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法


原因呢

正常情況下肯定是可以起訴的


請問兒子獨吞父母財產犯法嗎?換句話來說父母財產都留給兒子了,不分女兒,年輕會幫忙什麼都顧著兒子,年老了就要求女兒一起照顧的,兒子你好意思說姐姐犯法嗎?


說真的,您這問題我都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因為,您說的您老公家三個姐姐是您老公的姐姐嗎?那親戚間來往得有年頭了吧,您不該跟著叫聲姐啊?一把年紀的人了,這麼說話真的好嗎?

如果是您老公的姐姐九十歲了,那您多少歲了啊?他姐姐又多少歲了啊?

現在的小年輕喜歡在知乎掰扯這種問題,是社會發展變化產生了各種傳統不傳統、現代不現代的問題,可您……算算應該不在此列吧!

那時候百分之九十的父母都是把遺產百分之九十的留給了兒子的,養老自然是兒子的事情。甚至外婆給女兒帶外孫的都少。那真叫「潑出去的水」啊。您年輕的時候都沒有意見,這會兒怎麼突然想起老公的三個姐姐來了?是老人家的遺產在現代這個社會顯得越來越不值錢了嗎?

既然說法律,那她們也犯法。

可是,他們是不是也到了要人養老的年歲了啊?如果是三個心有餘而力不足的老人,您就是到法庭上去告,您又指望法官怎麼判呢?

如果我說的有什麼不對,大抵是您話沒有說清楚的緣故。但願如此。


是的,遺棄


我對象他爸家,兄弟姐妹五個,一個早年去世,還剩4個,然後他爸每天工作都挺忙的,且工資比較低,月薪3000,他媽身體不好,常年在家,偶爾賣賣東西,收入極其不穩定,屬於偏極端的那種,當然高也超不過3000,經常的是0收入,一般就是照顧一下老人,操持家務,標準的男主外女主內的家庭。

然後我對象爺爺得了癌症,就是那種床都下不了的,然後每天就是他媽白天看老人,晚上回家休息,他爸下班以後晚上看,工作也出現了一點問題,他爸的其他三個兄弟姐妹(有錢且有時間,天天到處玩的那種)每天到家裡去逛一圈就走了,待個兩三個小時,他媽睡個午覺,或者出門買菜,之後老爺子還說他爸他媽嫌棄他,煩他,噁心他,就各種找毛病,那三個就是天天過來賣乖的,盡孝了么?沒有,但是鄰居都看在眼裡,也不能不算,反正就算計著老人的那點財產(是農村拆遷戶,但是房子分的地段不好,也不值錢),整個家裡就我對象一個兒子,可不得賣乖,讓老爺子給他們多分點。

也不知道怎麼嚼的舌根哈,老爺子越來越看不上我對象了,我對象一去就各種挑刺兒,關鍵是我對象特喜歡他爺爺,生氣歸生氣,該去還是去。


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肯定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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