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好幾張信用卡都逾期了,都只有一個多月,而且金額也不大,都是兩千到五千左右的,昨天收到一個銀行的簡訊,說要起訴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因為這個月才上班,沒發工資,所以我想的是等下個月發工資了再還


不會被起訴

突然收到法院的傳票,相信大多數欠款人都會手足無措,其實傳票並不意味著欠款人就一定會受到刑事處罰,化解問題的辦法其實也很簡單:

第一步:確認傳票的真偽

值得注意的是並不是每一張傳票都是真的,很多銀行會將信用卡欠款催收工作外包給第三方催收公司,催收公司為了拿到提成,催收的方式除了正常的協商溝通、電話催收、上門催收、制定還款計劃等常規催收手段外,最重要的「利器」便是偽造「傳票」。

傳票會給欠款人帶來巨大的心理壓力,因此更能達到催收欠款的目的。而判斷傳票真偽的方式也很簡單,真實的傳票會在右下角蓋章,催收公司一般不敢偽造法院公章;其次,真實的傳票一般含有開庭時間、法院諮詢電話等,而且根據案件編號、出庭信息等還可以在官網上查詢傳票真偽;第三,法院在第一次發送傳票時,一般會通過人工電話的方式告知被告到法院領取書面傳票,並告知被告案件詳情、開庭信息、審理人員、聯繫方式等具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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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提問者的表述來看,提問者的朋友欠款是13萬,這個數額比較巨大,銀行肯定會給予足夠的重視,倘若前期已經與銀行進行了超過6個月的溝通,在溝通無果的後收到了傳票,那麼該傳票是真的的概率更大一些。

第二步:確認傳票為真後,積極與銀行協商,爭取庭前調解

在收到傳票到開庭還有一段時間,這段時間正是欠款人與銀行進行協商還款的最佳時機,倘若在此期間內與銀行達成還款協議,那麼銀行大概率還是會撤訴的。

銀行不管是催收還是傳票起訴,其目的都是為了收回本息。而即使銀行勝訴,欠款人在無力清償本息的情況下,銀行也很難收回欠款,與此同時還將付出訴訟成本、時間成本和精力,所以從這個角度講,只要欠款人態度誠懇,願意與銀行協商還款,那麼銀行還是很願意優先協商的,除非欠款人「頑固不化」,拒絕與銀行對話,那麼訴訟將成為銀行維護自身利益的最後一道屏障。

「協商還款」也是一門學問,欠款人很有可能在協商還款過程中成為受益的一方。欠款人應優先選擇「停息掛賬」,簡單來說就是欠款人向銀行提供證明自己還款能力出現問題的證明,欠款不還的原因不是由惡意透支導致的,銀行採信後會對該欠款不再計息,但是之前的本金和已經產生的利息還是要還的,這部分本息可以協商分期還款或一次性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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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並非每家銀行都願意接受「停息掛賬」,此時欠款人可以再退一步,盡量爭取「利息優惠」,即將已經產生的本息、滯納金進行利率打折,少還一部分利息和滯納金,這部分欠款可以協商分期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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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欠款人拿出誠懇的協商態度,相信大部分銀行都是願意協商的,協商成功後銀行就會撤訴,欠款人只要按照還款計劃表按時還款就可以了,千萬不要再逾期或者食言了,否則想二次協商就幾乎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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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非惡意透支不會面臨刑事處罰,一旦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就比較麻煩了

只要欠款人能舉證自己的欠款是還款能力出現問題導致的,比如生意失敗、突然失業、大幅降薪、投資失敗等原因,這些都不屬於惡意透支的範疇,自然不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也就構不成信用卡詐騙罪,即使開庭審理也屬於「民事糾紛」,所以並不會面臨刑事處罰,這一點大可放心,不會判欠款人坐牢的。

但是一旦銀行舉證欠款人構成了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信用卡詐騙罪,比如符合以下六條中的一條或者幾條: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後逃匿、改變聯繫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

那麼此時就涉嫌觸犯刑法,而13萬元已經達到「數額巨大」的標準,即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此時適用的刑罰是「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此你的朋友可以自己判斷一下自己是否已經構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信用卡詐騙罪,一旦自判構成該罪,那麼萬不可大意,一定要積極進行庭前調解或者積極應訴,最好聘請律師辯護,盡量避免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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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敗訴後積極履行還款義務,否則可能被列為「老賴」,或者直接強制執行

如果屬於簡單的民事糾紛,敗訴後按照法院裁定積極的履行還款義務就可以了。

但是提問者說欠款人「無力償還」,那這就比較尷尬了,究竟是沒有錢償還還是名下一點資產也沒有呢?這可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如果欠款人名下無存款、現金、股票、房產、車輛等任何資產,那麼即便是法院強制執行也沒有意義,只能敦促欠款人在恢復還款能力後儘快還款。

如果欠款人名下有房產、車輛或其他可以變現的資產,那麼法院是可以進行查封的,以此敦促欠款人履行還款義務,而欠款人這種情況下並不屬於「無力償還」的範疇,一旦欠款人有能力償還而拒不履行,還可能被判為拒執罪、老賴。

被列為「老賴」後,下一步就是就是「強制執行」了,將查封的資產進行拍賣、變現、劃扣,直至欠款還清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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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建議:積極協商還款,進行庭前調解纔是最佳選擇

信用卡欠款不還畢竟不是件光彩的事,站在旁觀者的角度來講,建議最好還是進行庭前調解,達成分期還款的協議,每個月按時正常的履行還款義務,畢竟銀行訴訟的本意也是為了收回欠款,這與銀行的意圖實際上是「不謀而合」的。

另外,現在不少年輕人存在透支消費的習慣,有不少人現在信用卡都面臨著無力償還的問題,為了避免收到法院的傳票,最好不要對銀行催收「愛搭不理」,要拿出還款的意願和態度來,積極的面對催收,積極的與銀行制定還款計劃,每個月根據自己的能力適當的還幾百元進去,讓銀行看到你的「誠意」,如此才能避免「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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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會,這個時間一般不會起訴


90天之後


正常經過兩次銀行內部催收且逾期三個月以上銀行纔有權利起訴。

逾期後無力結清可以通過債務重組的方式與銀行達成個性化分期還款,停崔,停息,最高可分69期的免息分期。


不會,只要不失聯,別不接電話,別讓銀行找不到你的人,一個月還算是銀行內催階段,不會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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