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尺長的短槍、短矛,除了少用鐵,便攜之外,感覺威力和功擊距離都不如長槍,攻擊方式又不如刀劍,叢林狹地複雜環境又容易刺入樹木不好拔出,投擲也不如比其更長投槍好用,其實戰價值到底在哪?


公孫兄這個問題問的好。

古話眾人皆知:「一寸長一寸強,一寸短一寸險。」

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是強厲害還是險厲害?要是都厲害,古人這話等於是廢話。

我試著做個註解:

「長兵器只有在長地才強,

短兵器只有在短地才險。」

只有適應環境的動物才能活下去,只有適應環境的武器纔是好武器。如果重型坦克和自行火炮在各種環境下陸戰無敵,人們發明輕型輪式裝甲車幹什麼呢?

在開闊平坦地,短槍(這裡用短矛代替)無論如何也比長矛遜色很多很多。

所以,使用短矛的人必須把長矛手拖入長矛施展不開的近戰纏鬥。

這種機會也有很多,比如城堡要塞房間內、依託戰車或大盾的陣列、夜戰偷襲、密林坡地、搖晃的車船內。

在長矛施展不開的近戰之中,短矛也有比刀劍優勢的地方。步戰之中,刺擊比砍擊更有效。短矛長度在兩米之內,只要專心考慮刺就可以了,決定生死的格鬥只在瞬息之間,刺到一下就舒服了,刺到哪哪舒服。

短矛比刀劍還有一個優勢,重量同等的短矛一般比刀劍長,長度同等的短矛一般比刀劍輕。靈活性和局部的長度優勢就有了。

短矛比刀劍的折損率高,但造價便宜的多,材料也比長矛易得的多。所以,短矛是一種性價比超高的「窮人的武器」。

哥薩克短矛很有名,一般搭配戰車和火槍,和長矛手拖入纏鬥很佔便宜。但離開戰車等混合體系,還是不能和長矛手在開闊地硬剛。

長矛手和短矛手在開闊地硬剛也不是佔盡優勢的,由於力臂力距問題,短矛格開長矛的前端比長矛格開短矛的前端要省力許多。加上長矛較重,相持久了對使用者體力消耗過大,靈活性本也不如短矛。所以特別長的矛不是一件適合步兵與人決鬥或一對多的武器。

要發揮長矛優勢,有四個基本途徑,一是騎兵利用戰馬的速度和衝力優勢彌補靈活性不足,二是步兵長矛手結成密集刺蝟陣,三是步兵長矛手與短兵器和投射兵器互相配合,四是逼迫誘使敵人在絕對有利於長矛手的環境與自己戰鬥。

除此之外,長矛手對短矛手並無壓倒性優勢。

祖魯人和某些印第安部落也使用短矛。在進入弓箭和火槍都不好使的交戰距離後,就用短矛。歸根結底,窮。


沒有實戰價值,更多是充數用的,比如手頭沒刀劍,沒個正經武器,就拿根木棍削尖了,勉強對付一下。但江湖有雙槍術流傳,為啥?因為官府禁刀劍,那就給防身棍子弄個尖頭,謂之短槍,權且增加些殺傷力,又不會違規。


這種長度的槍矛,優點也就是便宜和好攜帶了,主要是便宜,畢竟刀劍太貴了,不是好鐵容易斷,不斷就特別厚重,好鐵又買不起(以古代工藝)。而短槍只要個槍頭就行,等長的話,份量也輕,上手也快,物不美但價廉。

不過中國的短槍短矛,一般長度都必須比刀劍長,這樣纔有優勢。


實戰價值就在於它短啊。武器價值不光要考慮威力,便攜廉價易操作也是重要的考量部分。如果作為民間武器,還要考慮兵器管制的問題,短槍作為隨身兵器已經算很兇的了。


1.5米白蠟桿加一個槍頭,成本不過百元。

但是在手拿摺疊刀或者小直的樑上君子們,肯定是選擇撤退的。


投槍,分量夠的話,當標槍用這麼一下。


謝邀,其實不太懂,個人覺得,這種短的武器,除了便攜,主要是便於近身纏鬥吧,近身糾纏作戰拉不開距離的時候,長兵是用不上的。


好帶就是強,現在什麼刀劍也帶不出去,就是西瓜刀稱霸王。同理以前連長棍都不讓出的時候,短槍就有用武之地


是不是目的是便攜,在需要的時候加杆子。萌新瞎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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