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过国家办的那种养老院。

专门收无儿无女的,有一个女儿两个女儿的也收。不过听我妈说,现在严格了很多,两个女儿的不会再收了。

不需要花钱,只需要满足以上条件就行。我印象中,院子里有一个仓库,常年都锁著,有一次好奇就跟著服务员进去了,里面摆满了棺材。

我问了服务员,这棺材都是谁的,从哪里来?她告诉我说,是老人的,有些是送进来的家属给老人置办的,有一些是老人自己买的放在了这里。

当时年龄特别小,特别不能够理解怎么会有人提前买棺材。

后来,有一天早上,天还没亮就看见爷爷急匆匆的从我门口跑过,我跟了出去才知道,原来有一个老人去世了,是在梦中走的。是一起住的室友在叫他起床的时候发现他一直没动静,就去叫了爷爷。没抢救过来。

那天,家人没让我出房门,我就隔著门帘看著大家把那个老人抬走了,而他的棺材也在那个仓库……

我小时候住的敬老院后来也搬迁了,条件比以前更好了,旁边是医院。只要生病了,就可以住院,不用花钱,想住多久都可以。一天三顿饭有人去送。

花的钱有当地政府兜底。

民营的养老院,可能是考虑到病危时候的抢救费用吧。毕竟是盈利性质的。


看到大家讨论,补充一下

当时住的敬老院,不在县城也不在市区,是在一个出了地级市,上了国道,中途一个岔口处。从公路上下车,拐进岔口,要走很长的小路,旁边都是果园,不远处是村子。敬老院在小路的尽头,不邻村,因为旁边就是山沟了。

所以,其实交通并不方便,身为医生的爷爷也必须常年住在院子里照顾他们。

不过好在这种地方环境好。周边都是果林,院子里面有花有草,有点像四合院的构造,周边是房子,中间是各种花花草草,面积很大,有各种花坛围著,房屋的造型也不像宿舍似的一排排的,比较有生活气息。

每天早晨出了房门,踏进花坛,总能看到刚出生的还不会飞的小鸟。

有活动室,有常年住在里面的服务员,饭菜会定期换。行动不便的老人,服务员会按时送饭。瘫痪的老人也会定期给他翻身。帮他们洗衣服,过节会送些吃的。不过,没有空调,只有风扇和电褥子。因为是很多年前了,里面住的老人很多都是建国前十几年出生的。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孤寡老人,有一对夫妻我记得是有儿有女的。长大以后再问我才知道,原来那个老爷爷是残疾军人。所以住进去了。一家人经常来看他们,他们两口子过的也很开心。

我记得还有一个老太太,已经有点迷糊了。家里人可能也照顾不过来吧。所以就住进来了,但是,她女儿当时来陪住了。我经常去他们屋里玩,跟她女儿关系特别好,她女儿当时我也是叫奶奶的,年龄也不小了。

后来,老太太去世以后,她女儿就回家了。在敬老院算是来送老人最后一程的吧。

后来我上学,遇到了我的一个同学,她家里挺有钱的,然后有一天,她爸妈把她奶奶送进去了。

我当时其实特别不理解,因为他们家境还不错,完全有能力赡养,况且她奶奶没有生病,也没有迷糊。

后来她奶奶就变成了那些坐在院子里一坐就是一整天的老人中的一员。

有的老人挺开朗的,我经常跑著跟他们聊天。但是她奶奶不是,很有戒备心,刚进来的时候,别的老人跟她聊天,问她是哪里的,她总是摇摇头不说话。

孤独是一定的,从小我就感受到了。但是,长大以后,我不确定他们的孤单到底来自于无儿无女,还是来自自己被送进了那里。

不知道那些呆在家里的老人是什么样的

我想起来,我很小很小的时候,我的姥姥的妈妈,当时住在家里,她也总是坐在房屋前发呆,虽然身边有我们,可时代的鸿沟早已经把她和我们隔开了。也许他们的孤独是来自于这里。

总的来说,物质生活还可以,还是不花钱的,民营性质的肯定生活条件要更好才行,那就必须得有人兜底。这大概也是不收的原因吧


这题我会!

