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到不希望別人也喜歡Leslie,不希望別人知道我喜歡Leslie。 不用證明,喜不喜歡有多喜歡只有自己清楚,又不是做給別人看的。 為什麼要證明自己是呢?我說作為粉絲我都做過啥好了: 第1??,當然是買過關於榮榮的東西! (悄悄說這個顏色真的太好看了!!!)第2??,我喫了他最喜歡的食物!他說跟他很合襯的半島下午茶 確實不錯的九記牛腩 第3??,電影重映以及紀念活動只要有時間我都會去!2016年的 2017年的 2018年的 2019年因為藝考和高考的原因實在沒時間去香港,並且各地在2019好像也沒有組織活動。 第4??,我去了兩個標誌性地方文華 32A 以及雖然沒有他手印但也去了的星光大道 第5??,我申請了RM的卡雖然到現在也沒收到 第6??,強行要求了npy替我打卡但算作是我自己! 第7??,俺媽也知道了~ 第8??,我把老張的簽名刻在身上咯 然後就是應該每個人都做過的事情咯:比如這樣不要臉的P圖: 哈哈哈哈因為被認可像他而開心一整晚 因為IOS把我和他放在一起狂喜!!! 嘻嘻嘻嘻嘻嘻嘻最後就是,會為他認認真真地流眼淚。2020年了,希望哥哥在那邊一切都好。 「 你證我證 ,心證意證。是無有證,斯可雲證。無可雲證 ,是立足境。」「 無立足境 ,方是乾淨。」--《紅樓夢》第二十二章 不是哥哥的粉絲,但是永遠記得那一年,我指著照片上哥哥的照片,惋惜得說,這麼帥的人,怎麼才二十多歲就選擇了輕生。然後身邊人告訴我,哥哥去世的時候已經40多歲了。。。。可是新聞照片上的他,明明還是二十歲的模樣呀,那麼白,那麼帥,笑的那麼好看,陽光燦爛得像我心中那個翩翩公子。從那時開始,我才記住了張國榮這個名字。原諒我,出生不逢時,沒遇見你最好的樣子,卻把你最好的樣子留在了往後的日日夜夜。 沒有刻意跟誰證明過。但我自己知道我是粉絲,身邊的人也不知道怎麼就知道了我是哥哥的粉絲。當我偶然發現自己竟然對他的一點一滴都記得這麼清楚的時候,我自己都驚訝。 不證 我方不負舉證責任 哈哈哈!這也要證明?證明瞭給我錢啊 瀉藥鴨!不用證明的,你喜歡他就會自己想去聽去看去了解,發瘋的收集一切關於他的,有點什麼新料都會開心上好幾天。愛他不需要向別人證明,我只希望跟風的少一點,我好自私我希望別有那麼多人知道這個沙雕男孩別說了,敢發這個圖,我承認吧我是張發宗的黑粉。別哥斯拉啊 謝邀,我喜歡leslie不需要向別人證明 支持同性戀 如果刻意去證明,只能說明是跟風,我遇到過很多真正喜歡哥哥的,都是在默默守護 我在深圳出生長大,父親是個港樂迷,家中很多cd和黑膠唱片。有幸從小耳濡目染,讓我這個90後對老港樂也信手拈來。我尤其喜歡張國榮,還有張學友。 我創建的雲音樂歌單記得高二有一次,一個好朋友在我面前說覺得張國榮沒什麼了不起的時候,我氣哭了然後一聲不吭走開,她後來追上我說對不起。我是真的喜歡哥哥,但也不願意綁架別人的喜好。哥哥也是這麼一個善良的人。 無需特別做些事來證明,但作為他的粉絲,確實做過許多事。為了聽他的歌,特地買了CD機,蒐集了他的CD。把他的寫真集通通收入囊中。聽他的歌,每一首歌聽到前奏就知道是哪一首。看他的電影,寫了很多影評。翻和他有關的帖子,看到有那麼多人同樣喜歡他會覺得有共鳴。特地到香港找尋他的痕跡。買他喜歡喫的糖,欣賞他喜歡的雕塑,讀他喜歡讀的書,聽他喜歡聽的戲曲。