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 某個人年終獎100萬,怎麼做可以完全拿到這100萬而不用交稅呢?

ps: 公司走公賬發放。


任何避稅籌劃之前,都要想想反避稅。

市面上能公布或者寫出來的所謂籌劃,都已記錄在稅局小本本上。

某個稅法漏洞,大家都這麼做,可能成了問題了。稅收籌劃能否過關,是日後能否經得起稅局檢查。

100萬,完全不交稅很難。但是幾十萬不交有操作空間。但要看當地稅局口徑鬆緊。此辦法某五百強企業,曾多次多年操作,後來被稅局認定為濫用稅法政策。也就是你悄悄一兩個人幹了就幹了,你常年全員都這麼來。真把自己當納稅籌劃高手,真把稅局當傻子?稅局不治你治誰。


完全不用交稅在國內很難,

但是通過稅收籌劃可以大幅減少個稅,

其中現金20-30萬可以一份不用交,完全合法;

另外可以有稅率控制在4.72的改變用途的辦法;

當然也有增加其他權益的方法,

但是需要說明的是減少了這次的個稅必然在其他方面減少一些權益,

一百萬你捨得拿出多少錢做納稅籌劃呢?


交還是要交的,我們在投資前就會要求地方政府個稅地方留存部分全額返還。


第一,合理且合法的方法是沒有的,而且新個稅增加了反避稅條款,堵塞了政策上的漏洞。

第二,某些人不要把偷稅漏稅當成「稅收籌劃」,害人害己。


完全不交稅是有點過分的,也基本是不可能的!

但可以通過合法合規的方式進行節稅。

現在市面上常見的操作方法是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或個人工作室,進行核定徵收,具體如下:

一、高薪人士設立個人獨資企業,與原公司簽訂服務合同,將原本的勞動關係轉化為合作服務關係。

二、原公司通過服務費的名義將原本的薪資支付給個人獨資企業。

三、個人獨資企業收到費用後,為原公司開具服務費發票,讓原工資作為進項發票抵沖成本。

四、個人獨資企業收入通過享受地方稅收優惠政策,將5%-35%超額累進稅率進行核定徵收,最高個稅稅率為3.5%。

經過這種方式,就可以將45%個人所得稅,避稅為3.5%個人所得稅與3%增值稅,如果年薪為100萬,只需繳納6.8萬的綜合稅即可。

但這種方式的弊端就在於需要設立公司,較為麻煩,且個人獨資企業是無限責任制,存在一定風險。

還有一種不必設立公司的方式——自然人代開,直接向稅務申請發票,類似於勞務發票,但不同的園區會有不同優惠政策,也能達到節稅的目的。其中具體過程可以詳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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