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如下:

中國的創作者樂觀的精神真的令人驚嘆。

不管是否會被承認,是否會被喜愛,中國的創作者都以極快的速度在生產人類精神上的文明成果,不論是文,物,畫,在碎片信息時代裏,創作者都有一股很強的精神浪潮衝擊讀者的心靈世界。

那麼讀者呢,大部分讀者都是石頭,就算這股精神浪潮再大,沒有利快穩狠的切中要害,一點反應都沒有,一個創作者培養的時間,起步便是3/4年以上,一個讀者的培養時間僅僅是看到作品的這一秒,我不明白為什麼大多數願意做一個石頭,如果喜歡,明明可以表達出來,我看過很多創作者有著上w上千的關注,作品互動卻只有僅僅幾條,那到底為什麼要關注作者呢?

享受作者帶來的精神禮物,卻不履行讀者的義務,明明一句喜歡就可以給作者帶來巨大的鼓勵,僅僅兩個字,一個轉發和推薦就能讓作者覺得自己埋頭數小時得到回應,你知道為什麼大多數創作者心理都有焦慮等癥狀嗎,2年熬出頭4年出作品6年賣藝,卻換不來一句「喜歡」

可笑,也挺可悲的,統一的度量衡的風格審美,100分的卷子填錯一個便遠離了市場,無數攔腰截斷的風格迥異的漫畫與作品,真要每個創作者都變成一個樣子,才會說前途無量的話挺搞笑的,珍惜一下那些還為了一句「喜歡」而努力的不同創作者吧。

別當死魚了,挺不值的。

至少讓他們有口飯喫,好嗎。


我看了一下我寫的文章,點贊與收藏之比一般是1:2,有些過分的可以達到1:5。

可是我並不覺得已收藏的讀者有點贊的義務。(或許心裡有,但那也是腹謗而已,從不敢說出來。)

即便只是收藏,我也覺得快樂。有人認可我的想法,本不就是快樂的事情嗎?

至於小說,我倒是覺得讀者應該有一個義務——不看盜版。

再想一想,好像也不能強求讀者。能省一毛,誰不去省呢?

因此,我覺得這個行業應該共同遵守一個義務——不做盜版。

但是,做盜版是一件其利百倍的事,寄託於資本的思想道德恐怕不太靠譜。

那就只能依賴於監管部門履行以下義務——真抓實幹地打擊盜版。

所以,我反對讀者有點贊、評論的義務。

甚至反對讀者有支持正版的義務。

倒是作者,有認真對待自己作品的義務。


這是什麼雄文?我看是道德綁架的熊文!

讀者的義務,這個詞我還是頭一次聽說。讀者的義務就是爽,除此以外,沒有其他!

誰規定成千上萬的粉絲就一定要跟你互動說喜歡?誰規定因為你創作辛苦有焦慮症讀者就一定要體諒?誰規定只要關注你就一定要推薦轉發高喊hooray?

臺上賣力表演臺下掌聲稀落的尷尬場景比比皆是,表演者不努力不辛苦不焦慮?得不到掌聲的時候他們會不會沖著臺下觀眾嘶吼,你們這幫石頭沒有道德?也沒有拿個手槍一邊表演一邊觀察,誰不鼓掌就給誰額頭來一槍吧?

一個醫學博士,本碩博連讀要花九年的時間,讀過的醫學書籍最起碼一人高,夠辛苦吧?給病人手術的時候縫合少一針試試,病人會因為他求學辛苦就原諒他看上去並不大的過錯嗎?別說手術失誤了,對病人態度上差一點分分鐘被砍好不?

很多職業,尤其醫生、老師還有寫手,只看結果,不看過程。你的辛苦付出沒有體現在結果上,啥都白費;你偷奸耍滑,但呈現出來的結果令人眼前一亮,就能堵上悠悠之口,這叫能耐!

