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李星星案和羅冠軍案洗禮後,我對這案持保留態度,事情應該不簡單。

如果真是強姦,女方沒有第一時間報警,關鍵證據大概率也沒有了,這事還真不好辦,而且你在學校內哭訴個啥呀,學校又不是執法機關,直接報警呀。現在警方介入了,如果沒有關鍵證據,男方一口咬定誣告或者是婚外戀關係,對方因各種利益,包括不限於小三上位、要求錢財、謀求利益交換等不成誣告,那警方還真不一定有辦法,畢竟疑罪從無嘛。現在校方將其解聘已經是相對好的回應了。當然校方可以做的更好,比如給女方提供法律諮詢、心理諮詢,成立專門的工作組跟進此事,建立長效機制,切實維護高校女生的人身安全等等。

當然也不排除是裡面存在大量隱情。從另一方面說,男方1988年的教授,博士生導師,絕對的年輕有為,發表論文很多,學術大神,社會兼職眾多,人脈廣泛,長的不算帥,也算是儀錶堂堂的,如果人講課在風趣點,絕對也是大學裡很多女生理想的戀愛對象呀,相信會有女生暗戀他的,男方如果渣一點,完全就可以做海王,騙炮達人呀,女生說他還強姦了許多人、這些人中有沒有和男方是婚外戀、是炮友,是被男方騙炮的,我覺得肯定是有的。騙炮算強姦嗎?我不太懂法律上怎麼認定。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需要性騷擾反應機制

大家想過沒有

為什麼這個社會需要法律

而不是光靠誰弱 誰強來判斷誰受害

就是事實本身複雜程度不是你我他光靠雙方身份來判斷 靠輿論同情誰來判斷

如果他本人真的性騷擾 校內就需要有個機構來給大家反映 這樣既是給潛在受害者一個反饋渠道 也能給潛在施暴者一個申訴渠道

如果是qj等法律問題 那麼就由相關機構來調查 法院雙方都還可以請律師辯護

反轉的是輿論 而不是事實


如果屬實,那麼學校的舉措就很耐人尋味了。

除了軍婚,婚外情是不觸犯法律的,也不會上升到解聘的程度。這個放在哪個行業、單位都是一樣。就算是公務員,最多也就是影響以後仕途,不會說因為婚外情被開除公職。

更何況他30歲就被破格評為教授,手握國基和N個社會頭銜,不管放在哪個高校都會是重點栽培對象,不會輕易放棄。

那麼華工到底查明了什麼,以至於光速解聘?還是他上位太快碰到了別人的乳酪?


老師有問題,該怎樣處理的怎樣處理。這個女孩也絕對有問題。現在的宮斗戲電視劇真是太多了,女孩子們賢良淑德沒有學會,小小年紀心機不小,寫信給原配威脅侮辱,撒潑打滾,抹淚求憐,一個不少


應該是確鑿反轉,985高校趕緊去聯繫石頭君入職


微博現在都是這種人的存在,風氣如何大家都看到了,誣告性侵外她們眼中是一種正當手段。


希望警方早日查明真相併公布出來。


猜想事實有可能是男主決定跟前妻離婚了,看到女主就追求女主,女主看到男主出外形外的其他條件還可以,打算試著交往一下看看,約會過程中男主提出跟女主發生關係,但是由於男主長得有點胖,缺乏美感,導致女主產生排斥感,當場拒絕。於是男主就強來。接著就出現了後面的一系列。


所有兩性關係事件,在塵埃未定石錘未出的情況下,都按嫖資糾紛看待,至少八成是可靠的。


什麼叫疑似反轉……

等陣反轉了再問好不好……

疑似反轉不就是攪混水的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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