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斯坦利·羅賓遜在小說《火星三部曲》中,非常嚴謹地探討了近未來火星殖民的各項事宜,諸位對題主這個問題感興趣的話,推薦一讀。

結合書中部分設想,個人的看法是:火星大規模殖民後,一定會獨立。

理由有三:

1.社會層面的離心力

對最早的數批移民者而言,移民火星就是一趟沒有返程票的單程旅行。

對他們來說,火星之行更像是理想主義者的朝聖之旅,或是對地球社會喪失信心後的自我放逐,也可能二者兼有。

而他們,將是建設火星最大的功臣。

所以,火星社會在構建之初,和地球社會間就

存在著不小的離心力。

2.距離

火星與地球之間過於遙遠的距離,限制了火星與地球的貿易與交流。如果火星上足以支持大規模移民(十萬規模)生存,那麼內部經濟大體滿足自給自足。

獨立思潮不可避免。

3.種族主義

火星重力不到地球的四成。

常年居住在火星、乃至在火星誕生的人,火星的環境會對其身體造成不可逆轉的影響。

將心比心,當你看到一位身高異常高大、卻完全無法在標準重力(1G)下正常站立的人,你會認為他是自己的同胞么?還是會覺得,這是來自火星的異種?

就像UC系高達中所描述的一樣,地球佬瞧不起宇宙移民,窮人,被放逐者,沒有收到過母星重力洗禮的太空蟲子。

Side上出生的人們,又看不慣趾高氣揚的地球人,特權階級、躺在搖籃里的巨嬰、「他們被重力束縛了靈魂」。

當雙方不再擁有同一種認同時,歧視就此誕生、衝突不可避免。

故,火星的獨立幾乎是必然的。

以上。


殖民也要按照有關的法律啊。要按照國際空間法、包括聯合國外層空間條約去進行。此外其他各國的反應也是很重要的。

國際空間法規定任何國家都不得宣稱任何地外天體為其領土所以從法律上講火星獨立不違法,相反某國建立火星省才違法。如果國際相關法律是廢紙,那南極早被很多國家瓜分成其領土、殖民地了。如果某國想強行建立火星省,最大的障礙恐怕不在火星而是法律以及地球上其他國家的反對、博弈。

下面是有聯合國外層空間事務廳官網上國際空間法的中文版PDF下載。

聯合國空間法全文中文版?

www.unoosa.org

國際空間法與聯合國外層空間事務廳 1967 年,國際空間法基本文書《關於各國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 其他天體在內外層空間活動的原則條約》生效,可謂是空間史上 的一個里程碑。如今,我心懷喜悅地奉上這本最新的條約手冊, 其中不僅載有上述第一項條約,還有其後在國際空間法發展中的 主要文件。外空廳製作條約手冊系列已有二十多年,實踐證明, 這些手冊對於廣大空間專業人員,包括立法者和政策制定者、技 術和經濟專業人員以及研究人員和學者,都是有用的綜合性資料。 條約手冊的編製一向是外空廳範圍較廣的國際空間法能力建設工 作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2001 年以來,外空廳組織了多次空間法 能力建設國際講習班,為專業人員交流空間法信息以及交流如何 適用和加強空間法提供了有益的平台。此外,外空廳的網站還建 有與國家空間活動規管有關的文件資料庫。該網站也展現了外空 廳多年來為編寫聯合國各項外層空間條約的綜合性準備工作文件 而做的努力。 外空廳除了上述主要能力建設工作之外,在國際空間法方面的技 術職能也值得關注。外空廳代表秘書長履行聯合國各項外層空間 條約和原則所規定的責任,包括保管根據《關於登記射入外層空 間物體的公約》和大會 1961 年 12 月 20 日第 1721 (XVI)B 號決 議建立的《聯合國關於射入外層空間物體的登記冊》。外空廳還積 極收集和傳播關於聯合國各項外層空間條約狀況的信息,推廣這 些條約並分發秘書長鼓勵各國和相關政府間國際組織加入這些公 約的信函。 iv 總之,自聯合國開始參與空間事務以來,外空廳的上述活動和其 他許多活動都著眼於採取積極主動而富有創造性的措施加強並有 效適用國際空間法,使包括國家、政府間國際組織和非政府組織 在內的所有行為體從中受益。 本手冊題為「國際空間法:文件」,因為它是在聯合國主持下編寫、 推廣和加強的文件和文書的最全面、最新的合集。這些文件和文 書構成了國際空間法的主體,將在二十一世紀繼續為旨在和平探 索及利用外層空間的日益擴大而複雜的任務提供有效的框架。願 它們在未來的年代繼續支持人類的空間活動。

