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微信問我,熱搜好多曝光戀愛的,偶像為什麼不能談戀愛,他也是獨立人,又不是隻靠臉在娛樂圈混,連這點自由都沒有嗎。一談戀愛就是房子塌了,粉絲罵人還回踩,太玻璃心了吧。我說我不回踩但可能會脫粉或者變路人粉,我如果是媽媽粉,他談戀愛了我就是婆婆了,我如果是女友粉,他談戀愛,我的喜歡變成了第三者,我不想當婆婆也不想當第三者,不行嗎?她說那一開始喜歡的初衷就不對,我也無語了,不是嗎?那為什麼粉絲不喜歡偶像戀愛?


我仔細回答下這個問題,其實偶像不能戀愛大體的思路是這樣的。

一開始,偶像也沒人規定不能戀愛,但是因為一個偶像都是男友女友粉作為打錢主力,所以只給單身的偶像打錢,不單身的就沒人打錢或者打錢少。

然後就是那些單身的偶像單著單著戀愛了,男友女友粉房子塌了,就覺得打的錢打了水漂,漸漸的也不敢打錢了。

這時候有人說,我們這裡的偶像不戀愛,至少多少多少歲之前不戀愛,粉絲就又敢放心打錢了。

然後這一招大家看著好掙錢,就流傳開來,都這麼用了。

你說,我想戀愛,那不就是砸大家招牌嗎?好不容易我們業內摸索了一個不成文的規定讓行業平穩運行,你入行的時候肯定也心知肚明,結果啥話也不說就戀愛了?那其他沒戀愛的公司和藝人怎麼辦?

你砸的是自己招牌?還不是大家的招牌一起砸?

你從人權的角度分析,偶像當然可以戀愛。

但是我覺得,咱入行還是得有講究個行規吧,總不能入行的時候低頭默認,出了事又高呼人權吧。

總不能啥好處都佔了吧。

最起碼,你把自己那份擔著,都戀愛了,就別指望粉絲支持了吧。


為什麼不能?


你好,我是半度。我在這裡想和你談談偶像談戀愛的問題。最近這段時間暱,哇唧唧哇旗下的藝人,比如說任豪和夏之光等人就接連的爆出和女生交往的信息。就引來了有關粉絲的很多的熱議。關於明星應該不應該談戀愛和夏之光等戀愛曝光的藝人要不要道歉?我想從法律的角度談下他們能不能談,要不要道歉。首先,對於公司來說,偶像是「產品」的屬性是大於他們是「人」這個屬性的。從某些角度來看,偶像產業是工業。我舉個例子,現在大家都在看創造營和青春有你,那些個練習生一個個一排排地站出來,那90度的鞠躬,那千篇一律的ending pose,那溫良恭順的樣子,都像是一個模子裏刻出來的?這就是平時公司悉心調教的結果。如果你不這麼做,就不會被喜歡,你就會被認定為不好控制,那麼公司的人就不會給你上臺的機會。再者,還有人別的公司會在合同裡面設有戀愛的條款,直接就寫你不準談戀愛和結婚。當然這種條款的合法性是有爭議的,是不符合社會公序良俗的,民法上也不會支持的。所的偶像可不可以談,可以談。但是要向經紀公司報備。之樣萬一曝光了,經紀公司可以第一時間進行危機公關。


偶像

——限定團/年齡小(指還在求學階段)/粉絲以女友粉為主→符合其一,不可以

——年紀>25/發展前景穩定/業務能力出色並得到肯定→全部同時符合,可以。

演員(專註演戲的)→可以

歌手(專註音樂的)→可以

我的看法一如既往地簡單,既然你選擇了參加選秀節目,既然粉絲花錢把你送去了限定團,既然你還在求學上升階段,那你就給我老老實實提升自己!提高業務能力!腦子裡別帶東西!怎麼呈現舞臺纔是最!重!要!的!

偶像是造夢的。

一邊想著來錢快,露露臉就可以掙錢,一邊又想著談戀愛,風花雪月美人相伴。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

小學課本都教過的道理,這麼大的年紀了還做著「偶像能談戀愛」的白日夢?

你業務能力強到連偶爾能聽到你的歌的人都覺得不錯嗎?你的舞臺正面出圈了嗎?你有一提起你就能被路人想起的歌/舞蹈/舞臺表演了嗎?

做偶像也是一件很苛刻的事情來的,不要覺得什麼都不會我有張臉就能是偶像。你享受著鮮花和金錢砸出來的道路,麻煩你遵循一下偶像的基本原則。

也麻煩粉絲不要帶著幾百米的濾鏡看自己家孩子的業務能力,爛就是爛,難聽就是難聽,划水就是態度不好,就是業務不熟練,你誇上天ta也不能瞬間提高,反而會迷失了自己。

一直嚷嚷著內娛偶像沒有適合的土壤,有沒有想過有一個原因也是因為你們縱容,「大度」,甘於當韭菜而造成的。

(當然偶像體系不完善,公司垃圾運營啥都不會也是原因之一)


只要你年齡合適(個人認為23、24左右)能夠跟粉絲溝通好這件事情,主動跟粉絲說,不要等著被曝光,大多數粉絲應該是可以接受的,偶像也是人,談戀愛是人的正常階段,只要偶像有能夠處理好女友和粉絲之間關係的能力,談戀愛OK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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