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不可以直接帶上飛機。但是可以攜帶內含電池的設備。

例如手機、電腦、攝像機、手錶等,內含電池的移動電源能量可以攜帶,但能量不得超過100wh。

根據航空管理規定,不能直接攜帶電池乘坐飛機,也不能在行李中夾帶電池。並且對電池和電子設備中的鋰含量有明確規定,鋰金屬和鋰合金電池的鋰含量不能高於2克,鋰離子電池的鋰含量不得高於8克。

帶電池的設備,在安檢時需要關閉電源,比如託運的筆記本電腦,都需要檢查一下是否關機。

隨身攜帶的充電寶,不能超過20000mAh。


電池是不能帶上飛機的,比如電池發不了順豐空運

手機有電池,可以帶幾個,充電寶有電池,但是只能帶一兩個,其他的要郵寄或者託運。

單純的電池是不能上飛機的。


可以帶兩個,單個容量不超過2W毫安時

之前打國航客服說的


可以,但是幾條注意

1.只能在隨身行李中攜帶,不得託運(最常見的是移動電源忘記隨身)

2.容量不高於100Wh的可以直接攜帶,100-140Wh的需經承運人(航空公司)同意方可攜帶,需要提前申請。

3.需做好防短路(單體電池放電池盒或者用膠帶隔離電極)或防誤開機(含鋰電的設備)措施

4.低調行事,勿超過合理數量,比如手電筒愛好者一個手電筒配一組電池就很合理。

請查閱 MH∕T 1020-2018 鋰電池航空運輸規範


可以啊,你手機不是帶電池的嗎


看容量。我之前帶過,容量1W以下是可以的


謝邀。

啥???你還不知道這個???為什麼你這麼聰明的小腦瓜要這樣???

答案當然是可以帶的呀!

根據航空公司的規定:

普通電池:是可以帶上飛機滴,但不能託運。

鋰電池:

1.像手機、電腦、照相機等這些內含鋰電池的電子設備,可放在手提行李中攜帶登機,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電池的額定能量值不得超過100Wh。

2.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需要經過航空公司的批准,批准後可以裝在行李中帶上飛機。

3.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無論如何是不能上飛機的。

4.如果有多個設備,那麼設備額定能量總和不能超過160Wh,目前來看額定能量較大的是充電寶。一般充電寶20000毫安以內都是可以上飛機的。

攜帶型電子裝置的備用電池必須做好保護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裝或以其他方式將電極絕緣,如在暴露的電極上貼膠帶,或將每個電池放入單獨的塑料袋或保護盒當中),並且僅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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