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兩個人一起最初都是有一點點視覺層面的吸引,但是很多一看外表就沉淪的人,在瞭解了之後漸行漸遠,想知道你們的故事。


在一起了

找到真愛是什麼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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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第一次見到他,在路邊小喫攤上,他站在我的對面。當時本人近視四百多,還不喜歡戴眼鏡,第一眼看他,沒太看清臉,但是那個輪廓啊穿衣風格啊,就賊像我初戀,就楞了一下。多看了兩眼,發現不是初戀,就沒怎麼注意了,但心裡已經默默記著學校裏有這麼一個他了。

別在這搞人身攻擊,謝謝
下一段有解釋,受不了的請划走。

往往,當你注意起一個人時,他就很莫名的時常出現在你身邊(主觀上,就感覺很巧)。平時喫飯路上碰見多了,注意起來,發現他的氣質真的很好,溫和瀟灑(當時本人特別喜歡肖戰,感覺他也莫名的很像肖戰,當然也只有我一個人這麼覺得哈)。忘記了具體時間點,反正我到處找同學問他是哪個班的,叫什麼名字,終於花了好久時間被我找到了(後來才發現,生活圈子完全不同),他是個學霸,還是班裡的班長。真的很崇拜他了,他真的很優秀。

他當時在我心裡就是肖戰的化身

明白自己的心動,是在書店遇見他。閑時去了一趟書店,小小的空間裏只有我們兩個人(可能當時還有,但我的眼裡只有他了)。我低著頭,不敢看他,他的紅色球鞋,很好看。偶爾抬頭偷偷觀察,他在找課外書那一欄,找了很久。最後他去問了書店老闆,「有沒有三毛的《萬水千山走遍》?」老闆說沒有,下次來了給他帶一本。我的心情像添了夏日的桃子汽水咕嚕嚕直冒泡,居然有男生喜歡看三毛,我最愛的三毛……

他笑起來很可愛

第二天,我拉著朋友來書店,直奔課外書的書櫃,沒有發現那本書。我去問了老闆,他是一個很可愛的大叔,他笑著打趣說道,「這麼這麼多人要三毛的《萬水千山走遍》?昨天一個男孩還要呢,他不會是給你買的吧?」我的心跳突然被這一句話給加速了,心裡樂得開花,嘴上卻不露聲響,連說「巧合,巧合」。

開花~開花~

又過了一天,我來到書店,書櫃上只有一本三毛的《萬水千山走遍》。我篤定,他已經拿到了另一本。我的心像掉進了蜜罐,甜蜜且興奮。我與他,有一本一模一樣的書了,黃色皮的《萬水千山走遍》……

我與《萬水千山走遍》

步入高三,我突然因為生活中視線中多了要注意的人,情緒變得很浮躁。生日那陣子,喜歡聽火箭少女101的專輯《立風》,裡面張紫寧的《自己》,簡直把我洗腦了。「勇敢的做一次瘋狂的決定,勇敢從不需要倔強的道理……勇敢成為自己是最勇敢的事情。」於是在「勇敢」和「做一次瘋狂的決定」的鼓吹之下,我表白了

我有他的QQ,空間是開著的,為了不讓他察覺我的異常,就陌生人嘛老來空間看會讓他感覺很奇怪,所以我每看一次,就用長截圖從頭截到上次看的位置(好蠢?_? ...)慢慢的知道他的興趣愛好,瞭解了他的性格很開朗,家裡的條件雖然不太好但人非常積極樂觀……這些吸引我越來越上頭。所以人生中第一次表白,我自認為我的功課做得非常到位,用他可能會喜歡的風格和方式,寫了一封信。

這是草稿,在備忘錄裏打的

在他生日的前一天,我把信給他了,但他不在班。生日當天,我帶了提前準備好的禮物,是大冰的新書《小孩》。他又不在班,作為班長去年級開會了,我失望而歸。第三天,他還是不在班,但我等不了了,拖同學對他說,晚上放學等我一起走。整個晚自習,我都在鼓搗我買的美瞳,第一次戴這種東西,花費了好久才戴上,取還是讓同學幫我的。終於放學,我一刻也不敢停,直奔樓下他所在的班級。

太晚了,很困,有空了再更新。會一直寫完,好好寫完,給青春留個紀念

喜歡的朋友可以點個贊嗎,謝謝。這段經歷苦澀收場,終究是我一個人的狂歡。希望能夠得到共情……


結婚了

生了個女孩


在一起了

這是當時寫的微博,剛剛看了一眼,現在已經在一起529天了,覺得彼此一見鍾情是一件很不可思議的事,我從沒想過自己會有這樣的感情,我男朋友給我帶來的感受也是前所未有的,他給我的愛和包容。他每天都會說寶貝好可愛,寶貝好好看。不吝嗇對我的讚美,對我愛的表達。


還在一起,目前感情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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