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任何東西的速度都超過不了光速?
最近在看相對論是真的沒看懂(哭)
我的意思是 假如我的速度無限大 超過所有東西的速度 那麼其他的事物相對我來說是向時間上的“後方”移動的 也就是時間的“逆向”
那麼爲什麼這個時間前進或倒退的臨界速度是“光速” ..?
1,19世紀末期,邁克爾遜-莫雷實驗等一系列新的實驗數據挑戰了傳統的學說。
2,爲了解釋這些實驗數據,人們發明了相對論這一理論。
3,相對論有很多推導,比如引力波,比如光速無法超越。
4,相對論的很多推導都被實驗數據所支持。除了量子力學,相對論完美契合截至目前一切的實驗數據。
5,因此,人們普遍認爲相對論是正確的,繼而作爲其推論的“光速無法超越”也被認爲是真理。
因爲你只能幻想你的速度無限大,而沒有實際做到,所以只是瞎想,因爲實際情況跟你想的相差太遠了。實際上,有很多能力比你強得多的人,他們造出來火箭衛星航天器之類的,那運行速度是很快的,可是,那樣的速度卻連光速的百分之一都沒有達到。
對於相對論來說這個沒法證明..對於物理來說 只是現在沒觀測到 就姑且這麼認爲
幾個角度理解:
1.現實意義上,暫未觀測到超光速的現象。
2.數學意義上,狹義相對論、量子場論和廣義相對論都建立在某種空間中,這種空間中定義的有質量物體的“速度”不能超過光速。想更深瞭解可以深入學習這三個方向。
3.此條爲我的胡謅,狹義相對論時空中,不超光速維持了因果性,這是很具物理實在意義的。
你可以這麼理解:
理論的構建是需要實驗的支撐的,而實驗是依賴測量的。任何物體的運動現象都是靠“光”看到的,那麼你觀測它的時候就必定會被光速約治。
作爲對比,你可以假想這個世界上沒有光,但有聲音,我們都靠聲音來感知周圍,聲速就是這個最大的感知速度。那麼一個人以高於聲速的速度離你而去的時候,你就會聽到“音爆”這種刺耳聲,但!但這個聲音依然是靠聲速傳播的,那個離你遠去的人可能早就走很遠了但你只能以爲它依然未能超過聲速而已。
所以實際情況下,你去往一個一百光年之外的地方在地球上的人會認爲你用了100年,但實際上對於你自己而言你只用了6年左右,這就是所謂的相對論效應。
於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光速是最大的速度”說的是我們能“探知”的“方式”的最大極限,而非物體真實的存在狀態,不同參考系下把光速固定就能得到統一的物理規律,僅此而已。
更新一下:
(========民科退散線=========)
是,是我不夠嚴謹,回答太“科普”反而讓人覺得我是民科,以後有人摳我光速問題,我就直接無腦套公式:
假設這個人以 0.999 倍光速行駛,那麼實際上他的世界線裏面感知到的自己的時間流逝比是:
那麼如果他走了地球上的一百年,實際上他感知到的是:
啊這。
是我失策,其實沒用到 6 年,是 4 年半,口算能力還是太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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