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人之名裡面的凌霄,出國九年,在家庭與學校之間來回倒騰,照顧出車禍的媽媽,未成年的妹妹,完成自己的學業,李尖尖覺得他情緒不太對問他,你除了照顧媽媽妹妹和學習,其餘的時間都在幹嘛?凌霄的原話是:「想你,想家,做白日夢,想像著回家見你,和你結婚,我連孩子名字都想好了...」

我建議運動加心理疏導。


分手了或多或少都是會想起前任的,無可厚非,包括我自己也會這樣。

我想說兩點。第一,既然分手了就必定有分手的原因,沒必要深究是誰對錯了。我們常說的,過去所犯的錯是無法改變的,唯有向前看。哪怕我們哭天搶地、要生要死都沒用。因為過去了的時光是回不去的。更何況題主沉淪在回憶當中渾渾噩噩,我想問,這樣做有用嗎?改變得了事實嗎?並不。 難過給誰看?是給前任看嗎?貌似沒有理由給前任看到自己的落魄樣。 到最後還不都是隻有自己可憐自己罷了,別再這樣束縛自己,放過自己吧。

第二,題主的故事我不知道,既然分手了兩三年了還走不出來,應該是很有故事的吧? 現在這時代愛情已經是快餐式了,愛就愛,不愛就下一個,話糙理不糙。有時候真的沒必要去催眠自己的,你走不出來或許就是自己在催眠自己。什麼當時我們是很相愛的,說過天長地久的。沒錯,就算是真的有,都已經過去了,不然現在怎麼對方離你而去了呢?說好的天荒地老呢?說好的誓言呢?當時的愛是真的,現在不愛也是真的。只是時間給了你答案罷了。

勸題主一句話,好好活著,放過自己,找個好人家好好談個戀愛,到時候你就會發現,前任簡直什麼都不算。


人不能把自己逼得太狠,很理解那種突然之間的難過,我也一直在回憶裏走不出,但生活還是要繼續,也努力讓自己過得更好,也在等他來找我


有答案了,可以告訴我一下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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