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基督徒,我就是上帝給飯吃的,很平常,沒有什麼特別的感受。

舉一個例子,在我兒子滿月的時候,月嫂偷了我一筆錢,當時臨近過年,並且有非常多的現實開銷,我就有一個選擇,舉報並抓她別說我還真有證據非常確鑿的證據,這樣的話我的錢能夠找回但是她的家庭就毀了,第二原諒她,記得我是在上帝面前禱告我該怎麼辦,說來我自己都不信,我是心不甘情不願的選擇原諒她的,然後我很生氣的和上帝說,我就這麼多錢了,還要過年,還要親朋好友的交際,還要養家,還要各種各樣的支出,你看著辦吧。但是我能告訴你的是,那個春節是一個最神奇的春節,我也不知道哪裡來的錢剛剛好夠用,真的夠用。

當那個春節結束的時候,我腦海里突然出現一首讚美詩,很好玩,很好聽,也很合我心。

野地的花,穿著美麗的衣裳,天空的鳥兒,從來不為生活忙。慈愛的天父,天天都看顧,祂更愛世上的人,為他們預備永生的路。

你問我上帝給飯吃是什麼感覺,就是這個感覺,因為他是我天父


外在抗抗拒拒 內在心喜若狂


心歡喜 靈快樂

耶和華-萬軍之 神啊,我得著你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你的言語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因我是稱為你名下的人 (耶利米書 15:16,)


是一種長得真的十分好看的感受


就是別人付出十分 你只用付出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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