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按民法典或者民法典之前的法律,答案都是一樣的。

如果某人把大量金錢贈與父母,然後自殺。因為這個贈與行為明顯損害債權人利益,所以無效。贈與行為被撤銷,這筆錢作為他的遺產,進入繼承程序。遺產繼承人應當在繼承財產的範圍內做出債務的償還,也就是說這筆遺產要用來還債。


如果你真的在考慮自殺,拜託你撥打以下電話,和電話那頭的專家聊一聊

座機用戶請撥800-810-1117

手機用戶請撥010-82951332


活著最重要。

自殺未遂者親身經歷。


不用,但你父母生你養你這麼多年不是想最後換個幾萬塊網貸的錢


洗的乾淨就不用還


活著陪伴他們比那幾萬塊錢重要


欠債40萬剛上岸的我,勸你不要想著以結束生命來逃避現實,你要知道父母是繼承人,沒有你他們該怎麼辦,他們不僅要面臨失去孩子還有面對巨額債務!無論如何不要想著自殺什麼的,還年輕,現在還不起,以後總能還的上的,負債很多的話,還是和家人坦白,大家一起想辦法,父母是最愛你的人,不會不管你的,如果父母也沒能力償還,那就找網貸公司協商,他們也不想最後一分錢收不上來,先保證還不上的時候不要漲利,再求寬限,如果他們惡意催債,你可以反過來告他們的,最多是爆了通訊錄,會打電話給你朋友親戚,你讓他們都不要接就行了!坦白,有問題家人一起解決!


我也一直有這種想法,自殺之前把網貸借出來給我爸媽,額度算起來應該有一兩百萬,那也不算白養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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