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講明「取對象」的含義。來看下面兩個效果文本:

(1)選場上的1隻攻擊表示的怪獸破壞。

(2)以場上的1隻攻擊表示的怪獸為對象才能發動。那隻怪獸破壞。

二者的區別在於,都是選取場上的怪獸,後者是把選取的動作當作效果的發動條件(即cost),也就是「選了才能發動」,而前者是「發動完以後、在效果處理的時候才選」,像前者這樣,寫在發動條件裏的選取動作就是「取對象」的(實際上現在的取對象效果裡面都會寫著「以……為對象」的規範描述,所以很好認),從某種角度上,可以說「取對象效果」是「必須先選取對象才能發動的效果」的縮寫。

仍然考慮前文提到的兩種效果描述,下面進行二者的對比。

同樣是炸1隻怪,第二種描述意味著一旦你選好了對象,過會兒就只能炸那隻選好了的怪獸了,如果那隻怪獸被緊急回收或者被緊急保護(例如閃珖龍的貼膜效果),你就炸不掉任何怪獸了,而第一種描述下你可以根據情況來決定炸哪一隻,反正當初你也沒有聲明要炸誰,當然到時候炸誰都行,於是對方往往沒法很好地保護場面,這就是不提前選取對象的好處。

不過相對的,考慮這樣一種情況:對方有1隻攻擊表示怪獸,你發動了擁有第一種描述的解牌想要炸掉對方那隻怪,假如對方連鎖了某個效果把他的怪獸變成守備表示,你就炸不了它了,因為根據描述,在效果處理時你必須選1隻攻擊表示怪獸炸掉,所以你炸不掉那隻想炸的怪獸了(更糟的是,如果對方沒有其他攻擊表示怪獸,你可能會不得已炸掉自己的攻擊表示怪獸),但是第二種描述就不會出現這個問題,因為本質上它的要求只是「你選取的時候」怪獸得是攻擊表示,那之後它是啥樣就無所謂了,除非它離場,否則只要取了對象就一定會破壞它。所以取對象與不取對象各有各的好處,不過因為不取對象畢竟靈活些,實際上也不像理論那樣好躲,所以大家還是比較偏向不取對象效果的。

有了這個底子,「不會成為效果對象」就很簡單了,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你在用取對象效果的時候不能選它為對象。而不取對象效果則可以針對它正常使用,故像黑洞這樣的卡可以破壞這類怪獸。

「不受效果影響」的含義是「玩家的效果可以正常發動、正常處理,但卻偏偏只對該怪獸不產生作用」,即你可以以它為對象發動效果,也可以直接上閃電風暴炸,只是都沒用而已。這是個非常強力的抗性,通常只能用戰鬥破壞或者用壞獸之類的喫掉(深淵的宣告者是個理論上存在的解法但是實際上基本碰不到)。

當然,有一些刁鑽的情形,比如對方場上一共有2張卡,其中1張不受效果影響,而我手上有一張「以對方的2張卡為對象才能發動。那些卡破壞」的取對象效果卡,那麼我是可以發動這張卡好歹炸掉對方1張卡的;但如果對方場上2張卡中有1張是不能成為效果對象,那我手上的那張取雙對象的卡就根本開不出來了,這種時候「取對象抗性」反而表現得不遜於「不受效果影響」,不過這種情況基本不會出現,沒啥關注價值(順便,我其實並不知道有沒有對同一玩家場上2張以上的卡取對象的效果,我記憶中沒找到)。


打個比方,不能取對象是敵人不能瞄準你,和你對狙必人體描邊,但還是可以不瞄準直接用核彈給你炸了

不受效果影響意思是你可以硬抗所有武器而毫髮無傷,打沒打中你都沒有影響


首先,遇到不懂的問題可以去看看規則書,講得很明白的。比如取對象與不取對象的差別:

基本用語?

ocg-rule.readthedocs.io

然後上面都沒有具體的栗子,我來舉個完整的栗子好了:

