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插足我父母婚姻近十年。這個第三者曾經電話謾罵過我母親和我。

父我滿18歲上大學後父母離婚。離婚協議約定了我學習費用的承擔比例,當時父親轉移了一部分財產。我一直跟母親生活。

父親的再婚配偶是當年的三。

後來我留學讀研,按母親的說法是父親供我留學用的是他隱藏的婚內資產,且那資產的剩餘部分被三侵佔了。

三的說法是我的費用用的是他倆的婚內財產,說三和我構成了撫養關係,要求我承諾為她養老。

三曾經結過婚,大概在孩子兩歲左右離婚,不確定是否和我父親有關,只知道她的前夫曾經不讓她見孩子。她原來的工作是代小企業記賬的會計。後來在父親的幫助下開了自己的記賬公司。父親的給我的費用有可能曾經從她的公司過賬。

父親給我的費用不足他應該承諾的金額。各種理由吧,最後發現那段時間他倆買了電梯入戶的花園洋房。不足的費用母親和姥爺承擔了。母親承擔了超出離婚協議的約定比例。

現在三的要求受法律保護麼,我跟她有撫養關係麼?

我父親轉移的那筆資金算他和三的婚後收入麼?

假如我給她養老,我母親肯定無法接受。


你沒有贍養3的義務,只有贍養親生父母的義務。至於三的說法是我的費用用的是他倆的婚內財產,那是你父親與3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係事情,由他們相互打交道,與你沒有半毛錢關係,你和3不構成撫養關係。另外,你父親與3的財產,你與3的孩子在他們百年後有相同繼承權。如果對方實在要你贍養,那麼就讓她寫個協議,在他們百年後財產全部由你一人繼承,寫大點,讓她讀一遍,拍下來,然後舉胸前拿手機拍下來作為證據。


你為什麼要贍養她,就算你父親給了你費用那也是他應該盡的義務,跟小三沒關係,媽媽不容易不要讓媽媽寒了心,你爸跟小三自己選的路讓他們自己走完,跟你沒關係,對於你來說小三就是外人你不用去參與他們的生活,不要讓他們來影響你跟你媽的生活,最後祝你和媽媽永遠幸福。


1.作為母親,如果自己辛苦養大的孩子,去贍養傷害過自己、和自己完全對立的人,真的接受不了。這比年輕時渣男背叛帶來的傷害更大、更無法釋懷。

2.找專業的人問專業的意見,不要給一個一個陌生人養老,寧可捐出去,也不給無謂的人。


依據法律,你未成年時和三沒有形成撫養關係,所以你沒有贍養義務


???送你個黑人問號臉


首先,我對法律的理解是沒有。

她沒有撫養過你,你父親再婚時你已經成年。

至於你父親有沒有告知她給你出大學的學費,那是他們的事情,有問題她可以起訴。

其次,就演算法律規定你有贍養義務,也不給她養老!還是那句話,有問題她可以起訴。除非法院強制執行,這輩子都不可能給她一分錢。

擺正了態度,就是她是拆散你母親婚姻的人,雖然不至於恨(也沒啥可恨的),但就是不可能拿正眼看你!還養老?!


又看了一遍你的回答,你能做的就是想辦法管你爸要錢,或者乾脆就不指望了,人在世,資產想怎麼弄怎麼弄,按遺囑的可以不受法律法規,而且贍養義務非要執行實際可能每個月500塊錢都沒有,所以最重要還得是你父親意願,或者你媽媽有辦法有證據追溯之前的婚內財產轉移問題,不然只能面對現實


對方如果撫養過你,你可以贍養。


花點錢諮詢律師,包括取證的合法性,不要給自己留坑,專業問題交給專業人士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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