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但是與欠條本身相比,效力較低,得綜合全案情況考慮。


我國刑法關於借款合同有解釋的,欠條是直接證明了,你和借款人之間的關係。

相片裡面的欠條同樣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肯定沒有原來的欠條來得更靠譜。

相片裡面的欠條只能證明,你們之間曾經有個借款與被借款的關係,但不是說他欠你錢了,就一定沒還。

回到你這個問題,欠條不見,照片是否有法律效力,考慮到現在的軟體先進到可以以假亂真,,法官採納你這條證明時,會有一定的考量,具體還是要看你和當事人的其他證據,還有證詞。

不見得一定會採納,但是一般來說是百分之九十是採納的,這個照片證明了你和借款人之間的關係。

只能說明照片裡面的欠條圖片,是證據之一。


不需要欠條,有轉賬記錄就行


證明力低,對方還可以說欠條已經收回,錢已經歸還。要結合其他證據才可以。


如果您只有照片沒有其他證據形成證據鏈條則這份證據即使遞交到法院也會被對方指出非原件證據而缺乏證明效力。但是您要有其他證據,比如轉賬記錄,聊天記錄,證人證言等形成證據鏈條讓法院能夠清楚的認識到您借款的事實,則這份證據就有一定的證明效力。


有轉賬記錄 勉強可以證實 對方承認 追認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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