最重要的是,每次懈怠時,就想起他專業的工作態度,就會認真起來;每次受傷時,想起他對人對事的真誠,又豁達了起來。要好好地生活,用心做事,真誠對人,這是我對他,對自己的承諾。偶像的意義正在於此。 沒證明,但還真做過!第一次去香港旅遊的時候,大晚上的專門排隊喫了哥哥常去的九記牛腩麵館,買了所有口味,坐在據說他常做的位置上——右邊靠門的位置在香港買了張他的紀念專輯專門去杜莎夫人蠟像館合照專門去星光大道看他的手印,但那個時候正好前不久手印被毀掉了……專門去文華東方酒店外面看當時那個位置(太窮進不起。。。)過生日收到好多相關的禮物,抱枕、志摩千歲的回憶書、榮雪煙寫的傳記,海報等等 為什麼要證明? 我覺得吧,證明這玩意沒必要要,你要是非要證明就有點此地無銀三百兩了亞子了。當你的親人,朋友跟你生活在一起時,很多東西不需要什麼證明,都是心領神會的,你喜歡什麼,或ta喜歡什麼,還會有不知道的嗎?如果是想給不是你的朋友證明這的那的,我認為更是沒什麼必要,證明又如何,不證明又如何,ta也不會妨礙你的生活。若是有人會因為此事說什麼閑言碎語,咱們就看開點,畢竟喜歡哥哥也是挑人的,不是嗎? 話不多說,上圖! 我手機有不下800張哥哥的美圖(害羞)手機壁紙,鎖屏,這幾年換來換去都是哥哥的圖片!你說喜不喜歡???如若說有多喜歡?是真的很喜歡!默默的喜歡! 謝邀,這種是不需要證明的事,恕我無法回答。 弟弟,不需要證明,就這五個字。 推薦閱讀:
喜歡到不希望別人也喜歡Leslie,不希望別人知道我喜歡Leslie。
不用證明,喜不喜歡有多喜歡只有自己清楚,又不是做給別人看的。
為什麼要證明自己是呢?
我說作為粉絲我都做過啥好了:
第1??,當然是買過關於榮榮的東西!
(悄悄說這個顏色真的太好看了!!!)
第2??,我喫了他最喜歡的食物!
他說跟他很合襯的半島下午茶
確實不錯的九記牛腩
第3??,電影重映以及紀念活動只要有時間我都會去!
2016年的
2017年的
2018年的
2019年因為藝考和高考的原因實在沒時間去香港,並且各地在2019好像也沒有組織活動。
第4??,我去了兩個標誌性地方
文華
32A
以及雖然沒有他手印但也去了的星光大道
第5??,我申請了RM的卡雖然到現在也沒收到
第6??,強行要求了npy替我打卡但算作是我自己!
第7??,俺媽也知道了~
第8??,我把老張的簽名刻在身上咯
然後就是應該每個人都做過的事情咯:
比如這樣不要臉的P圖:
哈哈哈哈因為被認可像他而開心一整晚
因為IOS把我和他放在一起狂喜!!!
最後就是,會為他認認真真地流眼淚。
2020年了,希望哥哥在那邊一切都好。
「 你證我證 ,心證意證。是無有證,斯可雲證。無可雲證 ,是立足境。」
「 無立足境 ,方是乾淨。」
--《紅樓夢》第二十二章
不是哥哥的粉絲,但是永遠記得那一年,我指著照片上哥哥的照片,惋惜得說,這麼帥的人,怎麼才二十多歲就選擇了輕生。然後身邊人告訴我,哥哥去世的時候已經40多歲了。。。。可是新聞照片上的他,明明還是二十歲的模樣呀,那麼白,那麼帥,笑的那麼好看,陽光燦爛得像我心中那個翩翩公子。
從那時開始,我才記住了張國榮這個名字。原諒我,出生不逢時,沒遇見你最好的樣子,卻把你最好的樣子留在了往後的日日夜夜。
沒有刻意跟誰證明過。但我自己知道我是粉絲,身邊的人也不知道怎麼就知道了我是哥哥的粉絲。
當我偶然發現自己竟然對他的一點一滴都記得這麼清楚的時候,我自己都驚訝。
不證 我方不負舉證責任
哈哈哈!這也要證明?證明瞭給我錢啊
瀉藥鴨!
