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子

下次有人誣陷你喫了兩碗粉

你要把他眼珠子挖出來吞進肚子裏

讓他看看到底有幾碗


兩個角度。

第一,這麼做並非是人物本身必然的選擇,但對於導演對一部作品的要求來說是很大程度必須這樣做的。因為這樣最深刻,最能反映人物的特點。

第二,按照這部電影被很多人提起無數次的隱喻來講,老六代表的歷史人物的結局要與之吻合必須得把他寫死這樣才能反映出牧之最後的悲劇色彩和孤獨的心態。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嘔吐和排泄不完整

找別人證明?店小二黑白顛倒便是結果


六子的死,因為他的性格缺陷過於剛烈有關,同時也是為了維護大哥的威信,取粉不是最壞的也不是最好的,最壞的是六子沒取粉向他們認了慫在眾人眼下跑出去,留了自己的性命卻破壞了大哥的威嚴最後兄弟被黃老爺趕出去或是被殺死。最好的辦法是拖著,等著兄弟們趕來拖延時間,威逼利誘賣粉的這個辦法最下策就是取粉找醫生在旁邊準備著,還可以用黃老爺鴻門宴的辦法就是找替死的,但我看過一個影評,六子就是觀眾用來推動劇情,當時來說只能死


不是有沒有替代法,而是割胃取粉最能表達出導演和編劇的想法。


沒有辦法,按照胡萬設的局,在胡萬的遊戲規則裏,按照僵硬的司法程序人證、物證都有。(這些都是迫於黃四郎的淫威,沒有人敢反對的偽證。)要想自證清白只能讓張麻子來,把人帶到縣衙去審,按照張麻子的規矩靈活來審(可能在黃四郎的壓力下,賣米粉的還要做偽證誣告)方可救六子的性命。


讓店小二把事情從頭到尾說一遍,謊言總是有漏洞,不符合基本邏輯的地方,之後店小二一定百般狡辯,然後把店小二所有家屬(一定是所有家屬)一同帶入縣衙,店小二知道家人安全自然供出幕後指使,然後已誣告名義先將店小二一家保護在縣衙,找機會送去外地,(對外說逃獄了)隱姓埋名,可救店小二一家性命。

拿命換的清白是不是太貴了?

還有更簡單的就是自己錢沒帶夠,直接帶店小二去縣衙取錢


有,讓縣長直接把六子抓進監獄,安一個喫霸王餐罪,關一個星期,罰錢、賠錢。這樣可以一舉兩得,既可以顯得縣長大公無私,又可以讓六子這根軟肋淡出黃四郎的視野。

或者,學一下香港古惑仔請律師,要等律師來了才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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