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把死刑犯給用做人類活體基因融合實驗?
731早就做過了類似的
無限制的自由會帶來強者對弱者的剝削。死刑犯可以做實驗,那實驗室缺材料了怎麼辦?
要不要我們調一下標準?要不我們改一下法律?為了人類的未來嘛,犧牲一下。
因為法律是由人定的,必為人所利用。
我不否認有很多罪大惡極的兇犯,其所犯罪行有違人倫,俗話說的好,有100條命也不夠殺的,但是歷史上被定義為死刑犯的人,有不少都是莫須有的罪名,他們中有不少成為了歷史車輪和群體意識碾壓下的塵埃,種族清洗,意識形態鬥爭,階級鬥爭,凡此種種,冤魂無數。更何況,如果死刑的執行方式為基因融合實驗,這種有巨大潛力升級為買賣的方式,定然會催生數量可觀的真正兇手。
利斧不懸於項上,不知其可怖。我們在制定政策時,最好顧及下沉默的大多數,更包括自己。
My name is Millet,Swe Millet,願世界太平!
死刑犯也是人,他是因為犯了錯菜被判刑的.
用人家來做這種事情的人很沒有道德
因為死刑犯也是人,那樣不符合人類倫理,是罪
死刑犯也有人權,這是作為一個人應有的權力,如果我們無視他們的人權拿來做實驗,會引起社會的極大憤慨,不僅僅是死刑犯的親屬,絕大多數人都會反對。
再說,你所說的人類活體基因融合實驗是指將人類的基因和其它動物的基因融合嗎?如果是,我想說憑什麼需要用死刑犯的基因,明明我們每個人隨便都能提取出上皮細胞,然後體外培養獲得大量細胞,難道它不香嗎?
關於基因融合,生物上有生殖隔離,這是無法打破的原則。直到現在我們也沒有聽說這方面有什麼重大的研究成果,表明方向錯了。
莫言的小說《豐乳肥臀》中提到生物實驗,將不同物種的精子,卵子體外融合,然而什麼也沒有發生。連一向大膽的小說也不敢寫不同物種之間能培育出新物種,你覺得現實有可能嗎?
最後我想說的是這種實驗人類一定做過,但都以失敗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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