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否侵犯了美國公民的自由?


美國是自由主義國家,不是無政府主義聯邦。


高一政治課本 「沒有法律的地方,就沒有自由」。

不過,這麼問不怪你。畢竟,這個已經超出義務教育的範圍了。


如果一個人只需要遵守法律,那他就是自由的。

———哈耶克


因為美國人是世界上最虛偽的一羣人,噁心死了

/狗頭

別說話,加速就完了


謝瑤。人在美國出差,剛打完球。

我們對美國的「自由」的想像,其實是來自我們生活的環境中自己的經驗。

我們中國人都瞭解一個事情:就是權威沒有說我們可以做的事情,我們最好不要去做,因為不知道權威會不會突然說某個事情我們做了就錯了。這個權威可以是父母,師長,ZF等。比如王大明從小一直長到15歲,他父母和老師都沒有說他不許看AV的,可是有一天班主任發現他在宿舍偷偷看AV,於是沒收了他的iPad4,還告訴了他的父母。於是他老爸把他打了一頓。

最近還發生了這樣一件事,某班主任是肖戰粉,在課堂上講了幾句號召學生去粉肖戰的話,於是被家長投訴,然後老師被停職。我相信該老師假如要求學生去粉校長,關注校長的微博,絕對沒毛病,但是,在沒有任何法律規定老師不許號召學生粉明星的時候,權威隨時可以宣佈這一行為會導致停職甚至丟掉工作的,就有點可怕了。

同樣類似的,在新冠疫情期間,有些地方的村幹部衝進村民家裡,把正在打麻將的人家家人抓起來,要他們抬著麻將桌遊街10公里,同樣也是沒有任何法律說家人不能在家裡打麻將。

正因為我們生活的環境,是「權威沒有說可以做的,就不能做」,於是看見美國人就會覺得他們很自由。因為美國的社會環境是反過來的:「權威沒有說不能做的,就一定可以做。」 也就是說,一個事情假如沒有任何法律禁止,那麼人民就可以做。

但是,美國的ZF呢?是反過來的!美國的ZF是「一件事情,假如沒有法律說可以做,就絕不能做。」 比如,新冠疫情之下,很多美國地方ZF要求人們留在家裡,除了買菜,鍛煉和從事必要工作比如醫護,警察,消防,超市,郵遞,快遞,公交的人,不要到外面聚集。很多人一開始完全置之不理,理由是:ZF沒有任何一條法律給予它限制人民自由的權力。於是,立法機構趕快出臺一條新法律,給予ZF這個權力。但是,很多人馬上就用這個不要上班的時間開車到各大國家公園去玩了。因為ZF沒有說我開八個小時車到國家公園去跑步是違法的。法無禁止即可行。於是ZF只好再出臺一個新法律,規定人們出門鍛煉身體不能去超過六英里遠的地方。

現在我們知道了:我們之所以認為美國自由,是因為美國人如果法律沒有禁止的事情,全都可以做。而我們中國人是如果法律沒有說可以做的,我們就不一定能做。比如沒有法律禁止高中生談戀愛,但是高中生真的談戀愛了,大概率會被班主任和家長安上「早戀」的名堂加以批評教育甚至懲罰。

但是,美國為什麼需要法律?因為美國的法律首先是用來限制ZF行為的:法律沒有說可以做,美國的各級ZF就絕對不能做。

其次,美國的法律也用來保護人民:法律沒有提到禁止做的事情,都可以做。

所以,美國的自由是建立在法律的保障基礎上的,沒有法律,就不會有自由。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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