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和我結婚,但是礙於他的一些要去,過度的限制我,我想做什麼也不允許,就不想和他在一起了


你這個協議…寫了啥,當時你本人知情嗎?建議找個正經律師…

如果他和你相處時給你花了很多錢,分手要求賠償也是很公平的事,總不能你享受完了,見不好就溜掉了。

祝你分手快樂


身份證,你也敢讓別人用!

再親近的人,哪怕是親爹親媽都不準亂用自己的身份證,法律不會跟你講人情,萬一出了問題找的就是你。


剛剛百度了一下,很大可能這根本就是無效的!不要怕!

不懂法律,但我通過看羅翔老師得來的一知半解覺得,這個協議很難有法律效力……估計他要真起訴你怕是他敗訴呦(個人看法,急需法律人士回答這種專業問題)

但我覺得必須分!現在就能幹出這種事情,以後到底會做什麼你想過嗎?一點點威脅、勒索、控制,最後你淪入被pua而不自知整個人連靈魂都成了別人的奴隸,這樣的後果真能接受嗎?

大膽分手,不要怕!


分手見人品,這人品也沒誰了,牛逼!找律師吧。


還有這種協議書?。。。你可以諮詢律師


這種協議是無效的,法律不允許這種協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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