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自己的工商銀行銀行卡存摺,是我自己的名義不是父母的,我想去把卡里的定期轉成活期,定期還沒到期,是否需要監護人陪伴


不知道前兩個回答道理在什麼地方,我國的法律一直規定8周歲以上18周歲以下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也就是未成年人。如果16周歲以上,並且可以證明自己有合法工作收入的可以視同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而不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自主使用個人銀行賬戶。

也就是說如果你能有工作單位開具的工資收入證明,可以自己到銀行辦理業務。負責的話讓家長代理。注意不是陪同。你到不到場無所謂,家長必須到。


不用,自己去就可以


不用。16歲就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了。你自己去就行了。


不用的,直接帶你的身份證去就好


16歲以上便可自己辦理普通卡,不需要監護人陪伴。如果你持有的是16歲以前辦理的兒童卡,那麼你可以和監護人一起去銀行更換成普通卡,這樣以後你就可以自己去銀行辦業務啦!將兒童卡變成普通卡時,監護人和孩子都得到場,監護人身份證、孩子身份證、辦理兒童卡時在銀行預留的關係證明(可能是戶口本,也可能是出生證明)。


嚴格來說,需要監護人代理辦理,不是陪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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