你一直在說,不表達喜歡為什麼要關注我?搞創作最忌自戀。關注者關注你的原因除了喜歡你的作品,還有一種很殘忍的可能,他們想看看這個人寫得能有多爛。就算粉絲喜歡你,你也得允許粉絲不喜歡互動不喜歡讚美不喜歡支持的權利。

如果想獲得很多的互動和支持,只有不斷打造自己的實力,把粉絲的基盤做大。簡單的算數,如果一萬粉絲只有一百個活粉,太少了對吧?那就做到十萬、一百萬粉絲,活粉數量就成比例增加了。

雖然跟他不是很熟,這裡拿他舉個例子。跳舞不會譴責他的粉絲是石頭,因為人家的作品牛,粉絲喜歡看,自然就點贊推薦轉發。他一定也是從眾多石頭粉絲裏走過來的,我相信他在石頭粉的階段不會去譴責粉絲的石頭,而是不斷鞭策自己創作出更好的作品,去吸引更高質量的活粉。

粉絲不熱情,原因要問自身。真正欣賞你的人,那都是烈火。那些像石頭一樣冰冷的,根本不是你的粉絲。


讀者大人一天看五百篇軟文。

他們自己也有表達欲,怎麼說也會在某個文章裏回兩句,點個推薦、轉發什麼的。所以他們互動了,只是互動的不是你。你該反思為什麼不是你。

因為他們根本就沒有什麼義務,無非沒有觸動而已。況且有時候點贊、關注,完全是順手而為,有時候連內容都沒看,只是心地善良習慣性的支持一下。你還想要什麼?做人切莫太貪。

我想如果讀者們這天瘋了,每篇文章他們都要表達下建議、轉發。那麼我想他們這天啥也不會幹,就做創造者的營銷機器算了-_-||。

這篇文章,其實就是賣慘乞討文。可以理解,但不贊同。咱們寫文章的一定要有傲骨,即便是乞討,辭藻也要華麗一些啊!

至於看盜版。

自古有之。

盜版必須打擊。

看盜版情有可原,做盜版死無全屍。

因為我想看盜版的人,多多少少還是支持過一兩本正版。而做盜版的人,毀掉的作者不計其數。從短期來看,盜版的存在具有一定價值。但在長期來看,盜版就是啃食樹根的害蟲。

正版與盜版,就像是細胞與病毒。歸根到底,都是為了生存。從某方面來說,病毒是必須要存在的,但絕不能完全超越正常細胞。而細胞自身,也需要提升自己,因為不作為、胡亂作為的細胞遠比病毒更加可怕。如果把市場比作身軀,那麼現在的網路小說市場,就是一個嚴重的肺癆病人,隨時都可能撲街。如果不是曾經的那幾位真正有心做網站的人,正版網文早已經死翹翹了。現在那些有心人大多已經退位了,新的有心人暫且沒有看到,白細胞都四絕了,肺癆已經進入晚期,而那些盜版吸血蟲,依然吸的不亦樂乎。

網文市場一旦真正倒下,大家還不是一起完蛋。可惜這些逐利者還是沒有意識到......

只有潛伏在暗中,苟且偷生的病毒,纔有存在的價值。而不是似如今這般堂而皇之的出現在網路上,而且異常的泛濫,讓正常的細胞,苟且偷生。


如果是自己寫得開心就好,別人說三道四,槓回去或者直接無視都可以。

如果是寫來賺小錢錢的,憑啥還不許人挑三揀四了,到底是在談論創作自由還是在談論別的什麼?

至於滿分纔得到前途無量的評價……這已經很低標準了,如果不是在說恭維話,那麼前途無量的字面理解應該是超出了評價者眼界,然後才獲得此等評價。

我們玩鬼泣,也是打得特別漂亮才給S、SS、SSS評價嘛!


作者帶來的精神禮物?我不是花錢買的的嗎?咋就成了禮物了


除了最後說了句喫不上飯,這段話裏基本沒提錢的事,更多的是在說點擊、關注數多卻沒幾個回復,創作者得不到正面反饋的痛苦。然而,市場化寫作就是得用money衡量文字的價值,想要大家以純粹欣賞藝術的心情評價作品的話,前提得有個推手(一般是資本)把大批讀者整合起來陪你play,而一旦沒有金錢作為動力,你指望誰來幹這個活呢?Gover?

俺可以理解部分邊緣作者得不到關注難受的心情,想培養出小眾文學讀者的想法也沒什麼錯,但精神文明發展還是要依附於物質文明,並可能遲來幾十年,所以……急也沒啥用,可能就是單純的,命不好。


消費者有義務為自己不喜歡不需要的東西買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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