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看到一條新聞:公共滑板場 滑手多次勸說孩子後 將孩子的滑板車扔掉


首先,我要說明我也是一名滑手。

第二,場地是專用的滑板場地,小孩子來玩已經非常危險了,而且小孩子的家長在哪裡?家長不作為,放任孩子。而且滑手已經勸說好幾次了,孩子不走,家長找不到。

從客觀角度來講,扔掉孩子的滑板車,確實有點不太好。

但是我是一個滑手,扔掉滑板車,孩子就會出去,所以我是贊同的,而且這個孩子在出發台玩,出發台是一個重要而且危險的地方。


問題的重點是什麼?

小孩子沒有安全意識!!!會突然轉身、不知道從哪個方向竄出來,一不小心撞上了有些不作為的家長還會賴滑手。

其實誰都不想有人受傷,但是看到小孩子在道具上躥下跳大部分滑手都會感到煩躁。


好不容易有個板場,這種行為,要我我也給他揚嘍


首先,公共滑板場屬於極限愛好者聚集的場所。小孩玩兒的滑板車確實不該出現在這個地方,如果小孩是穿著輪滑,才是最合適的。在這件事上,三方都有錯。看這個位置感覺像是商場周邊,應該屬於商場的管理單位。那麼商場就有監管義務,像小孩拿著滑板車在裡面玩兒是不允許的,同時也要有必要的提醒標誌,之所以孩子進去沒人管,這是商場的錯。孩子進去這種場所玩兒不合時宜的滑板車,屬於家長的錯。大人發現問題二把車仍走屬於行為過激,他完全可以勸阻孩子家長,或者找附近商場工作人員幫忙勸阻。

說公共場合憑什麼不讓孩子玩兒的,在這奉勸一句,公共場所不是想幹嘛就幹嘛,不能為所欲為,相反的,在公共場合更應該講規矩。打個比方,帶著孩子去雪場滑雪,會有人允許孩子在那兒堆雪人嗎?去冰場滑冰,會允許有人鑿冰窟窿釣魚嗎?


公共場所~還是需要注意的!沒有警示非專業人員不能玩耍的話,為什麼能如此做呢~你是滑手,怕這樣危險。那為何不找個專門滑手的地方去練習呢,或者避免衝突 可以場地區分下呢


瀉藥

四個字:

幹得漂亮!


謝邀~

我在想

如果我去遊樂場滑滑板

我的板會不會半小時就碎成渣渣

不能發圖片。。手動哭泣(′;︵;`)


單純好奇,無惡意

如果那個小孩換成道恩強森,各位滑手會怎麼做?我先預想一個答案:先和他講道理,講不過就惹不起躲得起,換個地方。

但是,這樣不就是雙標了嗎?


公共場合啊 許你玩不許別人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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