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在前:

從問題的簡單描述來看,基本上比較難「釋放」,不管是後面要說的哪種「釋放」。


需要明確的是,「釋放」這個詞是一個比較寬泛和籠統的概念,無罪釋放?刑滿釋放?提前釋放?緩刑?社區矯正(緩刑、管制)而不蹲監獄?

當然,對於普通大眾來說,分不清各種不同的「釋放」,是比較正常的,反正只要不蹲監獄就達到目的了。不過,不同的「釋放」,需要達到的條件以及對應的後果,都是不一樣的,簡單說說各種情況。

第一,無罪釋放。這種情況是最理想的。無罪,細分的話,還可以分成好幾種情況:情節明顯輕微不作為犯罪處理、證據不足不起訴、法院判決無罪。在司法實務中,法院判決無罪的案件,比例非常低,低到不可思議,前兩年的數據來看,大概不足1%吧。很多時候都是檢察院不起訴或起訴後又撤訴,這種情況比較多。對於這種無罪釋放,除了不用蹲監獄,滿足一定條件後甚至還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第二,刑滿釋放、提前釋放、監外執行,這幾種情況比較類似,通俗點說,都是「有罪是沒得跑了,不過不用去蹲監獄」。有些時候,在把人抓起來之後,到最後出判決,這個時間是很長的,可能比最後判決的刑期都要長了或者相差也沒幾天了。在這種情況下,也就不需要把人轉到監獄去了,麻煩……如果刑期剛好的,宣判後就直接放了,還差幾天的,就在看守所呆幾天就放了。對於這種釋放,雖然看起來也是案子判了就放人了,不過性質就很不一樣了,那就是「你是有罪的」,身上一輩子也會背上犯罪前科,對以後會有一定的影響。

第三,社區矯正,這種情況通常是在判處管制刑罰或在刑期上適用緩刑的情況下適用,說白了就是把你限制在一個小範圍內活動,定期向社區報告,不需要去蹲監獄。在很多人眼裡,跟「釋放「也沒太大差別。不過,必須要明確,社區矯正雖然看起來是呆在家裡,不過這也是一種刑罰的方式,跟真正的釋放有很大的區別。

囉嗦一句,判處管制或緩刑,在效果上看起來都好像是去社區矯正,不過一種是刑罰,一種是刑期,二者有本質的差別的。


搶劫罪看金額如果金額較大取得諒解的話也是要判的,今年有修正案,刑法最低入刑年齡到十二歲,而且如果是之前的案件,已滿十六週歲自己獨立生活的話搶劫金額較大就可以負刑責了。

希望採納


沒有特殊情況的無罪釋放的可能性是不大。行為人涉嫌一般搶劫罪的,應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犯罪時未成人的,應當從輕減輕處罰,取得被害人諒解的,可以從輕處罰,搶劫罪主要涉及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和財產權,一般很難無罪釋放或者不起訴。


這個要看你搶的錢的多少了,如果太少只有幾千幾萬那就很難了,如果是幾千萬幾億可能就安全了。必進這個鬼叼的法律從來都是竊針者罪,竊國者聖。


搶劫罪是重罪,未成年只是從輕減輕,一般不會無罪


謝邀!搶劫罪是一種重罪,不僅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更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得到了被害人的諒解,也是要判處刑罰的。如果情節較輕,又是初犯。考慮到未成年人,可以爭取緩刑,就是你說的釋放。但對於這個名列財產犯罪之首的罪名,要判緩刑,是比較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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