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款的時候,用途註明「借款」

用手機銀行、網銀、支付寶、微信給人轉賬的時候,如果是借款,最好在下面的「備註、說明」裏寫上「某某某借錢給某某某,借了多少錢」,載明債權人和債務人,並保留存根。

2、取得「有效」錄音/錄像證據

為什麼要強調「有效」,如果你採用偷拍等侵犯隱私的錄音錄像證據,比如沒有經過允許在別人的房間安裝竊聽器,是不合法,無效的。怎樣取得有效證據,比如撥通對方電話(或語音聊天)時,採取錄音措施,與對方商量還錢事宜,故意從對方口中套取你們雙方的借貸關係的具體信息,錄音就形成了證據。

由於電子數據容易被篡改,最好到公證處做一個證據的保全公正。(注意:請不要剪接錄音錄像證據)

3、收集「聊天記錄」

對方打電話借錢時,故意轉移到QQ、微信等聊天軟體上進行溝通(溝通包括借錢理由、雙方名字、歸還日期、利息等),留下借錢的聊天證據。需要證據時,可以通過截屏列印,或通過軟體提取出聊天記錄。

需要注意的一點:

借錢盡量少用現金,多用手機、網銀、微信、支付寶轉賬。這樣,轉賬憑據和「聊天記錄」就形成了「證據鏈」,相互佐證,表明了雙方借貸的事實。

看了上面的內容,大家就瞭解了,其實沒有借條也不怕,有事實證據存在也可以補救,俗話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事實不會被謊言取代,但是小編還是建議,借錢的時候還是應該手續齊全,正確寫借條,這樣也能降低借款人賴賬的風險,有利於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如果現金交付,沒有收條,那就需要聊天之類的其他證據證明借款事實的存在。如果只有轉賬憑證或者收條,但是沒有借條,處理規則如下:

一、僅有轉賬憑證,是否可以要回借款?

法律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七條的規定: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債務,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後,原告仍應就借貸關係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

釋義:從法律條文的內容看,如果出借人僅有轉賬憑證的,出借人首先可以按民間借貸向法院起訴要求借款人還錢,關鍵是看下一步借款人如何抗辯。因為轉賬可以存在於各種法律關係中,例如買賣、租賃、投資等等都可能會產生轉賬。

①借款人認可是屬於借款或借款人雖然主張是其它法律關係產生的轉賬憑證,但是不能有效證明的,這裡的有效證明是指能排除借貸關係可能的證明程度。則借貸關係成立,出借人主張還款會得到法院支持。

②借款人不認可是借款,主張是其它法律關係產生的轉賬憑證,並能提供有效的證據證明的,則雙方借貸關係不成立,法院不會支持。

實務中有許多沒寫借條的借貸關係,這種情況只要雙方沒有其它經濟糾紛的,一般法院都可以支持按借貸主張;但是,也有很多人把本來是其它法律關係產生的轉賬行為,認為可以當借貸關係要迴轉賬的款項,這種情況法院是不可能支持的。

最令原告「無奈」的可能是:客觀是借貸關係,僅有轉賬憑證,卻沒有借條或其他有效證明,雙方又有比如贈與、租賃之類的關係與借款金額相互印證或者有關,使得被告可以合法「不歸還」欠款;這在情侶、夫妻、朋友、生意夥伴之間十分常見。

二、僅有現金收條憑證,是否可以要回借款?

這種情況又分兩種規則,如果是小額現金交付的,參照上文僅有轉賬記錄的規則即可。

而如果是僅有大額現金收條起訴歸還借款的話,為了避免虛假訴訟等問題的存在,除來上文中的舉證規則要求,要有一些規則我們需要了解。

民間借貸中,出借人對大額現金交付事實應承擔舉證證明責任,舉證證明標準應達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零八條規定 的「高度可能性」標準。在出借人提供的收據與借款合同載明金額一致,但借款人對出借人主張的現金交付事實不予認可的情況下,人民法院應當綜合交付憑證、支付能力、交易習慣、借貸金額、當事人關係以及當事人陳述的交付細節經過等因素審查當事人的舉證,以認定是否存在借貸關係,而不能簡單依據優勢證據原則認定大額現金交付事實存在。

(以上內容摘編自:《民間借貸中大額現金交付事實的舉證證明責任與證明標準》, 載於《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2015年第3輯(總第63輯),杜萬華主編,最高人民法 院民事審判第一庭編,人民法院出版社2016年4月出版。執筆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潘傑)

也就是說這類案件中,借款人不認可現金交付事實,借貸事實要想被法院認定存在,僅僅是借款人無有效證據反駁出借人主張的借貸關係還是不夠的。法官還會結合交付憑證、支付能力、交易習慣、借貸金額、當事人關係以及當事人陳述的交付細節經過等因素審查當事人的舉證,如果在這些方面的證據都指向證明借貸關係真實存在,那法院才會支持出借人要回借款的主張。否則,法院可能並不支持借貸關係的存在,進而出借人也無權要回借款。

三、出借人怎麼做纔能有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呢?

