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奇想有沒有這種可能的進球?


是違例,足球規則是不允許用身體carrying the ball,也就是夾球違例,98年墨西哥球星夾球蛙跳的動作,在05年後就被視為違例,就是因為這條規則。這種動作被認為是危險動作,因為你用身體的某一部分長時間保持夾球,其他人搶球,還不是只能一腳腳往你身上招呼。這是規則原文中的危險動作:

「playing in a dangerous manner,」 as in Law 12.

所以算違例,對方罰間接自由球。


大概十幾二十年前吧,有本小人書寫的悟空、八戒、沙僧去了當時的美國,上了大學。都去參加傳統學校爭霸賽,八戒選的是踢足球,就這麼干過。拿豬鼻子夾著球撞進球網的,對手都被嚇壞了,沒人敢攔。

該進球引發了一場大爭論。


兩個腿夾球都不可以


可以(??ω?)?嘿

然後守門員哼著龍拳把你脖子打錯位。


你也夾不住球,稍微身體接觸你就夾不住了。


那這哥們的脖子的確是夠長的。

事實上是完全沒有可能的。這違背了足球這項運動的初衷。


先用下巴夾住球再說吧。直覺上判斷這不可能,就和讓你用嘴咬你自己鼻子一樣困難。試想,下巴那麼點空間怎麼能夾住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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