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氣瘋了,和女朋友說了分手把我給她的錢都還給我,這句過分的話。該怎麼挽回?
分手還要還錢? 這不是送給她的嗎? 別折騰人女孩子了,分了好
你還氣瘋了?你女朋友不是才應該生氣嗎?
錢是你自願給他的,贈與別人的東西是不能隨意要回的,如果她和你借錢了不還那你才應該生氣呢,安啦!就算分手也給彼此留下最後的美好吧
給這個字用的不好,用你給啊,那叫送
兩個人在一起,你我之間有來有往
你該說,我把你在我身上花的錢給你,你也把我花在你身上的錢還我,咱們互不相欠,老死不相往來
最起碼還有點高貴冷艷的樣子,都這樣了
給自己最後留點逼格
過分 摳b叨叨的 那你當初給幹什麼
給她打雙倍的錢,直接把工資卡給她更好。
說都說了就別想收回了
現在想收回到底是怕她受傷
還是怕人設崩塌?
該受的傷她都受過了你還想收回做夢
給她一個徹底死心機會就是最大的仁慈了
分的好呀!現在不分等著離婚?
說出去的話潑出去的水哦
親親建議您這麼生氣不如換個女朋友吧
放過這個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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