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經常邀請我回答人活着有什麼意義,今天看到一個觀點挺有意思,記錄一下:意義是由在同一社會中的人互相商榷,共同決定的。

所以這個問題本身就是悖論,我們想要去了解終極,但是終極其實並不存在,而是一種社會、歷史語境下的契約,會隨着語境的變遷而變遷,如果非要說出個所以然,那就是“無”,是“空”。我們往往被意義誘惑,然後先去尋找——迷失——尋找(有尋找纔會有迷失,迷失了纔會去想繼續尋找)的大循環,所以讓我說,人生不在於意義,在於感知——感受存在,活着就是其目的本身。套用一下李誕的話,“開心點吧,朋友們,意義不值得”。

最後,請知乎不要再邀請我類似問題了,就這樣。


現在最可怕的事,是很多人沒有了信仰,找不到可以爲之付出一生的目標,所以現在很多人都在糾結於活着是爲了什麼,人就徒增煩惱。無論我們目前找得到或者找不到活着的具體意義,也得爲了我們愛的人,和愛我們的人活下去,不是嗎?


沒意義,那多半說明是你現在生活過得不如意,咱們都是普通人,文化觀念也不會那麼的矯情,但是一旦思考人生有沒有意義,只會被自身能力的侷限束縛住思想的發散,找一個不太漂亮的妻子,生一個兒子,天天過着枯燥的生活,然後比妻子早一點死去,這些就是我們大部分人的常態,朋友看輕鬆,到底有沒有意義,還不是看你自己願不願意承認他有意義,你甚至可以在早上做好多充滿儀式感的事情,我們都知道儀式感就是讓沒有意義的事情變得有意義,所以朋友,放輕鬆。


爲了活着而活着。生活貧乏的人會覺得人生毫無意義,想法充實自己的生活吧。


正常的活着本身就是一種神蹟,鼻子可以聞到那麼多種香味,耳朵可以聽到那麼多動聽的聲音,眼睛可以看到那麼多人世間的美景,還可以在腦海裏傲遊,構建一個像三體的世界,當然也包括諸天神佛,其實困擾你的在別處,或者被爲了活下去而束縛着,或者別的什麼,但大多數人都是這樣的,所有人都是這樣的,再怎麼強的人只要他是個人,它還是會喫喝拉撒,他們也被束縛着,同等情況下只是大家對待事物的看法,做法,獲得的體驗各不相同,其實大家都在尋找,我也一樣,找到一些,否定一些,再找到一些,你活着肯定有活着的意義,在這兒我們就不多談爲誰而活的問題,雖然很多人這樣活着,但聽起來就很困擾,但這也是很重要的,可能有很多人在爲我們而活,我們活着本身對有些人就有極大的價值,像“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就給我這種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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