首先是取對象效果與不取對象效果的區別:

對方場上一張青眼混沌極龍,一張同調召喚的青眼精靈龍;我方場上一張森羅的鎮神 山精(森羅R7),一張六花聖 淚滴花束雪花蓮(六花R8)。

若是六花R8發效果(取對象),聲明以精靈龍為對象發動(連鎖一)(因為極龍不取對象),對方連鎖發動精靈龍效果(連鎖二);效果處理:精靈龍解放自己,從額外特招蒼眼銀龍(連鎖二處理完畢),然後因為精靈龍已經離場,R8的效果不處理(連鎖處理完畢)。最終對方場上剩下蒼眼銀龍和極龍。

若是森羅R7發效果(不取對象,所以這時候不需要宣言要回手的卡),對方連鎖發動精靈龍效果(連鎖二);效果處理:精靈龍解放自己,從額外特招蒼眼銀龍(連鎖二處理完畢),然後R7效果從卡組翻卡送墓3張卡,若是其中翻到一張植物族,則可以從場上「選」一張卡回到手卡,比如說選擇蒼眼銀龍,則蒼眼銀龍回到手卡(因為是額外怪獸,所以回到對方額外卡組)(連鎖處理完畢)。最終對方場上只剩下一張極龍。

一般來說,限制條件類似的情況下,不取對象的效果更好用。

然後是不會成為(對方的)效果對象與不受(對方的)效果影響的區別:

對方場上一張青眼混沌極龍,一張黃金脆皮雞;我方場上一張森羅的鎮神 山精(森羅R7),一張六花聖 淚滴花束雪花蓮(六花R8)。

若是六花R8發效果(取對象),聲明以脆皮雞為對象發動(連鎖一)(因為極龍不取對象);效果處理:因為脆皮雞不受效果影響,所以不會被解放(連鎖處理完畢)。最終對方場上剩下脆皮雞和極龍。

若是森羅R7發效果(不取對象,所以這時候不需要宣言要回手的卡);效果處理:R7效果從卡組翻卡送墓3張卡,若是其中翻到兩張植物族,則可以從場上「選」自身以外的兩張卡回到手卡,比如說選擇極龍和脆皮雞,則極龍回到手卡,脆皮雞不受效果影響(連鎖處理完畢)。最終對方場上只剩下一張脆皮雞。

一般來說,不受(對方的)效果影響更好用。

現在存在著大量一滴、姐姐波、訪問等不取對象解場卡,所以不取對象抗性也越來越廉價了;不受對方效果影響的怪其實也不算特別難解,畢竟雙穹直接打死就能解決問題;就算是左右手疊出來的料理人,也可以壞獸嘛。(再想想海晶那場地賦予的全抗性就顯得特別慘)


問題字寫寫對。

字面意思。

不受效果影響就是不受效果影響,不成為效果對象就是不成為效果對象。

我方究極獵鷹不受效果影響,對方雷擊用了,不受效果影響不被破壞。而烈火再燃可以以究極獵鷹為對象發動,但是獵鷹不受效果影響,不被破壞,這個效果不是被無效掉了。

我方歐貝利斯克的巨神兵不會成為效果的對象。對方使用雷擊,雷擊不需要取對象,然後我方巨神兵被破壞。而烈火再燃不能以巨神兵為對象發動,如果只有巨神兵一隻在場怪獸時,這張卡就不能發動。


建議先看規則書,理解字面意思就行


不取對象的紅爹栽在一滴、三戰這種卡上面

地龍星黑羽大哥就沒這個煩惱(雖然也沒啥用)


用遊戲中的話通俗一點來講就是。

不受效果影響可以免疫無差別的範圍技能。

不成為效果對象,是指指向性技能不能選擇這個怪獸。


看到有答主說「發動後再選對象的效果也屬於取對象效果」,這是錯誤的。「發動後再選對象的效果應該屬於不取對象效果」,所以以後萌新不要再問為啥我的巨神兵被光道狗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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