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去景區遊玩,路上我的手機沒電了就放在我包里充電。後來我們兩個人自拍的時候因為我手機在充電就拿了她的手機拍照,手機是我拿在手裡拍的。拍完之後我們一邊聊天一邊走路,然後我想把手機還給她,她回頭和我講話沒注意就抬手撞了一下我的手,結果她的手機就掉地上了...手機外屏碎了。

摔完手機之後我們也沒有繼續玩的心思了就去陪她修手機,維修費用是180元。修完手機後我主動和她說「我給你轉90吧」,她就默認了說好。這個情況我做的合理嗎?還是說我應該賠全款呢?


賠全價也合理,賠半價也合理,甚至不賠也有不賠的道理,取決於你們的關係有多好。

首先來理清一下事件,這件事也不是那麼清晰。我根據題主描述的情形,划出了這個描述里比較模糊的地方:

首先,「我拿手機」這件事是否是兩人都同事知情的,並且你的朋友也同時默許了這個行為,甚至是本來也同意了,可能題主沒寫而已。

第二,「她回頭和我說話沒注意」,這個沒注意是不是指她和你都沒注意,本就是一件偶然的事故呢?還是說只是你沒注意到保持距離,實質上她也不知道你和她這麼近,然後一轉身就撞上了。但如果第一點成立了,那麼這個疑問是不需要討論了,因為她默許了你拿著手機的話,就肯定要承認你的確拿著手機,那麼也理應對自己轉身行為有所認知才對。

第三,「她默認說好」。這恰恰是最朦朧最模糊的說法,對方有可能是很隨便的人,覺得問題不大,所以沒意見。但更大的可能只是你們的關係還不夠好,她沒好意思當面說自己的感受,一來怕你覺得她斤斤計較,二來也拿不定住主意是否覺得自己吃了虧,就好比現在題主的心情。

假設她是在意的,那麼可以基本認為她沒有默許題主可以借用手機,那麼在她心裡就成了「你沒有同意拿我手機,結果摔壞了還只陪我一半的錢,我也不好意思說你了,就這樣吧」的心態。

假設她其實真的不在乎的話,那麼也基本可以認為她其實默許了你藉手機了,那麼在她心裡就成了「雖然手機摔壞了很心痛,但畢竟修好了,當時也是我借的,而且也出了一半的錢,沒必要斤斤計較啦」的心態。

雖然都是默認說好,但兩者之間的心態天差地別。對於我們評論者而言,無法得知事件全貌,夸夸其談也只是盡己所能滿足題主的情景。在題主現在給出的情景里,基本上是沒有太多的過錯,賠多少,就成了一個考量題主與失主之間友好程度的問題。

如果說兩人關係尚可,雖不能交心,但在生活或工作中皆有頻繁往來,那大可不必在乎全價或半價,理應儘力消除自己內心的愧疚,只要你覺得能日後正面和對方再次討論此事,那麼應該全價賠,不至於日後落人牙口。

如果說你們關係一般,往來相處也沒多少機會,甚至只是遠房親戚,那就較真點無所謂。這種問題直接當面談,哪裡不舒服就拿出來說,不要支支吾吾地顧慮太多,半價也好全價也罷,你覺得舒服就說,你當時情形如何就告訴對方,看看大家說出來之後還是否構成你的過錯。直接能看出對方人品,如果她耍無賴,全價又何妨,看清一個人也不是那麼貴嘛。

那麼假設你們關係相當好,我想你也不會提出這個問題才對,直接走全價,或者就不需要陪才對,半價就不是這種關係應有的態度。

最後,我的建議是全價賠,但既然你都給了半價了,建議有空問問當事人的感受,雖然事小,但往往很多時候交惡就是從這種小事形成的,你心裡也膈應,何不磊落大方算了,免得成為一個舊賬算不清也理不清。


做得合理,沒有毛病

託付他人保管還有為他人保管雙方都要承擔風險,何況摔落並不完全是你的錯,對半分已經很合理了。


如果你的情況屬實沒有個人描繪的話,道理上一半的錢也不該出,情感上本著人道主義出點錢那已經是仁至義盡了。


你做的沒問題啊,這又不怪你,又不是故意的。

但看你描述的,她似乎並不反對你給她90元?不知道實際過程是怎樣的,如果確實如你所說,你們的友情有點經不起考驗。


外屏有價,情義無價。

這個事情沒有什麼絕對的合理性,又不可能是法制講堂。

一半一半也好,全賠付也好,不賠付也好。以後你們總還要相處的吧?選一個無傷大雅,對感情增益的方式才是正解。

這種事情,180塊只是實質的錢,隱形的是一個好友相交的模式。只要雙方溝通後無芥蒂的打成和解,那反而是友誼加分項。

畢竟日子還長,兩人只要有交集,日常吃吃喝喝,打打遊戲,掃掃街也不只是180塊能衡量的。


這事兒還算合理,關鍵是雙方協商沒有異議就可以了。


不合理吧,她碰的你,導致自己手機摔壞


說了半天幾十塊錢,你別想太多了,屁大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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