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原生家庭的原因,不想生孩子。我一直跟未婚夫提出不想生孩子,他埋怨我想得太多,要到時候在說。我說我婚後想去做絕育手術、上環,他也佯裝生氣。今天又跟我說,「到時候再說」的意思是我會改變我的這種想法。

想問問這種情況怎麼辦?我不願意生孩子是因為我不夠愛他嗎?


這個一定要在婚前解決,如果無法形成一致,我建議分手,要不要孩子是件大事,不想要孩子也不能說是你不夠愛他,只能說你受原生家庭影響太大。

我結婚之前也是不想要孩子,但是我明白,如果是堅定的不要孩子,就必須要找一個同樣堅定不要的人,否則的話這就是非常大的隱患,而女性往往是妥協的一方。我婚後要了孩子,因為婚前我已經有足夠的心理準備,已經知道要孩子是必然,所以我沒怎麼抗拒。

但是有了一胎後,我老公還想要二胎,這個我就堅決不同意了,並且如果他堅持要的話,我可能會選擇離婚這一步,這個時候我不會再做任何讓步,因為二胎已經不是必然,且我有很多理由去反對要二胎,我們的家庭條件,和父母的關係,對一胎的影響,對我身體的影響,以及作為高齡產婦我承擔的風險之類,都是我不要二胎的理由,而我老公要二胎的理由只有兩個,他家裡想要,他自己喜歡,但他家人沒有照顧過我及我的孩子一天,所以他們的要求我完全不考慮在內,而我老公也不能僅憑「喜歡」二字,把我推向危險。

總之,你要明白,未婚夫想要孩子這一點,幾乎是不會改變,你如果也無法改變,為了避免以後更大的傷害,就及時止損吧。


他都這樣說了,肯定還是想要孩子的,你們結婚了他家裡的人肯定逼你們生孩子。你要是真的不想生,不如早點分手,找個丁克男。不然就算跟你未婚夫結婚了,要不要孩子這個大問題沒達成一致,早晚還會離婚…


不能協商就分手

不然以後肯定會逼你生

結婚是大事情要搞清楚嘛

不能兩個人想法不同想著把別人掰過來

肯定會有人委屈會有爭吵的


丁克與非丁克本來就是相互侵犯人權的一對兒,戀愛就好,結婚就算了吧。


分手,下一個


還是未婚狀態,談什麼要孩子。過早了。


趕緊結婚,看家務活誰做,做得多的人有決定權。


人是會變的。


順其自然應該是應該有的態度,結合實際等因素,衡量一下情況,有的時候適當的做一下自己的思想工作,說不定就可以找到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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