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為生存而工作,還是為興趣而工作?應該做自己熱愛的工作,還是擅長的工作?
老闆說:「員工應該要真正熱愛自己的工作,才能把事情做好。」
員工說:「再熱愛的工作重複的做很多年也會麻木,最後就談不上熱不熱愛了,只是為了一份工資,為了生存而工作而已。」
老闆說:「工作是生活很重要的一部分,工作不應該和生活割離,員工應該隨叫隨到,服從公司領導和安排,這才叫優秀員工。」
員工說:「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不希望為了工作去改變生活,工作和生活之間應該有明確的界限,不希望把工作帶回家。」
悖論如何評判?
應該先滿足生存,盡量在其中發現興趣,並且熱愛工作,工作做多了自然就擅長了,如果能同時發展出興趣和熱愛,就更加好了。如果一開始就是喜歡的工作,那就好好做就是了。
可以不熱愛也擅長嗎?那挺不容易的
沒有生存壓力,選擇興趣,有生存壓力還是需要先生活再談熱愛吧!如果自己的工作恰好又是自己的興趣,或者自己的興趣可以養活自己的生活,那真是太幸福了
自己感興趣的工作做起來當然是最好的,但是為了生存,即便是自己不愛好的,不擅長的工作,也得硬著頭皮,努力的去做。這就是人類最真實的生活。
嘿,我是大順,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物質在一定程度上,決定精神。
先解決生存,再說興趣愛好!
如果生存都有困難。那就先為生存而工作。如果還算寬裕,那就為興趣而工作!
綜合起來吧。
我覺得平衡很重要
只為生存而工作沒有興趣不容易做不長久,能長久也是責任優先。
為興趣而工作,也得考慮這興趣能為自己帶來生活所需的金錢收入。
有句話「要做一行,愛一行」鼓勵大家不管什麼工作都要拿出熱愛的激情,把熱愛的變成擅長的,把擅長的變成熱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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