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的舍友,因為實習我倆分到了一個地方一起租了個兩室一廳,因為我倆都有男朋友,說好男朋友可以短住,房間一個大一個小,我住了小的房間,剛開始是1月10號我男朋友來住了一週叭16號走的,我室友男朋友是從1月26號那天就來了一直到現在都沒有走,如果說因為疫情我可以理解,可是小區好久就解封了,也沒走的意思,住了快兩個月了,中途交了兩次電費,我室友給我的都是一半電費錢,感覺自己喫虧了,房東買的冰箱很小,冰箱他們用兩格,我用一格,房間他倆住的大的,,很難受,我該不該跟他們說些什麼


房間一大一小怎麼分配房租怎麼付,這要看你們倆當時怎麼約定的。

但實際上,她男朋友住進來,對房間分配並沒有影響,原來怎麼住,現在還怎麼住。

說到電費,多一個人電費真的有很大變化嗎?其實並不然。

因為你室友和男朋友絕大多數時間應該是使用同一個電器(電燈、電視機、空調等等),唯一多的,大概是多一個人的手機充電產生的費用,這能有多少錢呢?

科學地說,多一個人影響最大的,應該是水費。

多一個人洗澡、洗臉、洗衣服、做飯什麼的。

理論上來說,你當然可以跟你室友要求多付水費、電費,但水費的計算方法可以三個人平分,她付2/3,你付1/3。電費的話,三個人平分就不對了。

不過,她男朋友在這住2個月,你男朋友也可以在這住3個月啊。

為這麼點錢斤斤計較,實在是沒啥意思。


謝邀。。。

個人認為,合租的人應該共同分擔水電氣費,如果男朋友只是偶爾來,比如一個星期只來一兩天,用電量也不是很大,那其實也沒什麼必要讓他給了。但是如果男朋友來住的時間很多,而且因為他的到來明顯增加了很多電費的話,可以跟室友商量,水電氣費三七分啊啥的,具體的自己商量嘛。

當然啦,如果覺得不太好說的話,那就跟房東說一下,讓房東幫個忙出面解決一下這個事情咯,大部分的人都是友好的嘛。實在實在不行,那就換個室友合租。


他用電嗎,用的話當然要交了


電費可以不收,但是水費要按人頭收取


我建議 ,從客觀角度來說是要拿的,如果你想不通不開心可以溝通。 但是有些小虧倒無所謂, 太專註於這種小事情, 反而使自己目光侷限了,還招來了不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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