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

其實曾經不太喜歡,雖然課本上學了不少他的文章,但是說不上喜歡,真正喜歡上他的文章,有那種直擊心靈的觸動是高中時期,有次晚上逛學校門口的舊書店,從舊紙堆裏翻出一本散文集,裡面有兩篇文章讓我記憶深刻。

其一是《我與地壇》

另一篇就是魯迅的《野草集》中題辭:

野草題辭

當我沉默著的時候,我覺得充實;我將開口,同時感到空虛。

過去的生命已經死亡。我對於這死亡有大歡喜,因為我藉此知道它曾經存活。死亡的生命已經朽腐。我對於這朽腐有大歡喜,因為我藉此知道它還非空虛。

生命的泥委棄在地面上,不生喬木,只生野草,這是我的罪過。

野草,根本不深,花葉不美,然而吸取露,吸取水,吸取陳死人的血和肉,各各奪取它的生存。當生存時,還是將遭踐踏,將遭刪刈,直至於死亡而朽腐。

但我坦然,欣然。我將大笑,我將歌唱。

我自愛我的野草,但我憎惡這以野草作裝飾的地面。

地火在地下運行,奔突;熔岩一旦噴出,將燒盡一切野草,以及喬木,於是並且無可朽腐。

但我坦然,欣然。我將大笑,我將歌唱。

天地有如此靜穆,我不能大笑而且歌唱。天地即不如此靜穆,我或者也將不能。我以這一叢野草,在明與暗,生與死,過去與未來之際,獻於友與仇,人與獸,愛者與不愛者之前作證。

為我自己,為友與仇,人與獸,愛者與不愛者,我希望這野草的死亡和朽腐,火速到來。要不然,我先就未曾生存,這實在比死亡與朽腐更其不幸。

去罷,野草,連著我的題辭!

一九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直到今天,我依然認為,這纔是那種直擊心靈的文字,它的力量穿越時間,跨越空間,永垂不朽!


我不喜歡,非常不喜歡。


喜歡,

犀利的文風,

放蕩不羈的言語。

這不比現在那些天天擔心人設崩塌的人的話語強?

魯迅的話是對的,

那些話也正是他想說的話,

現在的人說的話是對的,

但卻是其他人想讓他說的話。

如此一比,

高下立判。


很喜歡

真實的話恐怕大多令人痛苦。


喜歡啊,魯迅怎麼可能有人不喜歡

能夠正視自己,接受自己,再由己及人的人挺少的。畢竟人類嚮往完美,直視和接納自己的劣根性是一件很強大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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