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做事可能會被脅迫,如果非要你貸款,那麼最保險的是要老闆或實際控制人(老闆的資產在誰名下就要誰)擔保或共同還款。當然這個很難了,可能做不到,那麼就保護好自己,各種微信、郵件截屏,錄音錄像表示自己是被脅迫的。

到銀行辦貸款手續的時候,也要表示自己是不知情的,同樣做好錄音錄像。就是為了防著無良的客戶經理做假材料幫助你們公司騙貸。到時候出了事可以往銀監部門投訴。

如果有證據表明你是受脅迫而簽署貸款合同的,那麼貸款合同就應該是無效的,如果銀行由此要求你還款或者威脅上徵信,那麼可以直接舉報到銀監以及銀行上級的紀檢監察部門。

最後,這種無良的單位,最好就辭職別幹了吧,可以避免上述各種麻煩。


先分清楚,你的流水是你自己的還是你們公司的?如果是你自己的,你拿去銀行,銀行沒有理由認可這個流水(除非銀行裡面的工作人員和你們公司裡應外合,你最主要擔心的是這種情況),如果真是括弧裡面說的這種,單單提供銀行流水你也沒擔保責任,一定注意,不要在任何合同文本上面簽字。另外就是你們公司的流水走你個人賬戶,那你們公司在財務制度上就有問題,查出來就麻煩了。

以上,請和平討論。


那你就欠銀行300萬


在職銀行信貸,如果公司流水過你個人賬了,那向銀行提供是有必要的,是為了更好的評估公司資金流量和周轉情況。並且一般銀行會要求公司出具一份說明,比如某某人系本公司出納,負責公司某業務貨款收付結算等,貸款的主體是公司,跟出納沒有關係的,也不需要你簽字,對你個人貸款和徵信都沒有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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