最近看了不少《入住养老机构协议书》,养老院的制式合同,几乎没有看到过两方(养老院和老人)合同,都是三方合同,养老院、住养人(老人)、托养人(子女)。

大部分条件好一些的养老院,除了每月付的住养费用(餐费+护理费)、床位费、取暖费等,入住时还要交几万至几十万不等的押金。

干啥用? 万一老人出现重疾,紧急情况的抢救等支出,养老院是没法负责兜底的。

一般还都有一条,各种费用如果超出了已经支付的金额,托养人(子女)是最后托底买单的人。

没有子女,老人就算有钱,养老院也没有权利从老人的账户里取钱对吧。

马上《民法典》就要实施了,规定了财产管理人制度,还没有细则,预测这个条款在实施中一定会冒出很多问题。

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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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收,主要是有的担心老人住进来无人缴费,无人解决住院离世等一系列问题。真的无儿无女找担保人或居委会或单位出面即可,


我想养老院收不收老人与是否有子女,可能关系不一定太大。一般只要有监护人就可以,可能也有个别养老院要求必须有子女,因为入养老院时要和医院签协议,协议上一般都由监护人签字,所以即使没有子女,只要有监护人也可以。

我认识一位老人,她和我母亲住在同一养老院的同一房间,她的一儿一女都在美国,孙子外甥也都在美国长期居住。他们委托老太太的一位同事来帮助老太太处理各项事宜。

我听护工说几乎从来没见过她这一双儿女,更没见过她的孙子外甥,每个月基本上都是老太太的同事过来看望她,或者替她办理一些事宜。她不缺钱,儿女们在钱上都很大方,充分满足他的一切需求,只是人过不来。

老人入住养老院后需要办理的事情杂事儿也还很多,住在养老院不是说一劳永逸了,需要处理好多事。

首先每个月要交各种费用,医疗费,护理费,餐费、及其他费用。这些都得家属或监护人来交。

除了吃饭老人还需要补充一些营养,要每天有新鲜水果给老人提供,护工不可能代替老人去买水果,必须由监护人买了送过去。

另外老人日常需要洗澡、理发、洗衣服,这些虽然都是由护工来做,但是家属需要提供洗发膏、沐浴液、洗衣液等等。还需要买日常生活用品,比如说餐巾纸,卫生纸,尿垫、指甲剪。

不能自理的老人一般都要用 气垫床,那么需要维修也要打电话叫家属 让家属过来找人修理好。

有一位老人脚上总长鸡眼,需要常常修剪脚趾甲,有时候需要修脚工过来服务,这也涉及到另外付费问题。

还有老人会出现一些突发状况,比如说忽然摔倒了,忽然生病了,需要抢救,需要用一些高档药或者需要转院,这些都需要家属来签字办理。

还有如果老人忽然在半夜去世,会紧急通知家属过去办理后事。我母亲就是在半夜3:30去世的。院方说在例行的常规晚上巡查中发现的,半夜给我来了电话,要求家属立即去商讨抢救办法以及后事的处理。

有时候也会有其他突发情况,养老院因为联系不上监护人或者病人家属,只得根据入院显示签的协议地址出去到处找家属。老人住几个月了,家属没有来交各种费用,预存的押金已经快用完了,他们要通知家属去交齐押金,补齐费用。

协议上也明确有这一条,如果联系不上家属,病人需要紧急抢救,养老院会紧急处理,但所有抢救的一切费用要由家属来支付。

我听说有位老人住在高档养老院,费用较高,他忽然生病住院了,院方通知他的家属。女儿在国外,由于做生意失败,破产了,也给不起费用。最后养老院本著人道主义垫资了一些费用,让老人度过难关。这笔钱听说现在还没还上。

这件事情之后,这个养老院入住的押金就提高在50万了。

所以这个问题的核心,对于公立养老院来讲,应该就是谁来承担责任、后果的问题,对于私立养老院来讲,那就是费用问题。

我想养老院要求有子女可能更方便处理各种突发情况,处理各种交费问题。

当然更多是出于工作上,管理上和养老院的利益方面的考虑,对老人要负责任的考量。

假如没有儿女没有监护人,养老院不能自主做任何决定,给老人进行抢救、治疗或者是转院治疗,这些都涉及到钱和后果的承担。养老院也是避免可能发生的一些民事纠纷。

即使老人有养老金有钱,养老院也不能直接拿老人的卡进行消费,总得有人来负责这些事宜。


大概率是因为监护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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