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活著的過程中,應該讓精神思想佔生命的大部分,還是讓物質生活佔生命的大部分?
讓物質佔有物質,讓精神佔有精神,人才能實現經常的快樂。
由於身體對自我意識的隔離,在身體和身體之外,讓物質佔有;在身體之內,精神佔有。這就是第三人生階段的智慧選擇。
不然,當自由的意識,總是一味面對有限自由的物質時,它總是難以長期和次次都同樣的開心。精神因物質的一時開心,只發生在缺少得到滿足的那一刻。一旦長期不缺,當初的那種開心也就無法再現。
對物質保持飢餓,對精神保持自由,這是時常開心的密訣。
快樂常在因貧窮而奮鬥之家。
舉個例子
當我一個人的時候,貧窮對於我來說只是晚上喫牛排和饅頭的區別,無損我的快樂。
可是當我愛上一個人的時候,我才深深的感受到貧窮所帶來的自卑感。
由此可見:相同物質下,精神思想佔生命大部分。
物質的歸物質,精神的歸精神,上帝的歸上帝。
精神壓倒,清貧潦倒,過完一生,無處埋好。
物質壓倒,盡命操勞,臨終思考,活如死了。
家趁萬貫,精神上算。貧無立錐,物質保身。
哪種方式使得你內心滿足,就是你應該追尋的人生。
謝邀。
個人認為,哪有什麼應該不應該啊。
有個關於高考的段子,要是有應該的話,大多數人都上清華了。
不是槓啊,而是覺得人應該聽到自己內心的聲音,不要給自己設限太多。因為本身特性,還有外界環境啥的,人往往控制不了自己的走向,在不同的情境下有不同的選擇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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