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育正常,心智正常的話,就不算早。

早不早,不止看年齡,還得看人生階段。

初中生不建議談戀愛,並不是因為情感不夠成熟,而是因為心智不成熟,自控能力又差,很大可能會影響學習,進而影響一生。

即使不影響學習,也會因為升學分隔兩地,難耐寂寞,很快各有新歡,徒留遺憾和悲傷。

二十歲已經到了法定結婚年齡,若是談了幾年,馬上準備結婚了,發生關係也無傷大雅。若剛剛認識幾個月,彼此尚不知根底和人品,就很冒險了。輕則未婚先孕奉子成婚,重則終身不孕疾病纏身。

拒科學研究,採取的措施再好,也會對自身產生影響。(發生過關係的人,眉眼跟小姑娘明顯不一樣,俗稱開臉。夫妻相則是因為彼此基因交流,菌羣交換,等因素造成)

真想嘗一嘗禁果,最好找一個值得託付終身的人。

隨隨便便,對不起自己,也對不起未來你的那個他。


其實成年之後,給出自己第一次,跟什麼年齡沒關係,跟以後能不能在一起也沒關係。唯一參考的標準是,你願意。只要是你發自內心的願意跟喜歡的人有肌膚之親,而且哪怕是以後散了,你回憶起來都很美好,那就可以。


他讓你給他?

對不起哦!我也確實是在二十歲時給了對象,可是不是他要的,是我自己一個人想清楚後決定給的,不是他要我給的。

我只是覺得,這個事情還是自己去想比較好,別聽他的,自己一個人想好了,再去決定。


太早了,最少要結婚才給他


不早


這個事情怎麼說呢?

當你猶豫了,就說明你內心對這個事情沒有把握。就說明你內心是不認可這件事的。所以還是遵從自己內心的意願,不要發生了。


猶豫的話不要給 不然你會後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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