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當時非讓我買鹽,現在又讓我買蠟燭。-_-||


Clarkes First Law:

When a distinguished but elderly scientist states that something is possible he is almost certainly right. When he states that something is impossible, he is very probably wrong.

克拉克(科幻大牛)第一定律:一個德高望重的前輩科學家,如果他說某件事是可能的,那他幾乎肯定是正確的;如果他說某件事是不可能的,那麼他極有可能是錯誤的。


大學談了一場戀愛,而這場戀愛差點導致我媽和我斷絕母女關係。 我談了一個外地男友,有多遠,大概1964.3多公里,而且他家還是山裡。印象最深的是小時候念過的書上寫的:媽媽山的那邊是什麼?山的那邊還山類似的地方,對於一個暈車及其嚴重的人來說,盤山公路,一座就是10個小時,整個人都要掛掉了。 是的,我媽不同意,不是,是堅決反對,我們那幾乎沒有女子外嫁的,何況我還是嫁到山溝了,於是我媽鬧死鬧活的,策反家裡所有人不同意我們戀愛(其實才大二),於是以我媽為代表的爸爸、哥哥、嫂子都不同意,只有我奶奶和我侄子支持(我奶奶七十多歲,我侄子剛滿月,我一說話他就點頭,暫且認為同意),由次我媽把我支開,和我男友巴拉巴拉的說了很多,大意是你們不合適,哪兒哪兒都不合適......我男友全程微笑點頭,不是他懦弱更不是口是心非,是他聽不懂土話,又不好意思說聽不懂,得裝聽懂了呀,我媽看他點頭也算勉強有了成就感,於是好喫好喝伺候了幾天,恭送走了,回頭告訴我,你男友答應和你分手了,等我過完年返校問他,他一臉懵逼,好了,於是我們開始地下情,經歷了九九八十一難,大學畢業後,我媽才知道我們交往從未停止,在最後無奈無語生米煮熟飯的心態下,她答應了,就這樣我們結婚了。 我們在其它城市上班了,這之後生完孩子後,才發現真的是不聽老人言喫虧在眼前。 懷孕期間都是我們自己搞定,直到要生了,才急急忙忙將我公公婆婆接來,然後公公回家,婆婆留下來照顧我們,轉眼寶寶5個月了,婆婆非要走,給我公公買票,讓他來接我婆婆,12.08.08那天刮著颱風,在火車晚點4個多小時後公公婆婆義無反顧的走了,半年後,實在是想小孩,讓他們將小孩送過來,於是給老公的大姐和婆婆買的票過來,然後玩了幾天後再送他們回去,再給我媽買票過來,5個月後給我媽買票回去,再讓我老公去老家接我婆婆,老公躺了三天的臥鋪,腰椎間盤突出一個月直不起腰。我只是想多和孩子待幾天,可是就是這麼難,那時真的應了我媽那句話,不聽老人言,喫虧在眼前,所以後面的弟弟妹妹,找男朋友女朋友一定要找個近點的,或者一方遠的,在另一方家裡周圍也可以,且不可以像我們這樣,太折騰!


找工作的時候對我找的工作各種不滿,放棄了一些好機會。後來發現他們骨子裡面覺得只要不是熟人介紹的,就不會是好工作。所以對於眼界層次低的長輩說的話,隨便聽聽就好。有次去朋友家喫飯,朋友的媽媽問我們一同學在哪裡工作,我同學說在某機關,同學媽媽第一反應就說是臨時工吧,因為她自己在工廠做了一輩子臨時工,覺得除非有厲害的關係是不可能是正式工的。實際上我同學本科畢業靠自己考上的公務員。對於長輩的想法何必那麼較真,就附和的說是臨時工。長輩言真的要看是什麼長輩說的什麼言。
外婆說大學裡別談戀愛,想想已經知道會不會喫虧了

啊?我有例子啊…親身經歷,真事兒!!!!!

他們說…"不能一口吃個胖子"所以…嗯…喫一口沒事兒吧…

然後我就…

一口一口吃成了胖子…_(: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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