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月一號因為一些事挨打了,但是沒有當場報案,知道對方的工作地點,應該有監控視頻,現在報案有用嗎,會有人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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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被人打了,現在報警有用嗎?這個問題主要涉及追究時效問題,而時追究效不是固定統一的,要視具體案情。

決定追究時效期限長短的涉及三點:一是傷情,是輕微傷,還是輕傷、重傷?二是案件的性質,是故意傷害、過失傷害,還是尋釁滋事、聚眾鬥毆?三是看對方是否有前科,是初犯還是屢犯、累犯?

以故意傷害為例,如果嫌疑人是初次將你打成輕微傷,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而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的追究時效,統一規定為六個月。超過六個月報案,公安機關受理審查後,不會作出立案決定。如果是輕傷、重傷,就是刑事案件,適用《刑事訴訟法》的追訴時效,最低為五年。

提問人沒有提及傷情等級、案件性質及對方違法犯罪經歷,無法給出準確的回答。

這裡可能有要問了,與打人者「是否有前科,是初犯還是屢犯、累犯」有什麼關係?其實是有關係的,比如短時間內多次尋釁滋事的,尋釁滋事中一次打傷多人或社會危害大的,即便是輕微傷,也要立刑事案件,追究其刑事責任,追究時效也是五年以上。對於累犯,也是從嚴追究,從重處罰的。

如果不符合公安機關立案條件的,還有一個救濟渠道,就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這個需要自己舉證。訴訟時效為一年,超過一年,人民法院也不會受理。

供參考!


看你傷的怎麼樣。治安案件的追訴時效是六個月,刑事的能長。如果你的傷只是輕微傷甚至不構成輕微傷的話,已經過時效了。


錄像還在嗎?

傷情還在嗎?

都在就抓他,辦他!

醫院診療記錄還在不?

如果皮外傷,全好了

那大概率的不會受理


看具體情況


應該吧有證據就行


半年前你怎麼不報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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