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舉行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將繼續審議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其中將進一步完善低齡未成年人犯罪規定。對於雖未致人死亡,但屬於「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10月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規定,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應當負刑事責任

從社會時代的角度講,這條法律有進步的意義,他與時俱進,打擊了,震懾了一部分,有可能犯罪的低年零人士,保護了另外一部分受害者

但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講,一個12歲的孩子的心靈都被能污染到肆意殺人,殘害他人的地步,說明我們目前的社會的空氣已經不良到何種地步

大多數有性犯罪的罪犯都是接觸過不良的色情信息

網路很黃很暴力,已經變成一聲嘆息,變成大眾接受的事實

互聯網公司靠著色情擦邊球來牟利,已經是成了日常的必須

大部分人需要靠色情,的滿足來調解自己內心空虛的身心,意味著社會整體的道德水平在下滑

想想曾經是四大文明古國的巴比倫,發達的文明,最終卻被充滿雨淫慾的心態所污染,公共浴池男女同浴已經成為常態,最終整個國家社會腐敗,國家實力遭到腐蝕,贏弱不堪,最後是外族的蠻族入侵,文明毀於一旦

歷史總是在不斷的重演,當人們獲得來之不易的和平重新建國,享受和平的幸福的時候,貪圖享樂之心,在腐蝕著整個社會的道德心零,也是在腐蝕著整個社會的發展基石

古羅馬靠著角鬥士斗獸場來娛樂國民,減少國內的矛盾和衝突,但這不是治病的根本,問題會發生時總會發生的,不是我們不看它就不存在的

是時候做點什麼了,來真正的改變這一切


即是法治的進步,也是道德的悲哀!

西方法律喜歡用天平做象徵,那麼被精神病人和不足14周歲殺害的甚至虐殺、姦殺的人,他們何其無辜?!這些兇手不用償命不說,往往賠償也極少,這是不是法律變相保護罪犯,忽略受害者權益?

前不久接連發生的兒童殺人案,包括鹽城和湖南兒童弒母,尤其是大連那個13歲已經一米七的強壯兒童姦殺女童案,他不知道自己有罪?不知道自己可以逃脫懲罰?他家人知道情況後只是迴避責任,誰考慮受害者一家的心情?!

善良的人以為法律是人民遵守的底線,道德是大家的上限。實際上很多人渣根本沒把道德和法律當回事,如果他們自認為能逃脫法律的制裁,他們就會為了一點利益鋌而走險,或是為了當前的享受以身試法,這種例子不要太多。那些犯罪的兒童,手法或許生疏,手段卻一樣殘忍。

所以我非常支持修改有關法律!


不要以為小孩子就心靈純潔,大人就心靈污濁,事實上,很多小孩的殘忍超乎你的想像。

對於人的天性,有性善,性惡之爭。但無論怎麼說,都不能否認人有惡的一面。很多美德,都是違背人的天性,是通過後天的教育培養出來的。而小孩還沒有正式加入社會,無法接受群體的教育,受到父母的影響更大,很多父母一味縱容小孩,或者父母本身就是人渣,這樣教育下的小孩可想而知。

很多小孩做了壞事,大人們以一句小孩子不懂事搪塞過去,不聞不問,殊不知,幼兒園階段的小孩就能表現出校園欺凌的雛形,小學,初中很多小孩喜歡參與打架鬥毆,把人打成輕傷的例子屢見不鮮,甚至一些惡性犯罪也時有發生。大人們的縱容讓做了壞事小孩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這進一步傷害了受傷的孩子,也沒有人去維護校園裡的正義了。

對於這種小孩,就是要有相應的懲處,才能讓他們認識到善於惡,改變無知者無畏的心態,在小孩子的群體里建立起良好的氛圍,這才是公平正義。

如今,隨著信息社會的發展,小孩能接觸到很多從前接觸不到的東西,他們的心理成熟也越來越早,對於量刑年齡的提前我還是支持的,並且不認為這代表社會道德的崩壞。


都是有兩面性的。

時代在進步,文化水平不斷提高,處於這個互聯網,數字化的時代,年齡已經不是那麼的重要,青少年的早熟情況日益增加,12歲以上的犯罪違法行為的情況也越來越多。

雖然說社會在進步,同樣其他的也在趨於同步,與別的國家的理念也在不斷驅平。青少年接觸網路的時間早,對網路的一些違法亂紀的事情沒有很大的抵抗性,這也是早熟的原因。

網路影響力大,覆蓋了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即使這樣也不能影響青少年的成長環境,不能讓法外之地在青少年的生活中出現,要懂得知法,學法,懂法,才能使更多的青年人不再知法犯法。


是社會的進步,也是道德的進步。因為人性才是罪惡的根源,儒家的學問精髓就在於像建水利工程一樣控制人性向善,道德是這個工程生長中的軟組織,法律就是已經硬化的骨骼,光靠道德無法真正高效地懲戒罪惡,所以利國利民的好法是社會的進步也是道德的進步。


是家教問題,別怪社會。就像明明家長引導不好自己的子女,把自己的失敗怪罪於動畫不對,電影不對,電視劇演錯了?

這個法律好就好在,讓家長認識到教育的重要性,別把自己的孩子丟給社會幫你教育,社會還沒有無私到幫你培養孩子的程度。

自己教育孩子,以身作則失敗,孩子就是家長的映射。

孩子懂法律?不,法律是給成年人看的,所以家長好好反思自己吧,別什麼都扯上社會,。


沒有進步退步,沒有道德還是悲哀,自己開開心心的就好了,如果每個人都可以。


如果三歲的孩子會以殘忍的手段殺害別人,我也支持法律給與必要的懲處,何況十二歲的。所以這從立法方面根本不存在任何問題。

但要說社會的進步,那就純屬尼瑪扯淡了,過去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社會,進步到十二歲的孩子殘忍殺人?


非常感謝幾位知友的,專業的,全面的回答,使我更加關注的是我們能不能通過法律解決所有的問題?美國的法律已經構建全了,可是他們還是解決不了種族歧視問題

甚至在美國的有些州吸食大麻已經變成了合法化

法律是人制定的,法律的底線也是在跟人在走,如果人的道德底線越變越低,法律的底線也會變得越來越低,就像南北戰爭時期販賣奴隸是合法的

人可以為了自己的利益來讓不合法的事情合法化

更擔心的是我們太偏向於用法律來解決問題,而不去尋找這些問題的根源,那就是道德本身,而現在世界的商業化讓人利益熏心,已經把道德的空間壓得越來越窄,我們是沒有辦法的情況下,採用法律來約束他們,我希望能夠找一個治本,而不是僅僅治標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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