通常應保留以下多種證據,且證據之間相互能印證存在借貸關係:借款合同、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盡量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保留銀行轉賬記錄、銀行流水;現金方式支付的,保留銀行支取現金的憑條或有證明人在場;還款計劃,定期催收憑證,簡訊、微信等社交媒體聊天記錄,證人證言、錄音等證據。

當然,上述證據的獲得和保存都存在一定的困難,電子借條這一合法且有公證效力的高科技事物就有效解決了證據的獲得、保存問題。從借款合同的簽署到借款的交付,清晰明瞭地證明瞭借貸關係,很容易得到法院支持。所以可以在線上讓對方補一張電子欠條。具體問題可以私信。


如果出借人要起訴借款用戶,那麼需要提供相關證據,通常起訴對方還錢的證據包含以下幾種:

1、提供能夠證明債務關係存在欠條、借據,或者是借款合同等證據,如果沒有書面證據,那麼可以提供形成債務關係的時間、地點、金額,以及無利害關係的證人證言。

2、有擔保人的,可以提供擔保人的姓名、年齡、性別、工作單位、住址;若擔保人是法人的,那麼還需要提供法人單位名稱及住址。對於有擔保協議的應當提供書面擔保協議。

3、提供債務人不履行還款義務的證明資料。

4.如果不想上訴可以試試第三方催收機構幫助催收,不僅節省時間和精力,操作也簡單。


若對方並非惡意拖欠借款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要求對方提供一個還款計劃,同時補一個借條

若對方存心想賴賬,推三阻四地找各種理由就是不還錢的,也不肯提供借條的,這種便要注意了。在對方還未對你有所防備之時,提前做好取證工作,收集並保留證據,以備他日起訴之用。

一、收集借過錢的證據

沒有欠條可以使用其他證據,如銀行轉賬記錄、電話錄音、證人證言等,能夠證明欠款事實和欠款金額即可。因此,要提供當時把錢借給對方的證據,比如向對方轉賬的銀行憑條、如果以現金方式給的錢,要列印從銀行取現金的憑條等等。

二、保留好微信聊天記錄

微信聊天記錄可以作為電子證據,聊天記錄在庭審中需要當庭出示,並應當證明聊天對方身份,聊天內容能體現出借款事實,雙方約定。保存聊天記錄切記不要刪改,法庭調查,必要時可以申請鑒定或者向運營商作調查。當然,由於這類證據的易刪改性,法院不會單獨依據此證據作為定案依據,還要結合其他相關證據。如果庭審中對方當事人自認或者該記錄經過公證,可以直接作為定案依據。

三、通話錄音

通話錄音可以直接體現雙方的約定,但錄音作為有效證據須符合三個條件

1、錄音證據的取得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錄音雙方當事人的談話當時沒有受到限制,是自覺自由的意思表示,是善意和必要的。

2、改錄音證據錄音技術條件好,談話人身份明確,內容清晰,具有客觀真實和連貫性,未被剪接或者偽造,內容未被改變,無疑點,有其他證據佐證。

3、錄音證據不得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比如錄有他人隱私或者在其工作或住所竊聽所得的錄音資料。

錄音證據的取得應儘早進行,越早進行,取證對象越無防備,特別是在初次交涉時,一般不會歪曲事實,這個時候的談話錄音價值最大,地點應盡量尋找比較安靜和不受幹擾的地方,能夠獲得較好的錄音效果。

四、收集對方財產信息

收集對方財產信息的目的是為了達到「要到錢」的目的,現在很多案子,法院判決是原告勝了,但是原告一分錢都拿不回來,這是為什麼呢,就是因為沒有收集到對方的財產信息,無法執行,因此,如果想真實把錢要到手,而不是一紙空頭判決,那麼就要調查對方的財產情況,要主要是對方的賬戶、房子、車、公司股權等情況。當然,要調查別人的財產,對於個人來說是比較難的,就是律師出面調查,也不可能將對方所有財產都調查清楚,只能盡量提供。

在沒有書面借據、收據的情況下,出借人由支付憑證及其他證據如原始的微信聊天記錄、往來簡訊、電話錄音等,只要能夠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證實借貸事實的發生也可以打贏官司。

希望可以幫到你,同時想要了解更多信息請諮詢廣東泰旭律師事務所


第一步: 收集現有證據

你們的聊天記錄 轉賬記錄 銀行流水等

可以證明是他向你借錢且你把錢給了他的證據!

如果沒有

第二步:使對方放鬆緊惕 並聯繫上對方

不要張口就要錢 這樣不利於你的成功,聊家常太刻意的話,不妨說考慮讓他少還一點,晚點還都可以。

這樣你們自然而然會切入借款的話題,他也會在無意中承認他確實欠你xxxx元,並且這時候你們還能重新約定一個有效的還款日期。

第三步: 打感情牌 給他一個和你保持聯繫的理由

千萬不要急於要錢,可以關心一下他的境況,讓他放鬆,有需要還可以再問你借,你可以說以前他對你很好,怎麼怎麼好,你都記得,所以也會盡量幫忙,最近你因為xxx事有額外收入,手頭不緊,有空還是保持聯繫。

或者提出他的價值,比如有xxx事日後還需要他幫忙。

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第四步: 補欠條

可以見面補 也可以電子版簽署 你看怎麼樣方便 建議你都準備著 在他願意簽的時候就能拿出來 別給他太多仔細思考的空間。

第五步: 擔保

他或許沒有錢還你 但擔保人或者保證人有錢可以保證你的債權能夠被實現。在以上事項辦穩妥之後,你可以提出「要不找個保證人吧」?

由於物權有一定的複雜性,建議先考慮保證人,實在不行再考慮用物來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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