西蒙納塔 · 迪皮波 聯合國外層空間事務廳 主任

第一條 探索和利用外層空間(包括月球和其他天體),應為所有國家 謀福利和利益,而不論其經濟或科學發展程度如何,並應為全人 類的開發範圍。 所有國家可在平等、不受任何歧視的基礎上,根據國際法自 由探索和利用外層空間(包括月球和其他天體),自由進入天體的 一切區域。 應有對外層空間(包括月球和其他天體)進行科學考察的自由; 各國要促進並鼓勵這種考察的國際合作。

第二條 各國不得通過主權要求、使用或佔領等方法,以及其他任何 措施,把外層空間(包括月球和其他天體)據為己有。 第三條 各締約國在進行探索和利用外層空間(包括月球和其他天體) 的各種活動方面,應遵守國際法和聯合國憲章,以維護國際和平 與安全,促進國際合作和了解。 第四條 各締約國保證:不在繞地球軌道放置任何攜帶核武器或任何 其他類型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的實體,不在天體配置這種武器,也 不以任何其他方式在外層空間部署此種武器。 各締約國必須把月球和其他天體絕對用於和平目的。禁止在 天體建立軍事基地、設施和工事;禁止在天體試驗任何類型的武 器以及進行軍事演習。不禁止使用軍事人員進行科學研究或把軍 事人員用於任何其他的和平目的。不禁止使用為和平探索月球和 其他天體所必須的任何器材設備。

提一下,中國大陸在1983-1984年加入有關協定條約,所以上述法律對中國大陸是有效的。如有異議請去找外交部等有關部門。

所以題主是在宣揚煽動違法行為,還是主張某國退出聯合國???

一個地區只要發展潛力足夠巨大、離母國足夠遠,那就是在地球上獨立幾乎也是必然的。何況是在遙遠的另一顆行星?我估計火星人口突破1000萬就能跟地球上大國叫板,突破5000萬那力量直接是五常級的了。就算火星不搞核武器,往地球上砸小行星也是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威力你還不能禁,所以火星有對地球的戰略報復能力。

那限制火星工業能力讓火星依賴地球呢?那靠地球運物資你養不起火星啊,唯有自給自足火星殖民才有經濟可行性,才能發展。供養一個省可不是供應一個科考站那麼簡單。而自給自足就不好玩制裁禁運。此外你也無法強迫地球所有其他國家跟著你一起不跟火星交易啊。

另外就算火星不獨立你能從火星拿到什麼回報?繳稅還是當血汗工廠還是挖礦提供資源?繳稅的話你覺得火星剛開始那點人口經濟能有多發達?不倒貼錢已經不錯了人口上去了國力也強了還怕你恐嚇?直接控制不住了。當血汗工廠的話原料、半成品運火星,火星富士康加工完後運回地球賣。就算火星0成本幫你加工,那運費足夠讓火星產品在地球毫無競爭力。挖礦也是,運費死貴誰出冤枉錢買高價的火星礦物?

當軍事基地的話太遠,2年一次發射窗口,飛一趟用幾個月。現在強調的都是快速反應,你從火星發射導彈或者呼叫增援,仗都打完了。

那火星看起來只有宣傳上的意義了,宣傳國土有多大,地圖畫的B格更高而已。不但燒大錢沒任何實質回報同時得罪地球其他國家。

想打仗的話先想想有足夠的兵力投送能力——某海峽寬度不超過200千米,火星和地球最近時差不多也50,000,000千米,受限於天體力學和科技、生產力的原因還不能直飛。打算燒多少錢(你以為是玩RTS遊戲軍隊不需要維護費?)、還有如何維持後勤線(你知道供應一個師的作戰每天要運多少噸補給物資嗎?何況是在環境惡劣多又遙遠的火星)、傷亡有多大(這個我就不用說了)以及火星的攔截自衛甚至攻擊某國本土狠狠報復(砸小行星就夠你受的了)等。最後很可能人財兩空,並且同時被地球其他國家制裁甚至搞經濟面臨崩潰,而火星照樣獨立。


