不能接受,明天你的工資的一大部分可能就會充入生育基金或者養老金,後天就會上調不生孩子、不結婚的羣體退休年齡。

(事實上俄羅斯已經實行了生育基金制度,多生可以早退休,變向的讓那些不生的晚退休。)

所以,我勸那些獨身、丁克還是少操點心,少傳播有毒思想。

自己不生那就自己做到好了,別逼人不生,別把不生跟獨立和女權掛鉤,獨立和女權不背鍋。

要知道,今天的自由是建立在一個穩定的人口結構基礎上。

把無後當成理所當然,天天利用各種輿論工具勸人別生,數落多生的是生育機器是母豬下崽,明天生育率崩塌,老齡化拔高,你覺得正腐最先捨棄的會是誰?你覺得到了那天正腐不會來場大清算?

我很認同,每個人都有享受自由的權利,這句話,多生和不生的在一塊也可以相處的其樂融融,何必要對噴呢?今天獨身對多孩家庭不友好,那麼明天獨身自己就會遭難,所謂多行不義必自斃,就是這個道理。

趁現在還不晚,還彼此一個自由最好。

3歲男童偷摸女生,網友:他已經不是一個孩子了!必須嚴懲!

18歲成年人想結婚,網友:想什麼呢?他還是一個孩子啊!

所以到底是不是孩子都是看網友怎麼評定哦。


1.

問:

怎樣看待【為擺脫極低生育率造成的異族灌入和亡國滅種,而將法定結婚年齡調低,以期向自古至今人類史平均法定初婚年齡靠近?】

答:必須的,但還遠遠不夠。需要更多的組合政策

有些人是結紮政策的斯德哥爾摩綜合徵患者,被物理結紮,精神閹割多年,居然把【非常態】當成了【常態】

2.

問:

然而我不想在16歲就結婚!

答:

你不願你就不結好了。但你憑什麼說別人16歲結婚非法呢?

你不想喫大米,是不是全國人都該陪你不喫啊。

你喫不了辣的,是不是就該把辣椒禁了啊。

不是每個人都吸煙喝酒,這種明顯有害的事情都沒人管,你倒管起別傢什麼時候結婚來了,管得還真寬啊。

3.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認為,合法結婚年齡不應低於15歲。但因宗教、民族、種族、地區、生育政策等因素,尤其在穆斯林國家,法定結婚年齡普遍低。

中國是目前世界上法定結婚年齡最大的國家。

4.

各地法定最低結婚年齡:

中國大陸:男22歲,女20歲(1980年前為男不得早於20歲,女不得早於18歲);

中國香港:16歲;

中國臺灣:16歲;

伊朗:男15歲,女13歲(2002年前為男14歲,女9歲) [2] ;

荷蘭:12歲;

俄羅斯:14歲(2002年杜馬下院通過,但前提是子女在家中都是獨子;2002年前為16歲);

菲律賓:男16歲,女14歲;

韓國:法定結婚年齡:18歲。未滿20歲者,要申請結婚時必須有父母的同意。女子在離婚六個月內不能申請再婚,但有醫生的妊娠診斷證明可作例外處理。

日本:男18歲、女18歲; [1]

新加坡: 18周歲(須雙方父母同意), 21周歲(可自由結婚,不受限制);

巴西:16歲;

澳大利亞: 16周歲(須雙方父母同意), 18歲(可自由結婚,不受限制) - edit on 18May2011 來源: The Marriage Act 1961 (澳大利亞婚姻法[1961]);

英國:16歲;

德國:18歲;

義大利:16歲;依據義大利婚姻法規定,配偶雙方任何一方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禁止完婚,特別是成年男子迎娶未成年少女法律更是明令禁止。成年人若與未滿16歲的少女結婚,無論少女是否自願和同意否,均涉引誘少女、強姦等多重犯罪,情節嚴重者將承擔刑責。倘若超過16歲的未成年人因懷孕等原因需辦理結婚手續,可向法院提出申請,獲得未成年法庭的特許後方可領取結婚證。 [3]

西班牙:16歲;

法國:男18歲,女15歲;

希臘:男14歲,女12歲;

美國:統一結婚法規是18歲,但美國各洲不一,部分州規定男21歲,部分州規定,如雙方未滿成年人年齡,須經父母同意方可結婚,有的州規定男子不滿18歲、女子不滿16歲者,即使父母同意也不能結婚。愛達荷、密西西比、新澤西和華盛頓等州則允許年滿14歲的男孩、年滿12歲的女孩結婚


有用嗎?

這種想法就是扯淡

生育率低的根本原因是什麼?現在就是讓高中生可以結婚生孩子,他們還需要父母養活呢,怎麼結婚生孩子?


一坨狗屎


這樣會拉低人口素質,早結婚,早生孩子的沒幾個是受過良好教育的,反而低收入人口,甚至無力撫養孩子的人口生育率會迅速提高,造成生而不育的現象更加普遍,而真正準備好要孩子的,量力而行理智生育的人,還是會再更合適的年齡及條件下再生育。這種做法只是片面提高了生育率,但會影響人口整體素質,二十歲以下生孩子的人,連本科都沒讀完,何來能力及最重要的責任感來照顧孩子? 自己都還沒玩夠,能專心哺育和教養兒童的更是屈指可數。最後還是父母背負責任,養出一批又一批被慣壞的熊孩子。不覺得可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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