不用證明的,你喜歡他就會自己想去聽去看去了解,發瘋的收集一切關於他的,有點什麼新料都會開心上好幾天。愛他不需要向別人證明,我只希望跟風的少一點,我好自私我希望別有那麼多人知道這個沙雕男孩
別說了,敢發這個圖,
我承認吧我是張發宗的黑粉。
別哥斯拉啊
謝邀,我喜歡leslie不需要向別人證明
支持同性戀
如果刻意去證明,只能說明是跟風,我遇到過很多真正喜歡哥哥的,都是在默默守護
我在深圳出生長大,父親是個港樂迷,家中很多cd和黑膠唱片。有幸從小耳濡目染,讓我這個90後對老港樂也信手拈來。我尤其喜歡張國榮,還有張學友。
記得高二有一次,一個好朋友在我面前說覺得張國榮沒什麼了不起的時候,我氣哭了然後一聲不吭走開,她後來追上我說對不起。
我是真的喜歡哥哥,但也不願意綁架別人的喜好。
哥哥也是這麼一個善良的人。
無需特別做些事來證明,但作為他的粉絲,確實做過許多事。為了聽他的歌,特地買了CD機,蒐集了他的CD。把他的寫真集通通收入囊中。聽他的歌,每一首歌聽到前奏就知道是哪一首。看他的電影,寫了很多影評。翻和他有關的帖子,看到有那麼多人同樣喜歡他會覺得有共鳴。特地到香港找尋他的痕跡。買他喜歡喫的糖,欣賞他喜歡的雕塑,讀他喜歡讀的書,聽他喜歡聽的戲曲。最重要的是,每次懈怠時,就想起他專業的工作態度,就會認真起來;每次受傷時,想起他對人對事的真誠,又豁達了起來。要好好地生活,用心做事,真誠對人,這是我對他,對自己的承諾。偶像的意義正在於此。
沒證明,但還真做過!
第一次去香港旅遊的時候,大晚上的專門排隊喫了哥哥常去的九記牛腩麵館,買了所有口味,坐在據說他常做的位置上——右邊靠門的位置
在香港買了張他的紀念專輯
專門去杜莎夫人蠟像館合照
專門去星光大道看他的手印,但那個時候正好前不久手印被毀掉了……
專門去文華東方酒店外面看當時那個位置(太窮進不起。。。)
過生日收到好多相關的禮物,抱枕、志摩千歲的回憶書、榮雪煙寫的傳記,海報等等
為什麼要證明?
我覺得吧,證明這玩意沒必要要,你要是非要證明就有點此地無銀三百兩了亞子了。
當你的親人,朋友跟你生活在一起時,很多東西不需要什麼證明,都是心領神會的,你喜歡什麼,或ta喜歡什麼,還會有不知道的嗎?
如果是想給不是你的朋友證明這的那的,我認為更是沒什麼必要,證明又如何,不證明又如何,ta也不會妨礙你的生活。
若是有人會因為此事說什麼閑言碎語,咱們就看開點,畢竟喜歡哥哥也是挑人的,不是嗎?
話不多說,上圖!
我手機有不下800張哥哥的美圖(害羞)
手機壁紙,鎖屏,這幾年換來換去都是哥哥的圖片!你說喜不喜歡???如若說有多喜歡?是真的很喜歡!默默的喜歡!
謝邀,這種是不需要證明的事,恕我無法回答。
弟弟,不需要證明,就這五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