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文學作品中關於性的描寫?
謝邀。記得福樓拜曾經非常精闢地表達過這樣一種觀點:『小說就是通姦。』
有人會說這未免有些以偏概全,但事實上如果我們細數西方的文學,會發現「通姦」的確是一個永恆的主題。
我們先來簡單地捋一捋。
古希臘的戲劇之父埃斯庫羅斯的《俄瑞斯特斯》三部曲講了一個怎麼樣的故事?阿伽門農的老婆和情婦通姦,竟然把阿伽門農給殺了,頗有些潘金蓮鴆死武大郎的感覺,然後阿伽門農的兒子俄瑞斯特斯為父報仇,把自己的母親殺了,然後第三部《厄默尼德》主要敘述對俄瑞斯特斯的審判。這部戲劇的創作年代大概在公元前4C左右,這麼古老的年代,通姦就已經成為文學中的話題了。
而在中世紀文學中,法國的騎士文學中騎士與已婚的貴婦人通姦之事在當時都是被寫爛的題材,在基督教統治下的中世紀都無法遏制「通姦」在文學中的泛濫和擴散。
文藝復興時期我們就說大家都耳熟能詳的《哈姆雷特》,克勞狄斯和王后通姦並且殺害了哈姆雷特的父親,這似乎和俄瑞斯特斯的經歷如出一轍,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在我們生存的社會中,永遠都無法避免通姦,而通姦也永遠被我們津津樂道著。
再看下19C的現實主義文學,《紅與黑》中於連和市長夫人本質也屬於通姦,《高老頭》中拉斯蒂涅的夢想就是能夠和巴黎上層的貴族婦女通姦,《包法利夫人》的主線就是愛瑪與男人通姦。
不過樓主的問題似乎是「怎麼看待文學作品中的性描寫」,看來不是針對通姦,而是對通姦的細節刻畫,在這一方面勞倫斯的作品應該頗具有代表性,我就簡單談一下我的一些見解吧。
1.對性的描寫本身就具有一種「反叛性」
雖然我們總說中國人傳統保守,在對待性的問題上不夠開放,但事實是西方對性的態度也並沒有我們想像中的那麼開放,其間經歷過起起伏伏的接受史。對性的妖魔化其實是文明進化的產物,但本質上卻體現了一種文明的退化,這本來就是矛盾的。
2.對性的描寫能夠引發讀者的聯想從而獲得官能享受
這幾乎是文學作品中性描寫最直觀的作用了,所以很多文學作品能夠根據這一條做出區分,如果單純只是為了刺激讀者製造爆點,很可能屬於躥紅網路小說之流,如果是能夠將這種描寫上升為藝術獲得美學特徵,則會誕生像勞倫斯這樣享譽世界文壇的作家。
3.文學中「性描寫」是否有必要?
從一個成年讀者的接受層面來說,性描寫尤其獨特的必要性,我們總是希望文學能夠儘可能毫無顧忌地嬉笑怒罵,這樣才是自由的文藝,其實無論是閱讀網路文學還是嚴肅文學,讀者對性描寫都是有幻想和期待的,對愛情的描寫是文學作品中最難以略過的題材,那麼,如果只有愛情而沒有性,這種愛情到底是理想主義的還是虛假偽善的呢?文學與其他藝術形式有一個區別就是,文學不只負責做夢,也負責毀夢。
4.文學中「性描寫」過於露骨是不是一件好事?
我們先不談能不能過審的問題,任何事情都講究一個度,如果普通的言情小說里出現過分的性描寫,乃至於變態性描寫,甚至達到令人心靈震撼的程度,如果這部作品沒有足夠強大的思想深度作為支撐,這種描寫就會損害一部作品的藝術性和高度。
這也是我在第一點所談到的,其實很多優秀的作品在性描寫方面往往都寫得朦朧微妙,點到即止,越界則如一個身姿曼妙的冰清玉人,張口一嘴黃牙齲齒。
一些個人看法,希望能夠幫到題主。
一定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仔細區分,文學中的性描寫和小黃文的個中差別。
小黃文很簡單,粗糙、乾癟、直接,基本上都是各種動作,同時附帶一部分吹捧,或者說叫做沒有根據地誇張,整體來看,毫無營養。
而文學中的性,雖然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動作,但大多被柔化了(是指文字柔化,不是說動作柔,動作有可能很猛烈也算文字柔化),因為這些性不是為了寫而寫,大多有一定目的和藝術渲染,所以不會太直接。
同時,文學中的性描寫基本會被藝術性處理,這裡面可能會有誇張,但是這種誇張來自於主動地靠近描寫目的,舉個例子:
這句話很有作用,我把腮幫鼓起來,她不得不親了我一口。 親完,她說,可不敢告訴主子啊。我的雙手伸向她懷裡,一對小兔一樣撞人的ru房就在我手心裡了。我身體裡面或者是腦袋裡面什麼地方很深很熱地震蕩了一下。卓瑪從我手中掙脫出來, 還是說:「可不敢告訴主子啊。」
這個早上,我第一次從女人身上感到令人愉快的心旌搖蕩。桑吉卓瑪罵道:「傻瓜!」
我揉著結了哆的雙眼問:「真的,到底誰是那個傻…傻瓜?」「真是一個十足的傻瓜!」 說完,她也不服侍我穿衣服,而在我胳膊上留下一個鳥啄過似的紅斑就走開了。她留給我的疼痛是叫人十分新鮮又特別振奮的。——取自《塵埃落定》,阿來著而同樣的描述在小黃文里可能就是:
- 「哦你為什麼這麼huge,這都5個小時第101次了,我不行了!」
如果讀過原著,能結合整體來感知上面第一段的作用,基本就能體會到和第二種描寫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