關於晶元等高端產業,沒必要弄地球上台積電之類那麼大的產能(畢竟火星相當時間需求有限)、也沒必要弄太好的工藝製程。能滿足一般的通信娛樂、系統控制等用途就行。這樣成本還能縮,用兩三個億搞小型半導體廠把成本縮到1億以內,換來的是獨立自主的安全保障。我覺得火星人口上去後弄個32納米甚至22納米工藝半導體廠應該沒問題,可能分兩家。一家以生產光伏電池、低性能晶元為主(至少能用於系統控制),另一家搞高性能晶元(數碼娛樂設備、伺服器等),互為備份。

張競揚 摩爾精英:迷你晶圓廠幹掉台積電?不存在的!|半導體行業觀察?

zhuanlan.zhihu.com圖標

這樣的迷你晶圓廠根據火星環境改進改進在火星建就很合適。光刻膠之類的可以讓火星本土的化工業順便生產,盡量用成熟技術不跟盲目趕時髦。


為啥要避免?比火星獨立更糟糕的事情:火星被別人殖民之後雖然獨立了,但是還跟別人當小弟圍堵你。

很多人都說火星獨立的原因是距離...我覺得這不成立啊。

首先可以確定,在火星建立殖民地,並且使殖民火星的人數,達到足夠在火星上實現自給,這顯然不是短時間內可以做到的。

假設人類首次肉體登陸火星,是2030年,那麼以目前的技術,包括可能的技術增長也算進去,似乎在2050年前,人類也很難在火星上建立起一個能讓3人以上短時間內(就按1年來要求)生活駐紮的小基地,甚至可能連在月球上建立這樣的基地都不容易。

我個人樂觀的估計,在火星上建立臨時基地,那至少都是2070-2080年後的事情了,注意了,這是樂觀,悲觀一點都要到22世紀去了。

然後在火星上建立起能夠容納100人生存的基地,按照目前的發展,再樂觀怎麼也得到22世紀吧?

而且這100人的資源說不定還嚴重依賴地球提供,而如果說要在火星上建立起真正的殖民地,能夠自己開發火星資源,自給自足的那種,我覺得怎麼也得2200-2300年後才有可能做到吧?

那可是300年後,那時候人類的科技水準,看2019年的我們,基本和三體人看我們差不多,鬼知道他們的科技吊到什麼程度?化學火箭這麼落後的東西,早就被扔到歷史垃圾堆里去了,我對人類在2100年前實現可控核聚變還是有信心的,而到了2300年,人類文明至少都1.2-1.3型文明了,現在才0.7型文明,雙方掌握的科技能量差了整整5個以上數量級。

到了1.3型那種科技水準,普通人家弄艘家用小型飛船,都能在地球和火星軌道之間加速到50-100km/s(還是保守估計),而集體使用的核聚變飛船,就像現在的高鐵或者公交車一樣,加速到300-500km/s估計問題不大,這個速度意味著什麼?地球到火星,最近5000萬公里,只需要4-5天就能到達(以可以承受並且保持一定舒適的加速前行就夠了),最遠4億公里,也只需要一個月,甚至如果那時候如果研究出能暫時加強人體承受加速度的藥物,那麼十天半個月到達也不是沒可能,軍用的只會更快,加速到百分之一光速,奔襲火星只需要一兩天。

說這些呢,是想說明,火星哪怕獨立,也應該不是一些人說的距離問題。

可以說,幾百年後,人類殖民了火星,去火星就和現在美國自己去夏威夷一樣,如果現在夏威夷要獨立,美國一個航母打擊群從本土出發,要航行4-5天左右,然後幾百年後一支以可控核聚變為飛船動力的太空艦隊從地球軌道到火星,應該也是幾天的事情,所以不存在無法控制的問題。

那麼火星無法獨立了嗎?我覺得火星還是會獨立的,但是獨立方式可能和我們現在想的不一樣。

不知道有沒有人一樣覺得,國家這種政體形式,可能在一兩百年後就會不復存在嗎?

火星要獨立那會,地球上都沒有國家了,至於是不是新形式的聯邦,我不知道。


為什麼要避免呢?哪怕火星殖民地不獨立,地火之間上億公里的距離也決定了,火星殖民地必定是自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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