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教科書語焉不詳,只提到火焰是物質燃燒時產生的現象,未能說清其本質。


火焰是肉眼可見的、氣體物質燃燒的高溫範圍。其本質是氧化反應。


火焰是燃料和空氣混合後迅速轉變為燃燒產物的化學過程中出現的可見光或其他的物理表現形式,燃燒是化學現象,同時也是一種物理現象。(源於百度)

燃燒的本質是氧化還原反應。從微觀上看,其本質是粒子的電子的轉移。從宏觀上看,其表現形式為發出大量光和熱,而光射入眼睛,你就看到了火焰。

不同物質燃燒產生的火焰可能顏色不同,因此射入觀察者眼睛的光不同,你就看到了不同顏色的火焰。

而燃燒產生的熱通過輻射、對流和傳導的方式轉移至你的身體,導致你的身體升溫,你的神經系統受到刺激並將信號經低級神經中樞傳至大腦,你就感受到了火焰的熱。


請仔細看完,你就會知道火焰的本質到底是什麼。

1:在地球上能量的本質就是電子的運動。(核裂變中大於電子的粒子也是能量的一種)

2:原子核之間是依靠共有電子環來結合的,共有電子環是由電子組成的,電子同時圍繞A和B運動的軌跡被稱為共有電子環,它看起來像一個8字。

3:電子是粒子,光子也是粒子,並且電子的動量大小是一個範圍值;光子的動量大小也是範圍值。電子的動量大小範圍包含了光子的動量大小範圍。

4:光子被原子核捕獲後身份轉變為電子;電子脫離原子核的束縛,如果該電子的動量大小恰好位於光子的範圍內,那麼該電子的身份將轉換為光子。

5:火柴盒摩擦的時候,接觸部分的原子核所在的共有電子環由於摩擦遭到破壞,因此電子環中的電子會成為自由電子(其中部分是光子),由於電子環的斷裂,有一些原子核或原子核的組合體,會分裂出來,成為自由部分。這些分裂出來的原子核聚合體可能會在空中漂浮,漂浮的過程中由於受到大量自由電子(其中部分是光子範圍)的撞擊,其中的電子環會繼續遭到破壞並繼續釋放電子。

總結:火焰中的光是斷裂的共有電子環中的電子在脫離原子核束縛後成為自由電子並轉換身份後成為光子表現出來的,飛騰的火焰則是分裂出來的原子核的聚合體在空中繼續分裂並釋放電子(光子)。

我們現代物理和化學中之所以沒有具體的火焰的描述,是因為我們的原子模型理論有問題,需要修正。而對能量也沒有一個清晰的解釋。

我對原子模型理論進行了修正,也重新定義了能量。


火其實是溫度超過500攝氏度的粒子,物質達到500攝氏度會發可見光,也是一種能量形式 火是物質燃燒產生的光和熱,是能量的一種,必須有可燃物、燃點、氧化劑並存才能生火

簡單來說,火焰是等離子狀態


就是一塊正在進行劇烈化學反應而發熱的區域,其中是可燃性氣體、空氣、反應產物、微小固體顆粒的混合物。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